薊之稱鎮,自二十七年始。 時鎮兵未練,因詔各邊入衛兵往戍。 既而兵部言:「大同之三邊,陝西之固原,宣府之長安嶺,延綏之夾牆,皆據重險,惟薊獨無。 渤海所南,山陵東,有蘇家口,至寨籬村七十里,地形平漫,宜築牆建台,設兵守,與京軍相夾制。 」報可。 時兵力孱弱,有警徵召四集,而議者惟以據險為事,無敢言戰者。 其後薊鎮入衛兵,俱聽宣、大督、撫調遣,防禦益疏。 朵顏遂乘虛歲入。 三十七年,諸鎮建議,各練本鎮戍卒,可省征發費十之六。 然戍卒選懦不任戰,歲練亦費萬餘,而臨事征發如故。 隆慶間,總兵官戚繼光總理薊、遼,任練兵事,因請調浙兵三千人以倡勇敢。 及至,待命于郊,自朝至日中,天雨,軍士跬步不移,邊將大駭。 自是薊兵以精整稱。 俺答已通貢,封順義王,其子孫襲封者累世。 迨萬曆之季,西部遂不競,而土蠻部落虎燉兔、炒花、宰賽、爰兔輩,東西煽動,將士疲于奔命,未嘗得安枕也。 初,太祖沿邊設衛,惟土著兵及有罪謫戍者。 遇有警,調他衛軍往戍,謂之客兵。 永樂間,始命內地軍番戍,謂之邊班。 其後占役逃亡之數多,乃有召募,有改撥,有修守民兵、土兵,而邊防日益壞。 洪武時,宣府屯守官軍殆十萬。 正統、景泰間,已不及額。 弘治、正德以後,官軍實有者僅六萬六千九百有奇,而召募與士兵居其半。 他鎮率視此。 正統初,山西、河南班軍守偏頭、大同、宣府塞,不得代。 巡撫于謙言:「每歲九月至二月,水冷草枯,敵騎出沒,乘障卒宜多。 若三月至八月,邊守自足。 乞將兩班軍,每歲一班,如期放遣。 」甘肅總兵官蔣貴又言:「沿邊墩台,守了軍更番有例,惟坐事謫發者不許,困苦甚。 乞如例踐更。 」並從之。 五年,山西總兵官李謙請偏頭關守備軍如大同例,半歲更番。 部議,每番皆十月,而戍卒仍率以歲為期,有久而後遣者。 弘治中,三邊總制秦紘言:「備禦延綏官軍,自十二月赴邊,既周一歲,至次年二月始得代。 在軍日多,請歲一更,上下俱在三月初。 」邊軍便之。 嘉靖四十三年,巡撫延綏胡志夔請免戍軍三年,每軍征銀五兩四錢,為募兵用。 至萬曆初,大同督、撫方逢時等請修築費。 詔以河南應戍班軍,自四年至六年概免,盡扣班價發給,謂之折班,班軍遂耗。 久之,所征亦不得。 寧山、南陽、潁上三衛積逋延綏鎮折班銀至五萬餘兩。 是後諸邊財力俱盡,敝極矣。 初,邊政嚴明,官軍皆有定職。 總兵官總鎮軍為正兵,副總兵分領三千為奇兵,游擊分領三千往來防禦為遊兵,參將分守各路東西策應為援兵。 營堡墩台分極沖、次沖,為設軍多寡。 平時走陣、哨探、守、焚荒諸事,無敢惰。 稍違制,輒按軍法。 而其後皆廢壞雲。 沿海之地,自樂會接安南界,五千里抵閩,又二千里抵浙,又二千里抵南直隷,又千八百里抵山東,又千二百里逾寶坻、盧龍抵遼東,又千三百餘里抵鴨綠江。 島寇倭夷,在在出沒,故海防亦重。 吳元年,用浙江行省平章李文忠言,嘉興、海鹽、海寧皆設兵戍守。 洪武四年十二月,命靖海侯吳禎籍方國珍所部溫、台、慶元三府軍士及蘭秀山無田糧之民,凡十一萬餘人,隷各衛為軍。 且禁沿海民私出海。 時國珍及張士誠餘眾多竄島嶼間,勾倭為寇。 五年,命浙江、福建造海舟防倭。 明年,從德慶侯廖永忠言,命廣洋、江陰、橫海、水軍四衛增置多櫓快船,無事則巡徼,遇寇以大船薄戰,快船逐之。 詔禎充總兵官,領四衛兵,京衛及沿海諸衛軍悉聽節制。 每春以舟師出海,分路防倭,迄秋乃還。 十七年,命信國公湯和巡視海上,築山東、江南北、浙東西沿海諸城。 後三年,命江夏侯周德興抽福建福、興、漳、泉四府三丁之一,為沿海戍兵,得萬五千人。 移置衛所于要害處,築城十六。 復置定海、盤石、金鄉、海門四衛于浙,金山衛于松江之小官場,及青村、南匯嘴城二千戶所,又置臨山衛于紹興,及三山、瀝海等千戶所,而寧波、溫、台並海地,先已置八千戶所,曰平陽、三江、龍山、霩戺、大松、錢倉、新河、松門,皆屯兵設守。 二十一年,又命和行視閩粵,築城增兵。 置福建沿海指揮使司五,曰福寧、鎮東、平海、永寧、鎮海。 領千戶所十二,曰大金、定海、梅花、萬安、莆禧、崇武、福全、金門、高浦、六鰲、銅山、玄鐘。 二十三年,從衛卒陳仁言,造蘇州太倉衛海舟。 旋令濱海衛所,每百戶及巡檢司皆置船二,巡海上盜賊。 後從山東都司周彥言,建五總寨于寧海衛,與萊州衛八總寨,共轄小寨四十八。 已,覆命重臣勛戚魏國公徐輝祖等分巡沿海。 帝素厭日本詭譎,絶其貢使,故終洪武、建文世不為患。 永樂六年,命豐城侯李彬等緣海捕倭,復招島人、醿戶、賈豎、漁丁為兵,防備益嚴。 十七年,倭寇遼東,總兵官劉江殲之於望海堝。 自是倭大懼,百餘年間,海上無大侵犯。 朝廷閲數歲一令大臣巡警而已。 至嘉靖中,倭患漸起,始設巡撫浙江兼管福建海道提督軍務都御史。 已,改巡撫為巡視。 未幾,倭寇益肆。 乃增設金山參將,分守蘇、松海防,尋改為副總兵,調募江南、北徐、邳官民兵充戰守,而杭、嘉、湖亦增參將及兵備道。 三十三年,調撥山東民兵及青州水陸槍手千人赴淮、揚,聽總督南直軍務都御史張經調用。 時倭縱掠杭、嘉、蘇、松,踞柘林城為窟穴,大江南北皆被擾。 監司任環敗之,經亦有王家涇之捷,乃遁出海,復犯蘇州。 於是南京御史屠仲律言五事。 其守海口云:「守平陽港、黃花澳,據海門之險,使不得犯溫、台。 守寧海關、湖頭灣,遏三江之口,使不得窺寧、紹。 守鱉子門、乍浦峽,使不得近杭、嘉。 守吳淞、劉家河、七丫港,使不得掩蘇、松。 且宜修飭海舟,大小相比,或百或五十聯為一宗,募慣鰼水工領之,而充以原額水軍,于諸海口量緩急置防。 」部是其議。 未幾,兵部亦言:「浙、直、通、泰間最利水戰,往時多用沙船破賊,請厚賞招徠之。 防禦之法,守海島為上,宜以太倉、崇明、嘉定、上海沙船及福倉、東莞等船守普陀、大衢。 陳錢山乃浙、直分路之始,狼、福二山約束首尾,交接江洋,亦要害地,宜督水師固守。 」報可。 已,復令直隷吳淞江、劉家河、福山港、鎮江、圌山五總添設遊兵,聽金山副總兵調度。 第16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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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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