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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官試想!這八條要約,與北方都有關礙,就使末條中有承認老徐字樣,也只得為短期大總統,不能正式承受,多約半年,少約數月,還要受政務會議的節制,這等無名無望的總統,何人願為?顯見是南方作梗,強人所難哩。朱總代表啟鈐,不待電問政府,便即復絶,然後報告中央,聲言辭職。就是唐總代表紹儀,亦向廣東軍政府辭職。廣東軍政府尚有覆電留唐,獨北京政府,竟準朱啟鈐辭職,不再慰留,明令如下:
國步多艱,民生為重,和平統一,實今日救國之要圖。本大總統就任以來,屢經殫心商洽,始有上海會議之舉。其間群言嘵雜,而政府持以毅力,喻以肫誠,所期早日觀成,稍慰海內喁喁之望。近據總代表朱啟鈐等電稱:「唐紹儀等於十日提出條件八項,經正式會議,據理否認。
唐紹儀等即聲明辭職,啟鈐力陳國家危迫情形,敦勸其從容協商,未能容納,會議已成停頓,無從應付進行,實負委任,謹引咎辭職」等語。所提條件,外則牽涉邦交,內則動搖國本,法理既多牴觸,事實徒益糾紛,顯失國人想望統一之同情,殊非彼此促進和平之本旨。除由政府剴切電商,撤回條議,續開會議外,因思滬議成立之初,幾經挫折,嘵音瘏口,前事未忘,既由艱難擘劃而來,各有黽勉維持之責。在彼務為一偏之論,罔恤世棼,而政府毅力肫誠,始終如一,斷不欲和平曙光,由茲中絶,尤不使兵爭慘黷,再見國中。
用以至誠惻怛之意,昭示於我國人,須知均屬中華,本無畛域,艱危夙共,休戚與同。苟一日未底和平,則政治無自推行,人民益滋耗斁。甚至橫流不息,坐召淪胥,責有攸歸,悔將奚及?所望周行群彥,戮力同心,振導和平,促成統一。若一方所持成見,終戾事情,則輿論自有至公,非當局不能容納。
若彼此同以國家為重,凡籌慮所及,務期于法理有合,事實可行,則政府自必一秉夙誠,力圖斡濟,來軫方遒,泯棼何極!凡我國人,其共喻斯旨,勉策厥成焉!此令。
相傳徐總統派遣朱啟鈐時,曾與啟鈐密約,除總統不再易人外,餘事俱有轉圜餘地,就使犧牲國會,亦可磋商。玩這語意,可知徐東海上台,雖由安福派擁他上去,但心中卻暗忌安福,意欲借南方勢力,隱為牽制。朱氏受命至滬,果然南方總代表等,有反對北京國會的論調,經朱氏傳達徐意,許為通融,所以二次周旋,未聞將國會問題,互生爭論。惟北方分代表方樞、汪有齡、江紹傑、劉恩格等,統是安福系中人物,探知朱氏詞旨,即電致北京本部,報告機密。
安福派頓時大嘩,眾議院中的議員,幾全受安福部卵翼,便即招請內閣總理錢能訓出席質問。謂:「朱雖受命為總代表,究竟是一行政委員資格,不能有解釋法律的特權。國會系立法最高機關,總統且由此產出,內閣須由此通過,若沒有國會,何有總統?何有內閣?今朱在上海,居然敢議及國會問題,真是怪事,莫非有人畀他特權不成?」這一席話,說得錢總理無言可答,只好把未曾預聞的套話,敷衍數句,便即退還,報知老徐。老徐已是焦煩,偏偏變端迭出,內外不寧,南方提出八項條件,又是嚴酷得很,簡直無一可行,自知統一希望,萬難辦到,不如召還朱總代表等,另作後圖,為下文派遣王揖唐張本。
一面令國務院出面,召集參眾兩議院議員,商及青島問題,應該如何辦法。各議員當然說出不宜承認,應仍電令陸使力爭,決勿簽字。國務院俟議員別去,即有電文遍致各省云:
青島問題,迭經電飭專使,堅持直接歸還,並于歐美方面,多方設法。嗣因日人一再抗議,協商方面,極力調停,先決議由五國暫收,又改為由日本以完全主權,歸還中國,但得繼續一部分之經濟權,及特別居留地。政府以本旨未達,正在躊躇審議,近得陸使來電,謂:「美國以日人抗爭,英、法瞻顧,恐和會因之破裂,勸我審察;交還中國一語,亦未能加入條文。」但和約正文,陸使亦未閲及,尚俟續電。
此事國人甚為注重,既未達最初目的,乃並無交還中國之規定,吾國斷難承認。但若竟不簽字,則于協商及國際聯盟,種種關係,亦不無影響,故簽字與否,頗難決定。本日召集兩院議員,開談話會,僉以權衡利害,斷難簽字為辭。並謂:「未經簽字,尚可謀一事後之補救。
否則鑄成定案,即前此由日交還之宣言,亦恐因此搖動。」討論結果,眾論一致,現擬以此問題,正式提交國會,一面電囑陸使暫緩簽字。事關外交重要問題,務希卓見所及,速賜教益,不勝禱企。近日外交艱棘,因之風潮震盪,群情厖雜,政府採納民意,堅持拒絶,固已表示態度,對我國人,在國人亦當共體斯意,勿再藉口外交,有所激動。
台端公誠體國,並希于晤各界時,切實曉導,共維大局為要。
原來歐洲和會中,本有國際同盟的規定,為協約國和議草約
第一條件。列席諸國委員,統入同盟會,應該簽字。惟同盟雖另訂約章 ,卻與和約有連帶關係,和約中若不簽字,便是同盟會不得加入。所以中國專使陸徵祥等,為了日人恃強,不肯將青島交還,列入和約,更生出許多困難,屢與政府電文往還,政府也想不出完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