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鑑 下 - 141是月,帝畋于近郊,召敏珠爾卜丹、特穆爾、楊居厚等,與葉李、程文海、趙孟頫論鈔法。敏珠爾卜丹言:「自製國用使司改尚書省,頗有成效,今仍分兩省為便。」詔從之。安圖諫曰:「臣力不能回天,但乞不用僧格,別選賢者,猶或不至虐民誤國。」不聽。鄂爾根薩裡 ...
續資治通鑑 下 - 142用僧格言,置上海、福州兩萬戶府,以維制錫布鼎、烏納爾等海運船。戶、工兩部各增尚書二員。初立行泉府司,專掌海運,遂罷東平河運糧;尋又于河西務置漕運司,領接運海道糧事。
帝自將徵納顏,發上都,括江南僧、道馬匹。詔範文虎將衛軍五百鎮平灤,以奇 ...
續資治通鑑 下 - 143丁酉,弘州匠官以犬、兔毛製如西錦者以獻,授匠官知弘州。
戊戌,樞密院奏簽征緬行省事哈薩爾哈雅言:「比至緬國,諭其王赴闕,彼言鄰番數叛,未易即行,擬遣使奉表賫土貢入覲。」
八月,乙丑,帝至自上都。
以托曼達爾為都元帥,將四川兵五千 ...
續資治通鑑 下 - 144江淮行省言:「兩淮土曠民寡,兼併之家皆不輸稅。又,管內七十餘城,止屯田兩所,宜增置淮東、西兩道勸農營田司,督使耕之。」從之。
僧格以甘肅行省特穆格無心任事,又不與協力,奏以雅岱代之。未幾,又以江西行省平章呼圖特穆爾不職,奏罷之。兵部尚書 ...
續資治通鑑 下 - 145九月,南台御史中丞劉宣自殺。時行省丞相蒙古岱,悍戾縱恣,常慮台臣糾劾其罪,而尤畏宣,日遣人入建康偵伺台中違失,台臣皆憚之,懇求自解。惟宣屹不為動,蒙古岱益忌之,因羅織宣罪,逮系其子孫于獄,又令人妄言宣沮壞錢谷。事聞,遂使置獄行省,鞫治之,宣 ...
續資治通鑑 下 - 146辛未,僧格言:「分地之臣,例以貧乏為辭,希覬賜與。財非天墜地出,皆取於民,苟不慎其出入,恐國用不足。」帝曰:「自今不當給者,汝即畫之,當給者宜覆奏,朕自處之。」
乙亥,湖頭賊張治囝掠泉州,免泉州今歲田租。
丙子,伊蘇布哈以實勒們叛, ...
續資治通鑑 下 - 147僧格言:「近委省臣檢責左右司文簿,凡經監察御史稽照者,遺逸尚多。自今當令御史即省部稽照,書姓名于卷末,苟有遺逸,易於歸罪,仍命侍御史監視,失則連坐。」帝從之。乃笞監察御史四人。是後御史赴省部者,掾史與之抗禮,但令小吏持文簿置案而去,御史遍閲 ...
續資治通鑑 下 - 148庚辰,僧格言:「初改至元鈔,欲盡收中統鈔,故令天下鹽課以中統、至元鈔相半輸官。今中統鈔尚未可急斂,宜令賊稅並輸至元鈔。商販有中統鈔,聽易至元鈔以行,然後中統鈔可盡。」從之。
頁特密實以首賊邱應祥、董賢舉歸於京師。
僧格言:「國家經費 ...
續資治通鑑 下 - 149癸酉,立興文署,掌經籍板及江南學田錢谷。
吐坦寇遼東海陽。
二月,癸未,泉州地震;丙戌,又震。時商琥入為中台監察御史,上言:「漢文帝時有此災而無其應,蓋以躬行德化而弭也。」因條陳漢文帝時政以進,又言為政之道在立法、任人二者而已,法不 ...
續資治通鑑 下 - 150十一月,戊申,江淮行省平章布琳濟岱言:「福建盜賊已平,惟浙東一道地極邊惡,賊所巢穴。宜以哈喇岱一軍戍沿海明、台;伊拉齊一軍戍溫、處;扎呼岱一軍戍紹興、婺。其寧國、徽初用土兵,後皆與賊通,宜以高郵、泰兩萬戶漢軍易地而戍。揚州、建康、鎮江三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