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之快者每不沈,沈者每不快,《國策》乃沈而快;文之雋者每不雄,雄者每不雋,《國策》乃雄而雋。《國策》明快無如虞卿之折樓緩,慷慨無如荊卿之辭燕丹。
《國策》文有兩種:一堅明約束,賈生得之;一沈鬱頓挫,司馬子長得之。
杜詩《義鶻行》云:「鬥上捩孤影。」一「鬥」字,形容鶻之奇變極矣。文家用筆得「鬥」字訣,便能一落千丈,一飛衝天,《國策》其尤易見者。
韓子曰:「孟氏醇乎醇。」程子曰:「孟子盡雄辯。」韓對荀、揚言之,程對孔、顏言之也。
《孟子》之文,至簡至易,如舟師執舵,中流自在,而推移費力者不覺自屈。龜山楊氏論《孟子》「千變萬化,只說從心上來」,可謂探本之言。
《孟子》之文,百變而不離其宗,然此亦諸子所同。其度越諸子處,乃在析義至精,不惟用法至密也。
集義、養氣,是孟子本領。不從事于此而學孟子之文,得無象之然乎?
荀子明六藝之歸,其學分之足了數大儒。其尊孔子,黜異端,貴王賤霸,猶孟子志也。讀者不能擇取之,而必過疵之,亦惑矣。
孟子之時,孔道已將不著,況荀子時乎!荀子矯世之枉,雖立言之意時或過激,然非自知明而通道篤者不能。
《易傳》言「智崇禮卑」。荀卿立言不能皆粹,然大要在禮智之間。
屈子《離騷》之旨,只「百爾所思,不如我所之」二語足以括之。「百爾」,如女媭、靈氛、巫咸皆是。
太史公《屈原傳》贊曰:「悲其志。」又曰:「未嘗不垂涕想見其為人。」「志」也,「為人」也,論屈子辭者,其斯為觀其深哉!
孟子曰:「《小弁》之怨,親親也。親親,仁也。」夫忠臣之事君,孝子之事親,一也。屈子《離騷》,若經孟子論定,必深有取焉。
「文麗用寡」,揚雄以之稱相如,然不可以之稱屈原。蓋屈之辭能使讀者興起盡忠疾邪之意,便是用不寡也。
國手置棋,觀者迷離,置者明白。《離騷》之文似之。不善讀者,疑為于此于彼,恍惚無定,不知只由自己眼低。蘇老泉謂「詩人優柔,騷人清深」,其實清深中正復有優柔意。
古人意在筆先,故得舉止閒暇;後人意在筆後,故至手腳忙亂。杜元凱稱左氏「其文緩」,曹子桓稱屈原「優遊緩節」,「緩」豈易及者乎?
莊子文,看似胡說亂說,骨裡卻盡有分數。彼固自謂「猖狂妄行而蹈乎大方」也,學者何不從「蹈大方」處求之?《莊子》寓真於誕,寓實于玄,于此見寓言之妙。
《莊子》文法斷續之妙,如《逍遙游》忽說鵬,忽說蜩與鷽鳩、斥抃,是為斷;下乃接之曰「此大小之辨也」,則上文之斷處皆續矣,而下文宋榮子、許由、接輿、惠子諸斷處,亦無不續矣。
文有合兩篇為關鍵者。《莊子·逍遙游》「小知不及大知,小年不及大年」,讀者初不覺意注何處,直至《齊物論》「天下莫大於秋毫之末」四句,始見前語正預為此處翻轉地耳。
文之神妙,莫過于能飛。《莊子》之言鵬曰「怒而飛」,今觀其文,無端而來,無端而去,殆得「飛」之機者,烏知非鵬之學為周耶!
《莊子·齊物論》「大塊噫氣,其名為風」一段,體物入微。與之神似者,《考工記》後,柳州文中亦間有之。
「意出塵外,怪生筆端」,莊子之文,可以是評之。其根極則《天下篇》已自道矣,曰「充實不可以已」。
老年之文多平淡。莊子書中有莊子將死一段,其為晚年之作無疑,然其文一何掞詭之甚!
《莊子》是跳過法,《離騷》是回抱法,《國策》是獨闢法,《左傳》、《史記》是兩寄法。
有路可走,卒歸於無路可走,如屈子所謂「登高吾不說,入下吾不能」是也。無路可走,卒歸於有路可走,如莊子所謂「今子有五石之瓠,何不慮以為大樽而浮于江湖」、「今子有大樹,何不樹之於無何有之鄉、廣莫之野」是也。而二子之書之全旨,亦可以此概之。
柳子厚《辯列子》云:「其文辭類《莊子》,而尤為質厚,少為作,好文者可廢耶?」案:《列子》實為《莊子》所宗本,其辭之掞詭,時或甚于《莊子》,惟其氣不似莊子放縱耳。
文章蹊徑好尚,自《莊》、《列》出而一變,佛書入中國又一變,《世說新語》成書又一變。此諸書,人鮮不讀,讀鮮不嗜,往往與之俱化。惟涉而不溺,役之而不為所役,是在卓爾之大雅矣。
文家于《莊》《列》外,喜稱《楞嚴》《淨名》二經,識者知二經乃似《關尹子》,而不近《莊》《列》。蓋二經筆法有前無卻,《莊》《列》俱有曲致,而莊尤縹緲奇變,乃如風行水上,自然成文也。
韓非鋒穎太鋭。《莊子·天下篇》稱老子道術所戒曰:「鋭則挫矣。」惜乎非能作《解老》《喻老》而不鑒之也。至其書大端之得失,太史公業已言之。
管子用法術而本源未為失正,如「上服度則六親多固,四維張則君令行」,此等語豈申、韓所能道!
周、秦間諸子之文,雖純駁不同,皆有個自家在內。後世為文者,于彼于此,左顧右盼,以求當眾人之意,宜亦諸子所深恥與。
秦文雄奇,漢文醇厚。大抵越世高談,漢不如秦;本經立義,秦亦不能如漢也。
西京文之最不可及者,文帝之詔書也。《周書·呂刑》,論者以為哀矜惻怛,猶可以想見三代忠厚之遺意。然彼文至而實不至,孰若文帝之情至而文生耶?
西漢文無體不備,言大道則董仲舒,該百家則《淮南子》,敘事則司馬遷,論事則賈誼,辭章則司馬相如。人知數子之文純粹、旁礴、窈眇、昭晰、雍容各有所至,尤當於其原委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