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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漢之域,有「貙人,」其先,廩君之苗裔也,能化為虎。長沙所屬蠻縣東高居民,曾作檻捕虎,檻發,明日眾人共往格之,見一亭長,赤幘,大冠,在檻中坐。因問「君何以入此中?」亨長大怒曰:「昨忽被縣召,夜避雨,遂誤入此中。急出我。」曰:「君見召,不當有文書耶?」即出懷中召文書。於是即出之。尋視,乃化為虎,上山走。或云:「貙,虎化為人,如着紫葛衣,其足無踵,虎,有五指者,皆是貙。」
蜀中西南高山之上,有物,與猴相類,長七尺,能作人行,善走逐人,名曰「猳國,」一名「馬化,」或曰「玃猿。」伺道行婦女有美者,輒盜取,將去,人不得知。若有行人經過其旁,皆以長繩相引,猶故不免。此物能別男女氣臭,故取女,男不取也。若取得人女,則為家室。其無子者,終身不得還。十年之後,形皆類之。意亦迷惑,不復思歸。若有子者,輒抱送還其家,產子,皆如人形。有不養者,其母輒死;故懼怕之,無敢不養。及長,與人不異。皆以楊為姓。故今蜀中西南多諸楊,率皆是「●國」「馬化」之子孫也。
臨川間諸山有妖物,來常因大風雨,有聲如嘯,能射人,其所着者,有頃,便腫,大毒。有雌雄:雄急,而雌緩;急者不過半日間,緩者經宿。其旁人常有以救之,救之少遲,則死。俗名曰「刀勞鬼。」故外書云:「鬼神者,其禍福發揚之驗于世者也。」老子曰:「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盈,侯王得一以為天下貞。」然則天地鬼神,與我並生者也;氣分則性異,域別則形殊,莫能相兼也。生者主陽,死者主陰,性之所托,各安其生,太陰之中,怪物存焉。
越地深山中有鳥,大如鳩,青色,名曰「冶鳥,」穿大樹,作巢,如五六升器,戶口徑數寸:周飾以土埡,赤白相分,狀如射侯。伐木者見此樹,即避之去;或夜冥不見鳥,鳥亦知人不見,便鳴喚曰:「咄咄上去!」明日便宜急上;「咄咄下去!」明日便宜急下;若不使去,但言笑而不已者,人可止伐也。若有穢惡及其所止者,則有虎通夕來守,人不去,便傷害人。此鳥,白日見其形,是鳥也;夜聽其鳴,亦鳥也;時有觀樂者,便作人形,長三尺,至澗中取石蟹;就人炙之,人不可犯也。越人謂此鳥是「越祝」之祖也。
南海之外,有「鮫人,」水居,如魚,不廢織績。其眼,泣,則能出珠。
廬江耽,樅陽二縣境,上有大青小青黑居山野之中,時聞哭聲多者至數十人,男女大小,如始喪者。鄰人驚駭,至彼奔赴,常不見人。然于哭地,必有死喪。率聲若多,則為大家;聲若小,則為小家。
廬江大山之間,有「山都,」似人,裸身,見人便走。有男,女,可長四五丈,能●相喚,常在幽昧之中,似魑魅鬼物。
漢光武中平中,(編者按:中平當為中元,因光武無中平年號。或光武為靈帝之誤。)有物處于江水,其名曰「蜮,」一曰「短狐。」能含沙射人。所中者,則身體筋急,頭痛,發熱。劇者至死。江人以術方抑之,則得沙石于肉中。詩所謂「為鬼,為蜮,」則不可測也。今俗謂之「溪毒。」先儒以為男女同川而浴,淫女,為主亂氣所生也。
漢,永昌郡不違縣,有禁水;水有毒氣,唯十一月,十三月差可渡涉,自正月至十月不可渡;渡輒病殺人,其氣中有惡物,不見其形,其似有聲。如有所投擊內中木,則折;中人,則害。士俗號為「鬼彈。」故郡有罪人,徙之禁防,不過十日,皆死。
余外婦姊夫蔣士,有傭客,得疾,下血;醫以中蠱,乃密以蘘荷根布席下,不使知,乃狂言曰:「食我蟲者,乃張小小也。」乃呼「小小亡」雲,今世攻蠱,多用蘘荷根,往往驗。蘘荷,或謂嘉草。
鄱陽趙壽,有犬,蠱,時陳岑詣壽,忽有大黃犬六七群,出吠岑,後余相伯歸與壽婦食,吐血,幾死。乃屑桔梗以飲之而愈。蠱有怪物,若鬼,其妖形變化雜類殊種:或為狗豕,或為蟲蛇。其人不自知其形狀,行之於百姓,所中皆死。
滎陽郡有一家,姓廖,累世為蠱,以此致富。後取新婦,不以此語之。遇家人咸出,唯此婦守舍,忽見屋中有大缸,婦試發之,見有大蛇,婦乃作湯灌殺之。及家人歸,婦具白其事,舉家驚惋。未幾,其家疾疫,死亡略盡。
搜神記卷十三
泰山之東,有澧泉,其形如井,本體是石也。欲取飲者,皆洗心志,跪而挹之,則泉出如飛,多少足用,若或污漫,則泉止焉。蓋神明之嘗志者也。
二華之山,本一山也,當河,河水過之,而曲行;河神巨靈,以手擘開其上,以足蹈離其下,中分為兩。以利河流。今觀手跡于華岳上,指掌之形具在;腳跡在首陽山下,至今猶存。故張衡作西京賦所稱「巨靈贔屓,高掌遠跖,以流河曲,」是也。
漢武徙南嶽之祭于廬江,灊縣,霍山之上,無水,廟有四鑊,可受四十斛,至祭時,水輒自滿,用之,足了,事畢,即空,塵土樹葉,莫之污也。積五十歲,歲作四祭,後但作三祭,一鑊自敗。
樊東之口,有樊山,若天旱,以火燒山,即至大雨。今往有驗。
空乘之地,今名為孔寶,在魯南,山之穴外,有雙石,如桓楹起立,高數丈。魯人絃歌祭祀,穴中無水,每當祭時,灑掃以告,輒有清泉自石間出,足以周事。既已,泉亦止。其驗至今存焉。
湘穴中有黑土,歲大旱,人則共壅水以塞此穴;穴淹,則大雨立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