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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需要兒子也不僅是為了感情上的滿足,而且是因為婦女只有當了母親才有地位。無子女的妻子在家庭的地位最不穩定,即使不離婚,也不能指望有一天能當婆婆,對兒子的婚姻和兒媳行使權力。為了延續家系,她的丈夫可能收養子,但按照日本人的觀念,不生孩子的妻子仍然是個失敗者。日本的婦女希望多生子女。本世紀三十年代前半期,平均出生率是千分之三十一點七,甚至比東歐多子女的國家還高。美國
1940年度的出生率是千分之十七點六。日本人母親生孩子的年齡很早,多數是在十九歲就生孩子。
在日本,分娩與性交一樣隱秘。產婦在陣痛時不能大聲呻吟以避免讓人知道。母親要提前給嬰兒準備新被縟和小床,因為,新生嬰兒不睡新床不吉利。貧苦家庭買不起新床,也要把被料和棉花洗淨,作成「新」被。小被縟也不象大人的那樣板硬,而且很輕。據說娃娃在自己的床上睡得更香。但在心靈深處他們讓嬰兒分床睡覺,其根據仍然是一種「感應巫術」,即新人必須睡「新」床。嬰兒的睡床雖然靠近母親的睡床,但直到嬰兒長大,懂得要求與母親同睡時才和母親睡在一起。他們說,也許要滿一周歲,嬰兒才會伸出雙手,提出這種要求。那時,嬰兒才由母親摟著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