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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演義 - 112 /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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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演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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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宇文護當國,以周公覺幼弱,欲使早正大位,以定人心。十二月甲申,葬安定公于長安之原;庚子,以魏恭帝詔禪位於周。使大宗伯趙貴持節奉冊,濟北公元迪奉皇帝璽綬,送至周公之府。恭帝出居別第。

正月辛丑,周公即天子位。柴燎告天,朝百官于露門,追尊王考文公為文王,妣為文後,大赦。封恭帝為宋公,旋即弒之。以木德承魏水德,行夏之時,服色尚黑。


  

以李弼為太師,趙貴為太傅,獨孤信為太保;中山公護為大司馬,都督內外諸軍事,加封晉公。凡文武百官皆進爵有差。旋有禦正中大夫崔猷建議以為聖人沿革,因時制宜。「今天下稱王,不足以威天下。請遵秦、漢舊制,稱皇帝,建年號。」從之。周王始稱皇帝,追尊文王曰文皇帝,改元武成。今且按下不表。

且說齊主登極之後,神明轉茂,留心政術,務存簡靖,切于任使,人得儘力。又能以法馭下,或有違犯,雖勛戚不赦,內外莫不肅然。至于軍國機策,獨決懷抱。每臨行陣,親當矢石,所向有功,四夷欽服。西人亦畏其強,人呼之謂 「英雄天子」。數年後,漸以功業自矜,嗜酒淫,肆行狂暴。太保高隆之,高祖義弟。帝少時常被輕侮,及受禪時,隆之又言不可,心常恨之。崔季舒怨隆之前劾其罪,配徙遠方,乃讒于帝曰:「隆之每理一事,輒雲非己莫能為,是令人上薄朝廷也。」帝積前怨,令武士之百餘拳而卒。清河王岳,帝從父弟。屢立戰功,有威名,而性好豪侈,耽于聲色。

平秦王歸彥自幼撫養于岳,岳待之甚薄,歸彥怨之。及帝即位,歸彥為領軍大將軍,大被寵遇。密構其短,奏言岳造城南大宅,製為永巷,僭擬宮禁。帝聞不平。

又帝納娼婦薛氏于後宮,岳先通其姊,亦嘗迎薛氏至第。一夜,帝游薛氏家,淫其姊。其姊恃愛,為父乞司徒之職。帝大怒,懸其體,鋸而殺之。岳以帝殺無罪,有後言。帝益不平,遂讓岳以奸,使歸彥鴆岳。岳自訴無罪,歸彥曰:「飲之,則害止一身;不飲,則禍及全家。」岳遂飲之而卒。

薛嬪始大寵幸,久之,忽思其曾與岳通,無故斬其首,藏之於懷。集群臣于東山宴飲,勸酬始合,忽探出其首,投于席上。支解其屍,弄其髀骨為琵琶。一座大驚,帝方收取,對之流涕曰:「佳人難再得。」載屍以出,披髮步哭而隨之。自是杯不離手,淫暴益甚。或身自歌舞,盡日通宵。或散髮披肩,雜衣錦彩。

或袒露形體,涂傅粉黛。或乘牛驢橐駝,不施鞍勒。或令崔季舒、劉桃枝負之而行,擔胡鼓拍之。勛戚之家,朝夕臨幸。

遊行市裡,街坐巷宿。或盛夏日中暴身,或隆冬去衣馳走。從者不堪,帝居之自若。于鄴中構三台,即魏武所建舊址。

更名銅爵曰金鳳,金獸曰聖應,冰井曰崇光。方構時,木高二十七丈,兩棟相距二百餘尺。工匠危怯,皆繫繩自防。帝登脊疾走,殊無怖畏。又復雅 舞,折旋中節。旁人見者,莫不寒心。嘗于道上問一婦人曰:「天子何如?」婦人曰:「顛顛痴痴,何成天子?」帝殺之。太后以帝飲酒無節,舉杖擊之,曰:「如此父,乃生如此兒。」帝曰:「即當嫁此老母。」太后大怒,遂不言笑。帝欲太后笑,自匍匐伏于太后所坐床下,太后坐,舉床墜太后于地,頗有所傷。既醒,愧悔欲死。使積柴熾火,欲入其中。太后驚懼,親自持輓,強為之笑曰:「向汝醉耳,毋自殘。」帝乃設地席,命平秦王歸彥執杖,脫背就責,謂歸彥曰:「杖不出血,當斬汝。」太后前自抱之,帝流涕苦請。


  

乃笞腳五十,然後衣冠拜謝,悲不自勝。因是戒酒一旬,又復如初,淫酗轉劇。征國中淫嫗娼婦,悉去衣裳,赤其下體,吩咐從官共視。又聚棘為馬,紐草為索,逼令赤身乘騎,牽引來去,流血灑地,以為娛樂。一日,幸李後家,以鳴鏑射後母崔氏,罵曰:「吾醉時尚不識太后,何況老婢!」馬鞭亂擊一百有餘。雖以楊為宰相,使進廁籌,以馬鞭鞭其背,流血浹袍。置之棺中,載以車,欲下釘者數四,久而釋之。又嘗持槊走馬,以擬左丞相斛律金之胸者三,金神色不動,乃賜帛千段。一日,謂文襄後曰:「吾兄昔奸吾婦,我今須報。」乃淫于後。其高氏婦女,不問親疏,多與之亂;或以賜左右,使亂交于前,不從者斬。彭城王太妃者,即爾朱後也。

本有絶世容,年長矣,美麗如故。帝至其宮,欲犯之,太妃辭以異日,蓋懼害其子也。帝去,泣謂左右曰:「昔吾失節,已為終身之辱,今何可以再辱?但不死無以絶其心。前夢孝莊帝向我言,吾曾枉殺趙妃,不獲善終,今果然矣。」遂縊而死。有遺言啟太后,以其子彭城為托,故太后常保護之。又樂安王元昂妻李氏, 即李後姊,入宮朝後。帝見其色美,逼而幸之,大肆淫樂,不令出宮,謂後曰:「吾欲納爾姊為昭儀可乎?」後以其有夫對。

帝乃召昂至前,令伏于地,以鳴鏑射之百餘下,凝血將及一石,竟至于死。後懼,乞讓位於姊,太后以為言乃止。作大鑊長鋸,碓之屬,陳之於庭。每醉,輒手自殺人以為戲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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