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烈帝即位,誅魏忠賢。 崇禎二年,欽定逆案凡六等,天下稱快。 然是時承神宗廢弛、熹宗昏亂之後,鋭意綜理 ,用刑頗急,大臣多下獄者矣。 六年冬論囚,素服禦建極殿,召閣臣商榷,而溫體仁無所平反。 陝西華亭知縣徐兆麒抵任七日,城陷,坐死。 帝心憫之,體仁不為救。 十一年,南通政徐石麒疏救鄭三俊,因言:「皇上禦極以來,諸臣麗丹書者幾千,圜扉為滿。 使情法盡協,猶屬可憐,況怵惕于威嚴之下者。 有將順而無輓回,有揣摩而無補救,株連蔓引,九死一生,豈聖人惟刑之恤之意哉!」帝不能納也。 是年冬,以彗見,停刑。 其事關封疆及錢糧剿寇者,詔刑部五日具獄。 十二年,御史魏景琦論囚西市,御史高欽舜、工部郎中胡璉等十五人將斬,忽中官本清銜命馳免,因釋十一人。 明日,景琦回奏,被責下錦衣獄。 蓋帝以囚有聲冤者,停刑請旨,而景琦倉卒不辨,故獲罪。 十四年,大學士范復粹疏請清獄,言:「獄中文武累臣至百四十有奇,大可痛。 」不報。 是時國事日棘,惟用重法以繩群臣,救過不暇,而卒無救于亂亡也。 志第七十一 刑法三 刑法有創之自明,不衷古制者,廷杖、東西廠、錦衣衛、鎮撫司獄是已。 是數者,殺人至慘,而不麗于法。 踵而行之 ,至末造而極。 舉朝野命,一聽之武夫、宦豎之手,良可嘆也。 太祖常與侍臣論待大臣禮。 太史令劉基曰:「古者公卿有罪,盤水加劍,詣請室自裁,未嘗輕折辱之,所以存大臣之體。 」侍讀學士詹同因取《大戴禮》及賈誼疏以進 ,且曰:「古者刑不上大夫。 以勵廉恥也。 必如是,君臣恩禮始兩盡。 」帝深然之。 洪武六年,工部尚書王肅坐法當笞,太祖曰:「六卿貴重,不宜以細故辱。 」命以俸贖罪。 後群臣罣誤,許以俸贖 ,始此。 然永嘉侯硃亮祖父子皆鞭死,工部尚書薛祥斃杖下,故上書者以大臣當誅不宜加辱為言。 廷杖之刑,亦自太祖始矣。 宣德三年,怒御史嚴皚、方鼎、何傑等沈湎酒色,久不朝參,命枷以徇。 自此言官有荷校者。 至正統中,王振擅權,尚書劉中敷,侍郎吳璽、陳瑺,祭酒李時勉率受此辱,而殿陛行杖習為故事矣。 成化十五年,汪直誣陷侍郎馬文升、都御史牟俸等,詔責給事御史李俊、王浚輩五十六人容隱,廷杖人二十。 正德十四年,以諫止南巡,廷杖舒芬、黃鞏等百四十六人,死者十一人。 嘉靖三年,群臣爭大禮,廷仗豐熙等百三十四人,死者十六人。 中年刑法益峻,雖大臣不免笞辱。 宣大總督翟鵬、薊州巡撫硃方以撤防早,宣大總督郭宗皋、大同巡撫陳燿以寇入大同,刑部侍郎彭黯、左都御史屠僑、大理卿沈良才以議丁汝夔獄緩,戎政侍郎蔣應奎、左通政唐國相以子弟冒功,皆逮杖之。 方、燿斃于杖下,而黯、僑、良才等杖畢,趣治事。 公卿之辱,前此未有。 又因正旦朝賀,怒六科給事中張思靜等,皆朝服予杖,天下莫不駭然。 四十餘年間,杖殺朝士,倍蓰前代。 萬曆五年,以爭張居正奪情,杖吳中行等五人。 其後盧洪春、孟養浩、王德完輩咸被杖,多者至一百。 後帝益厭言者,疏多留中,廷杖寢不用。 天啟時,太監王體乾奉赦大審,重笞戚畹李承恩,以悅魏忠賢。 於是萬燝、吳裕中斃于杖下,台省力爭不得。 閣臣葉向高言:「數十年不行之敝政,三見于旬日,萬萬不可再行。 」忠賢乃罷廷仗,而以所欲殺者悉下鎮撫司,士大夫益無噍類矣。 南京行杖,始於成化十八年。 南御史李珊等以歲祲請振。 帝摘其疏中訛字,令錦衣衛詣南京午門前,人杖二十,守備太監監之。 至正德間 ,南御史李熙劾貪吏觸怒劉瑾,矯旨杖三十。 時南京禁衛久不行刑,選卒習數日,乃杖之,幾斃。 東廠之設,始於成祖。 錦衣衛之獄,太祖嘗用之,後已禁止,其復用亦自永樂時。 廠與衛相倚 ,故言者並稱廠衛。 初,成祖起北平,刺探宮中事,多以建文帝左右為耳目。 故即位後專倚宦官,立東廠于東安門北,令嬖暱者提督之,緝訪謀逆妖言大奸惡等,與錦衣衛均權勢,蓋遷都後事也。 然衛指揮紀綱、門達等大幸,更迭用事,廠權不能如。 至憲宗時,尚銘領東廠,又別設西廠刺事,以汪直督之,所領緹騎倍東廠。 自京師及天下,旁午偵事,雖王府不免。 直中廢復用,先後凡六年,冤死者相屬,勢遠出衛上。 會直數出邊監軍,大學士萬安乃言:「太宗建北京,命錦衣官校緝訪,猶恐外官徇情,故設東廠,令內臣提督,行五六十年,事有定規。 往者妖狐夜出,人心驚惶,感勞聖慮,添設西廠,特命直督緝,用戒不虞,所以權一時之宜,慰安人心也。 向所紛擾,臣不贅言。 今直鎮大同,京城眾口一辭,皆以革去西廠為便。 伏望聖恩特旨革罷,官校悉回原衛,宗社幸甚。 」帝從之。 尚銘專用事,未幾亦黜。 弘治元年,員外郎張倫請廢東廠。 不報。 然孝宗仁厚,廠衛無敢橫,司廠者羅祥、楊鵬,奉職而已。 正德元年,殺東廠太監王岳,命丘聚代之,又設西廠以命谷大用,皆劉瑾黨也。 兩廠爭用事 ,遣邏卒刺事四方。 南康吳登顯等戲競渡龍舟,身死家籍。 遠州僻壤,見鮮衣怒馬作京師語者,轉相避匿。 有司聞風,密行賄賂。 於是無賴子乘機為奸,天下皆重足立。 而衛使石文義亦瑾私人,廠衛之勢合矣。 瑾又改惜薪司外薪廠為辦事廠,榮府舊倉地為內辦事廠,自領之。 京師謂之內行廠,雖東西廠皆在伺察中,加酷烈焉。 且創例,罪無輕重皆決杖,永遠戍邊,或枷項發遣。 枷重至百五十斤,不數日輒死。 尚寶卿顧璿、副使姚祥、工部郎張瑋、御史王時中輩並不免,瀕死而後謫戍。 御史柴文顯、汪澄以微罪至凌遲。 官吏軍民非法死者數千。 瑾誅,西廠、內行廠俱革,獨東廠如故。 張鋭領之,與衛使錢寧並以輯事恣羅織。 廠衛之稱由此著也。 嘉靖二年,東廠芮景賢任千戶陶淳,多所誣陷。 給事中劉最執奏,謫判廣德州。 御史黃德用使乘傳往。 會有顏如環者同行,以黃袱裹裝。 景賢即奏 ,逮下獄,最等編戍有差。 給事中劉濟言:「最罪不至戍。 且緝執于宦寺之門,鍛鍊于武夫之手,裁決於內降之旨,何以示天下?」不報。 是時盡罷天下鎮守太監,而大臣狃故事,謂東廠祖宗所設,不可廢,不知非太祖制也。 然世宗馭中官嚴,不敢恣,廠權不及衛使陸炳遠矣。 萬曆初,馮保以司禮兼廠事,建廠東上北門之北,曰內廠,而以初建者為外廠。 保與張居正興王大臣獄 ,欲族高拱,衛使硃希孝力持之,拱得無罪,衛猶不大附廠也。 中年,礦稅使數出為害,而東廠張誠、孫暹、陳矩皆恬靜。 矩治妖書獄,無株濫,時頗稱之。 會帝亦無意刻核,刑罰用稀,廠衛獄中至生青草。 及天啟時,魏忠賢以秉筆領廠事,用衛使田爾耕、鎮撫許顯純之徒,專以酷虐鉗中外,而廠衛之毒極矣。 第17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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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中》
第17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