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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 宋史 上全書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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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上 - 601

神宗即位,京師米有餘蓄,命發運司損和糴數五十萬石,市金帛上京,儲之榷貨務,備三路軍須。京東轉運司請以錢三十萬二千二百貫給貸於民,令次年輸絹,匹為錢千,隨夏稅初限督之。詔運其錢于河北,聽商人入中。 熙寧三年,御史程顥言:「京東轉運司和買綢絹 ...

宋史 上 - 602

九年正月,復河南,減折帛錢匹一千,未幾又增之。十七年,減折帛錢:江南匹為六千,兩浙七千,和買六千五百;綿,江南兩為三百,兩浙四百。二十年,詔:「廣西折布錢因張浚增至兩倍以上,今減作一貫文折輸。」二十九年,中書省奏:江、浙四路所起折帛錢,地裡 ...


  
宋史 上 - 603

元豐四年,以度支副使蹇周輔兼措置河北糴便司。明年,詔以開封府界、諸路闕額禁軍及淮、浙、福建等路剩鹽息錢,並輸糴便司為本。令瀛、定、澶等州各置倉,凡封樁,三司毋關預,委周輔專其任,司農寺市易、淤田、水利等司所計置封樁糧草並歸之。六年,詔提點河 ...

宋史 上 - 604

蔡京用事,復務拓土,勸徽宗招納青唐,用王厚經置,費錢億萬,用大兵凡再,始克之,而湟州戍兵歲費錢一千二十四萬九千餘緡。五年,熙河蘭湟運使洪中孚言:「本道青稞畝收五石,粒當大麥之三。異時人糧給精米,馬料給青稞,率皆八折,不惟人馬之食自足,而價亦 ...

宋史 上 - 605

江南、淮南、兩浙、荊湖路租糴,于真、揚、楚、泗州置倉受納,分調舟船溯流入沛,以達京師,置發運使領之。諸州錢帛、雜物、軍器上供亦如之。陝西諸州菽粟,自黃河三門沿流入沛,以達京師,亦置發運司領之。粟帛自廣濟河而至京師者,京東之十七州;由石塘、惠 ...

宋史 上 - 606

元豐四年,河東轉運司調夫萬一千人隨軍,坊郭上戶有差夫四百人者,其次一二百人。願出驢者三驢當五夫,五驢別差一夫驅喝。一夫僱直約三十千以上,一驢約八千,加之期會迫趣,民力不能勝。軍須調發煩擾,又多不急之務,如絳州運棗千石往麟、府,每石止直四百, ...


  
宋史 上 - 607

至于部送綱運,並差見任官,闕則選募得替待闕及寄居官有材幹者,其責繁難,人以為憚。故自紹興以來優立賞格,其有欠者亦多方而憫之。乾道初,蠲欠五十石以下者;三年,蠲欠百石以下者。九年,初,綱運欠及一分者送有司究弊。至是,臣僚申明綱運欠及一分者亦許 ...

宋史 上 - 608

時陝西曠土多未耕,屯戍不可撤,遠方有輸送之勤,知延州趙禼請募民耕以紓朝廷憂,詔下其事。經略安撫使郭逵言:「懷寧砦所得地百里,以募弓箭手,無閒田。」禼又言之,遂括地得萬五千餘頃,募漢蕃兵幾五千人,為八指揮,詔遷禼官,賜金帛。而熙州王韶又請以河 ...

宋史 上 - 609

隆興元年,臣僚言州縣營田之實,其說有十,曰:擇官必審,募人必廣,穿渠必深,鄉亭必修,器用必備,田處必利,食用必充,耕具必足,定稅必輕,賞罰必行。且欲立賞格以募人,及住廣西馬綱三年以市牛。會有訴襄陽屯田之擾者,上欲罷之。工部尚書張闡言:「今日 ...

宋史 上 - 610

於是黯覆上奏曰:「臣嘗判尚書刑部,見天下歲斷死刑多至四千餘人,其間盜賊率十六七,蓋愚民迫于饑寒,因之水旱,枉陷重闢。故臣請復民社義倉,以備凶歲。今諸路所陳,類皆妄議。若謂賦稅之外兩重供輸,則義倉之意,乃教民儲積以備水旱,官為立法,非以自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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