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曆十一年,參贊尚書潘季馴言:「操軍原額十有二萬,今僅二萬餘。 祖軍與選充參半,選充例不補,營伍由是虛。 請如祖軍收補。 」已而王遴代季馴,言:「大小二場,新舊官軍二萬三千有餘。 請如北京各邊,三千一百二十人為一枝,每枝分中、左、右哨,得兵七枝。 餘置旗鼓下,備各營缺。 」從之。 巡視科臣阮子孝極論南營耗弊,言頗切中,然卒無振飭之者。 已,從尚書吳文華請,增參贊旗牌,得以軍法從事,兼聽便宜調遣。 三十一年,添設南中軍標營,選大教場卒千餘,設中軍參將統練。 規制雖具,而時狃苟安,闒茸一如北京。 及崇禎中,流寇陷廬、鳳,踞上流,有窺留都意。 南中將士日夜惴惴,以護陵寢、守京城為名,幸賊不東下而已。 最後,史可法為參贊尚書,思振積弊,未久而失,蓋無可言焉。 侍衛上直軍之制。 太祖即吳王位,其年十二月設拱衛司,領校尉,隷都督府。 洪武二年,改親軍都尉府,統中、左、右、前、後五衛軍,而儀鑾司隷焉。 六年,造守衛金牌,銅涂金為之。 長一尺,闊三寸。 以仁、義、禮、智、信為號。 二面俱篆文:一曰「守衛」,一曰「隨駕」。 掌于尚寶司,衛士佩以上直,下直納之。 十五年,罷府及司,置錦衣衛。 所屬有南北鎮撫司十四所,所隷有將軍、力士、校尉,掌直駕侍衛、巡察緝捕。 已又擇公、侯、伯、都督、指揮之嫡次子,置勛衛散騎舍人,而府軍前衛及旗手等十二衛,各有帶刀官。 錦衣所隷將軍,初名天武,後改稱大漢將軍,凡千五百人。 設千、百戶,總旗七員。 其眾自為一軍,下直操練如制,缺至五十人方補。 月糈二石,積勞試補千、百戶,亡者許以親子弟魁梧材勇者代,無則選民戶充之。 永樂中,置五軍、三千營。 增紅盔、明甲二將軍及叉刀圍子手之屬,備宿衛。 校尉、力士僉民間丁壯無惡疾、過犯者。 力士先隷旗手衛,後改隷錦衣及騰驤四衛,專領隨駕金鼓、旗幟及守衛四門。 校尉原隷儀鑾司,司改錦衣衛,仍隷焉。 掌擎執鹵簿儀仗,曰鑒輿,曰擎蓋,曰扇手,曰旌節,曰旗幢,曰班劍,曰斧鉞,曰戈戟,曰弓矢,曰馴馬,凡十司,及駕前宣召差遣,三日一更直。 設總旗、小旗,而領以勛戚官。 官凡六:管大漢將軍及散騎舍人、府軍前衛帶刀官者一,管五軍營叉刀圍子手者一,管神樞營紅盔將軍者四。 聖節、正旦、冬至及大祀、誓戒、冊封、遣祭、傳制用全直,直三千人,余則更番,器仗衣服位列亦稍殊焉。 凡郊祀、經筵、巡幸侍從各有定製,詳《禮志》中。 居常,當直將軍朝夕分候午門外,夜則司更,共百人。 而五軍叉刀官軍,悉于皇城直宿。 掌侍衛官輸直,日一員。 惟掌錦衣衛將軍及叉刀手者,每日侍。 尤嚴收捕之令,及諸脫更離直者。 共計錦衣衛大漢將軍一千五百七人,府軍前衛帶刀官四十,神樞營紅盔將軍二千五百,把總指揮十六,明甲將軍五百二,把總指揮二,大漢將軍八,五軍營叉刀圍子手三千,把總指揮八,勛衛散騎舍人無定員,旗手等衛帶刀官一百八十,此侍衛親軍大較也。 正統後,妃、主、公、侯、中貴子弟授官者,多寄祿錦衣中。 正德時,奏帶傳升冒銜者,又不下數百人。 武宗好養勇士,嘗以千、把總四十七人,注錦衣衛帶俸舍、余千一百人充禦馬監家將勇士,食糧騎操。 又令大漢將軍試百戶,五年實授,著為令。 幸竇開而恩澤濫,宿衛稍輕矣。 至萬曆間,衛士多占役、買閒,其弊亦與三大營等。 雖定離直者奪月糈之例,然不能革。 太祖之設錦衣也,專司鹵簿。 是時方用重刑,有罪者往往下錦衣衛鞫實,本衛參刑獄自此始。 文皇入立,倚錦衣為心腹。 所屬南北兩鎮撫司,南理本衛刑名及軍匠,而北專治詔獄。 凡問刑、奏請皆自達,不關白衛帥。 用法深刻,為禍甚烈,詳《刑法志》。 又錦衣緝民間情偽,以印官奉敕領官校。 東廠太監緝事,別領官校,亦從本衛撥給,因是恆與中官相表裡。 皇城守衛,用二十二衛卒,不獨錦衣軍,而門禁亦上直中事。 京城巡捕有專官,然每令錦衣官協同。 地親權要,遂終明之世雲。 初,太祖取婺州,選富民子弟充宿衛,曰禦中軍。 已,置帳前總制親兵都指揮使。 後復省,置都鎮撫司,隷都督府,總牙兵巡徼。 而金吾前後、羽林左右、虎賁左右、府軍左右前後十衛,以時番上,號親軍。 有請,得自行部,不關都督府。 及定天下,改都鎮撫司為留守,設左右前後中五衛,關領內府銅符,日遣二人點閲,夜亦如之,所謂皇城守衛官軍也。 二十七年,申定皇城門禁約。 凡朝參,門始啟,直日都督、將軍及帶刀、指揮、千百戶、鎮撫、舍人入後,百官始以次入。 上直軍三日一更番,內臣出入必合符嚴索,以金幣出者驗視勘合,以兵器雜藥入門者擒治,失察者重罪之。 民有事陳奏,不許固遏。 帝念衛士勞苦,令家有婚喪、疾病、產子諸不得已事,得自言情,家無餘丁,父母俱病者,許假侍養,愈乃復。 先是,新宮成,詔中書省曰:「軍士戰鬥傷殘,難備行伍,可于宮牆外造舍以居之,晝則治生,夜則巡警。 」其後,定十二衛隨駕軍上直者,人給錢三百。 二十八年,復于四門置舍,使恩軍為衛士執爨。 恩軍者,得罪免死及諸降卒也。 永樂中,定製,諸衛各有分地。 自午門達承天門左右,逮長安左右門,至皇城東西,屬旗手、濟陽、濟川、府軍及虎賁右、金吾前、燕山前、羽林前八衛。 東華門左右至東安門左右,屬金吾、羽林、府軍、燕山四左衛。 西華門左右至西安門左右,屬四右衛。 玄武門左右至北安門左右,屬金吾、府軍後及通州、大興四衛。 衛有銅符,頒自太祖。 曰承,曰東,曰西,曰北,各以其門名也。 巡者左半,守者右半。 守官遇巡官至,合契而從事。 各門守衛官,夜各領銅令申字牌巡警,自一至十六。 內皇城衛舍四十,外皇城衛舍七十二,俱設銅鐸,次第循環。 內皇城左右坐更將軍百,每更二十人,四門走更官八,交互往來,鈐印于籍以為驗。 都督及帶刀、千百戶日各一人,領申字牌直宿,及點各門軍士。 後更定都督府,改命侯、伯僉書焉。 洪熙初,更造衛士懸牌。 時親軍缺伍,衛士不獲代。 帝命選他衛軍守端、直諸門,尚書李慶謂不可。 帝曰:「人主在布德以屬人心,苟心相屬,雖非親幸,何患焉。 」宣德三年,命御史點閲衛卒。 天順中,復增給事中一人。 成化十年,尚書馬文升言:「太祖置親軍指揮使司,不隷五府。 文皇帝復設親軍十二衛,又增勇士數千員,屬禦馬監,上直,而以腹心臣領之。 比者日廢弛,勇士與諸營無異,皇城之內,兵衛無幾,諸監門卒尤疲羸,至不任受甲。 宜敕禦馬監官,即見軍選練。 仍敕守衛官常嚴步伍,譏察出入,以防微銷萌。 」帝然其言,亦未能有所整飭。 第15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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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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