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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上 - 513 /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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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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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讀:

初,太祖時,額駙何和禮授都統,達爾漢繼之。太宗時,巴雅思祜朗授都統,拉哈繼之。自是禦前侍衛大臣、護軍前鋒統領,皆為專職。亦有僅受歲祿,而護從隨征受命一充其任者。至出鎮西北,則自定邊左副將軍策淩始。踵其後者,世宗時,觀音保為領隊大臣,高宗時,色布騰巴勒珠爾為參贊大臣。其授文職者,止天命間蘇鼐、乾隆間福隆安二尚書而已。

侍衛處領侍衛內大臣, 正一品。 內大臣, 初制正一品,後改從一品。 各六人。 鑲黃、正黃、正白旗各二人。散秩大臣、都統、護軍前鋒統領、滿大學士、尚書內特簡。 散秩大臣無員限。 從二品,食三品俸。 主事一人。署主事三人。筆帖式二十有七人。 內委署十五人。 協理事務侍衛班領, 正三品。 侍衛班領, 正四品。 各十有二人。署班領二十有四人。侍衛什長七十有九人,宗室九人。侍衛一等 正三品。 六十人, 旗各二十人。 宗室九人。旗各三人。二等 正四品。 百五十人, 旗各五十人。 三等 正五品。 二百七十人, 旗各九十人。 宗室六十有三人。 旗各二十一人。 藍翎侍衛九十人。 旗各三十人,三旗通為五百七十人。內隷黏竿處三十四人,上駟院二十四人,上虞備用處三十六人。善撲營、武備院無常額。 四等侍衛、漢侍衛, 分一、二、三等及藍翎。 俱無員限。親軍校, 正六品。 署親軍校, 初無品級。乾隆五十一年定從八品。 各七十有七人。


  

領侍衛掌董帥侍衛親軍,偕內大臣、散秩大臣翊衛扈從。協理、主事、筆帖式,分掌章奏文移。侍衛掌營衛周廬,更番侍直。分兩翼宿衛。 乾清門、內右門、神武門、寧壽門為內班,太和門為外班。 行幸駐蹕如宮禁制。朝會、祭祀出入,則衛官填街,騎士塞路。領侍衛內大臣、侍衛班領,帥豹尾班侍衛。散秩大臣、侍衛什長,執纛親軍以供導從,大閲則按隊環衛。親軍校掌分轄營眾。其常日侍直者,禦前大臣、 王大臣兼任。 禦前侍衛、禦前行走、乾清門行走, 俱侍衛內特簡。 無常員。 故事,凡宿衛之臣,惟滿員授乾清門侍衛,其重以貴戚或異材,乃擢入禦前。漢籍輒除大門上侍衛,領侍衛內大臣轄之。其以材勇擢侍乾清門者,班崇極矣。惟嘉慶問楊芳特授國什哈轄,漢國什哈內大臣,歎為未有。 其出入扈從者,後扈大臣二人, 禦前大臣、領侍衛內大臣兼任。 前引大臣十人。 內大臣、散秩大臣、前鋒統領、護軍統領、副都統兼任。 所轄奏事處, 禦前大臣兼管。 侍衛一人, 禦前侍衛、乾清門侍衛內特簡。 章京六人, 內府司員四人。各部、院司員二人。 筆帖式二人, 內府筆帖式兼充。 奏蒙古事侍衛六人。 乾清門或大門侍衛兼充。

初,太祖以八旗禁旅戡定區夏,鑲黃、正黃、正白三旗皆自將,爰遴其子弟,命曰侍衛,亦間及宗室秀彥、外籓侍子,統以勛戚,備環直焉。順治元年,定侍衛處員數。 如前所列。時漢廕生亦與選,尋罷。 康熙二十九年,擢武進士嫻騎射者為侍衛,附三旗。三十七年,增宗室侍衛,無常員。 雍正七年定九十人。 雍正三年,選藍翎侍衛材力魁健者置四等。 後復如故。 明年,定武進士一甲一名授一等侍衛,二、三名授二等,二甲選三等,三甲選藍翎,置滿洲主事一人。乾隆三十六年,以隨印協理事務侍衛班領為一等,侍衛班領為二等。凡十人置一長,三旗什長六十人,宗室九人。四十年,增委署親軍校七十有七人。嘉慶十九年,以散秩大臣無辦事責,諭凡擢都統者停兼職。

鑾輿衛掌衛事大臣一人。 正一品。無專員,以滿、蒙王、公、大臣兼授。 鑾輿使, 初制正二品。康熙二年改正三品,七年復故。 滿洲二人, 凡滿缺並以蒙古人兼授。 漢軍一人。 凡漢軍缺並以漢人兼授。 其屬:堂主事,滿洲一人。經歷經歷,漢一人。筆帖式,滿洲七人,漢軍三人。又六所、一衛:曰左所,曰右所,曰中所,曰前所,曰後所,日馴象所,曰旗手衛。冠軍使, 初制正三品。康熙二年改正四品,七年復故。 宗室一人,滿洲、漢軍七人。雲麾使, 初制正四品。康熙二年改正五品,七年復故。 宗室二人,滿洲、漢軍十有八人。治宜正, 初制正五品。康熙二年改正六品,七年復故。 宗室三人,滿洲、漢軍二十有九人。整宜尉, 初制正六品。康熙二年改從,七年復故。雍正十年升正五品,後復改從六品。 宗室三人,滿洲、漢軍二十有三人。鳴贊鞭官, 由太常、鴻臚二寺贊禮郎、鳴贊官咨補。 滿洲四人,學習二人。

鑾輿使掌供奉乘輿秩序鹵簿,辨其名物與其班列。凡祭祀、朝會、時巡、大閲,帥所司供厥事。左所掌輿乘輦路;右所掌傘蓋、刀戟、弓矢、殳槍;中所掌麾氅、幡幢、纛幟、節鉞、仗馬;前所掌扇壚、瓶盂、杌椅、星拂、禦仗、椶薦、靜鞭、品級山;後所掌旗爪、吾仗;馴象所掌儀象、騎駕、鹵簿、前部大樂;旗手衛掌金鉦、鼓角、鐃歌大樂,兼午門司鐘,神武門鐘鼓樓直更。主事掌章奏。經歷掌文移。

其別設者:往制,步輦雲麾使一人,治宜正三人,駕庫管理整宜尉二人,俱漢軍為之。後分金、玉、象、革、木五輅,並拜褥、椶毯、蓖頭、亭座、駕衣諸管理,派冠軍使以次各官兼攝,則參用滿員。


  
順治元年,設錦衣衛,置指揮等官。明年,更名鑾儀衛,定各官品秩。時共五所,所止存一司。四年,省指揮使,置鑾儀使以次各官。明年,省副官及衛官百十有四人。六年,增攝政王下漢二品鑾儀使,三品冠軍使,四品雲麾使,五品治儀正,各二人;整儀尉三人。 後俱省。 九年,始以內大臣掌 衛事。乾隆九年置兼理衛事一人。十四年省,二十六年復置總理衛事內大臣一人,三十年又省。 十一年,定鑾儀使滿、漢各二人。 康熙三十一年省漢一人。乾隆五十年分滿使為左、右。五十七年複舊制。 陪祀冠軍使,漢二人。 康熙二十三年,掌步輦事。三十七年,以一人掌庫事。四十八年俱停。 設左、右、中、前、後五所,鑾輿、馴馬、擎蓋、弓矢、旌節、幡幢、扇手、斧鉞、戈戟、班劍十司。設馴象一所,分東、西二司。設旗手一衛,分左、右二司。定冠軍使十人, 宗室一人,滿洲七人,漢軍二人。 雲麾使二十有二人, 宗室二人,滿洲十二人,漢軍八人。 閒散六人。 滿缺。 治儀正二十有四人, 宗室四人,漢軍二十人。 閒散十有八人。 滿缺。 整儀尉二十有九人, 宗室四人,滿洲十有五人,漢軍十人。 十五年,省滿洲經歷一人。康熙十六年,改經歷為漢缺,增置滿洲主事一人。乾隆三十七年,增置鳴贊鞭官四人。 嘉慶十三年增學習二人。 四十八年,置總辦、協辦、堂務、 冠軍使各一人。所、衛冠軍使兼充。嘉慶六年更名綜理七所事務冠軍使,派雲麾使二人協理。 光緒三十三年,省冠軍使二人,雲麾使八人,治儀正十人,整儀尉四人。定宗室員限, 如前所列。 餘並滿、漢參用。宣統元年,避帝諱,改鑾儀使為鑾輿使,治儀正、整儀尉並易「儀」為「宜」。

驍騎營八旗都統, 初制正一品,後改從一品。 滿、蒙、漢軍旗各一人。副都統, 正二品。 旗各二人。參領, 正三品。 副參領, 正四品。 俱九十有六人。 滿洲、漢軍各四十人,蒙古十有六人。 佐領, 正四品。 驍騎校, 正六品。 俱千一百五十有一人。 滿洲各六百八十有一人,蒙古各二百有四人,漢軍各二百六十有六人。 協理事務參領四十人。 滿洲、漢軍各十有六人,蒙古八人。本旗參領內選充。 章京,筆帖式,俱百四十有四人, 滿洲各六十有四人,蒙古各三十有二人,漢軍各四十有八人。 隨印房行走散秩官無定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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