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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仁義」,還有另外一種「法律範圍以外」的含意,即是在地痞流氓之間通用的道德標準。德川時代,那些以殺人越貨為生的惡棍(武士佩雙刀,十分威武,而無賴則只佩單刀),就是這樣「行仁義」的。一個惡棍如果向另一個不屬於自己同夥的惡棍請求窩藏,後者為避免前者同夥將來尋釁報復,便把他藏了起來,這就是「行仁義」。在現代用法中,「行仁義」的地位更加低下,常在議及應受懲罰的不良行為時使用。日本報界寫道:「下等勞工至今仍在行什麼仁義。對此,必須加以嚴懲。警察應對此嚴加取締,禁止那些至今仍盛行於日本各個角落裡的仁義。」毫無疑義,這裡所指的就是那種流氓、黑幫社會中盛行的「強盜的榮譽」。尤其是現代日本的那些小規模的工頭,他們像上世紀末到本世紀初、美國碼頭上的意大利籍工頭Padrone那樣,與一些不熟練的工人訂立非法契約,承包工程,從中揩油。這些在日本也被稱作「行仁義」。中國的「仁」的概念,在此已被貶抑得無以復加了。②日本人就是這樣全部篡改並貶抑中國體系中最重要的德目的,而且沒有其他足以代替「仁」來制約「義務」的德目。從而,孝道在日本就成了必須履行的義務,甚至包括寬看父母的惡行或無德。只有在與對天皇的義務衝突時可以廢除孝道,此外,無論父母是否值得尊敬,是否破壞自己的幸福,都不能不奉行孝道。
② 日本人在位用「知仁」一詞時,與中國的用法多少相近。佛教勸人「知仁」,意即慈悲。但正如日本辭典所說:「知仁,與其說是指行為,毋寧是指理想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