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門民請發淮安、蘇、常民丁協修張墩港、東明港百餘裡潰堤。 帝曰:「三郡民方苦水患,不可重勞。 」遣官行視,以揚州民協築之。 當涂民言:「慈湖瀕江,上通宣、歙,東抵丹陽湖,西接蕪湖。 久雨浸淫,潮漲傷農,宜遣勘修築。 」帝從其請,且諭工部,安、徽、蘇、松,浙江、江西、湖廣,凡湖泊卑下,圩岸傾頽,亟督有司治之。 夏原吉復奉命治水蘇、松,盡通舊河港。 又浚蘇州千墩浦、致和塘、安亭、顧浦、陸皎浦、尤涇、黃涇共二萬九千餘丈,松江大黃浦、赤雁浦、范家浜共萬二千丈,以通太湖下流。 先是,修含山崇義堰。 未幾,和州民言:「銅城閘上抵巢湖,下揚子江,決圩岸七十餘處,乞修治。 」其吏目張良興又言:「水淹麻、澧二湖田五萬餘頃,宜築圩埂,起桃花橋,訖含山界三十里。 」俱從之。 三年,修上虞曹娥江壩埂,溫縣馱塢村堤堰四千餘丈,南海衛蓮塘、四會縣鴉鵲水等堤岸,無為州周興等鄉及鷹揚衛烏江屯江岸。 築昌黎及歷城小清河決堤,應天新河口北岸,從大勝關抵江東驛三千三百丈。 浚海州北舊河,上通高橋,下接臨洪場及山陽運鹽河十八里。 四年,修築宣城十九圩,豐城穆湖圩岸,石首臨江萬石堤,溧水決圩。 修懷寧鬥潭河、彭灘圩岸,順天固安,保定荊岱,樂亭魯家套、社河口,吉水劉家塘、雲陂,江都劉家圩港。 築湖廣廣濟、武家穴等江岸。 新建石頭岡圩岸、江浦沿江堤。 開泰州運鹽河、普定秦潼河、西溪南儀阡三處河口,導流興化、鹽城界入海。 浚常熟福山塘三十六里。 五年,修長洲、吳江、崑山、華亭、錢塘、仁和、嘉興堤岸,餘姚南湖壩,築高要銀岡、金山等潰堤,溉田五百餘頃。 治杭州江岸之淪者。 六年浚浙江平陽縣河。 七年修安陸州渲馬灘決岸、海鹽石堤,築泰興攔江堤三千九百餘丈。 且浚大港北淤河,抵縣南,出大江,四千五百餘丈。 八年修丹陽練湖塘,汝陽汝河堤岸,南陵野塘圩、蚌蕩壩,松滋張家坑、何家洲堤岸,平度州濰水、浮糠河決口百十二,堤堰八千餘丈,吳江石塘官路橋樑。 九年,修安福丁陂等塘堰,安仁鐃家陂、壽光堤,安陸京山景陵圩岸,長樂官塘,長洲至嘉興石土塘橋路七十餘裡,泄水洞百三十一處,監利車水堤四千四百餘丈,高安華陂屯陂堤,仁和、海寧、海鹽土石塘岸萬餘丈。 築沂州沭河口決岸,並瀹述陽述河。 。 築直隷新城張村等口決堤,仁和黃濠塘岸三百餘丈,孫家圍塘岸二十餘裡。 浚濰縣干丹河、定襄故渠六十三里,引滹沱水灌田六百餘頃。 疏福山官渠,浚江陰青陽河道,鄒平白條溝河三十餘裡。 麗水民言:「縣有通濟渠,截松陽、遂昌諸溪水入焉。 上、中、下三源,流四十八派,溉田二千餘頃。 上源民泄水自利,下源流絶,沙壅渠塞。 請修堤堰如舊。 」部議從之。 齊東知縣張升言:「小清河洪水衝決,淹沒諸鹽場及青州田。 請浚上流,修長堤,使水行故道。 」皇太子遣官經理之。 鄜州民言:「洛水橫決而西,沖塌州城東北隅。 請浚故道,循州東山麓南流。 」從之。 十年,修浙江平陽捍潮堤岸,黃梅臨江決岸百二十餘裡,海門捍潮堤百三十里。 築新會圩岸二千餘丈,獻縣、饒陽恭儉等岸,安丘紅河決岸,安州直亭等河決口八十九,華容、安津等堤決口四十六。 浚上海蟠龍江、濰縣白浪河。 北京行太仆卿楊砥言:「吳橋、東光、興濟、交河及天津等衛屯田,雨水決堤傷稼。 德州良店驛東南二十五里有黃河故道,與州南土河通。 穿渠置閘,分殺水勢,大為民便。 」命侍郎蘭芳往理之。 十一年,修蕪湖陶辛、政和二圩,保定、文安二縣河口決岸五十四,應天新河圩岸,天長福勝、戚家莊二塘,滎澤大濱河堤。 浚崑山太平河。 十二年修鳳陽安豐塘水門十六座及牛角壩、新倉鋪塌岸,武陟郭村、馬曲堤岸,聊城龍灣河,濮州紅船口,范縣曹村河堤岸。 築三河決堤。 浚海州官河二百四十里。 解州民言:「臨晉涑水河逆流,決姚暹渠堰,入砂地,淹民田,將及鹽池。 」尋又言:「硝池水溢,決豁口,入鹽池。 」以涑水渠、姚暹渠併流,故命官修築如其請。 十三年,修興濟決岸、南京羽林右衛刁家圩屯田堤。 吳江縣丞李升言:「蘇、松水患,太湖為甚,急宜泄其下流。 若常熟白茆諸港,崑山千墩等河,長洲十八都港汊,吳縣、無錫近湖河道,皆宜循其故跡,浚而深之。 乃修蔡涇等閘,候潮來往,以時啟閉。 則氾濫可免,而民獲耕種之利。 」從之。 十五年修固安孫家口及臨漳固塚堤岸。 十六年,修魏縣決岸。 十七年,蕭山民言:「境內河渠四十五里,溉田萬頃,比年淤塞。 乞疏濬,仍置閘錢清小江壩東,庶旱潦無憂。 」山東新城民言:「縣東鄭黃溝源出淄川,下流壅沮,霖潦妨農。 陳家莊南有乾河,上與溝接,下通烏江,乞浚治。 」並從之。 十八年,海寧諸縣民言:「潮沒海塘二千六百餘丈,延及吳家等壩。 」通政岳福亦言:「仁和、海寧壞長降等壩,淪海千五百餘丈。 東岸赭山、嚴門山、蜀山舊有海道,淤絶久,故西岸潮愈猛。 乞以軍民修築。 」並從之。 明年修海寧等縣塘岸。 二十一年,修嘉定抵松江潮圮圩岸五千餘丈、交恥順化衛決堤百餘丈。 文水民言:「文谷山常稔渠分引文谷河流,袤三十餘裡,灌田。 今河潰泄水。 」從其奏,葺治之。 二十二年,修臨海廣濟河閘。 洪熙元年修黃岩濱海閘壩。 視永樂初,增府判一員,專其事。 修獻縣、鐃陽恭儉堤及窯堤口。 宣德二年,浙江歸安知縣華嵩言:「涇陽洪渠堰溉五縣田八千四百餘頃。 洪武時,長興侯耿炳文前後修濬,未久堰壞。 永樂間,老人徐齡言於朝,遣官修築,會營造不果。 乞專命大臣起軍夫協治。 」從之。 三年修灌縣都江等堰四十四。 臨海民言:「胡巉諸閘瀦水灌田,近年閘壞而金鰲、大浦、湖淶、舉嶼等河遂皆壅阻,乞為開築。 」帝曰:「水利急務,使民自訴於朝,此守令不得人爾。 」命工部即飭郡縣秋收起工。 仍詔天下:「凡水利當興者,有司即舉行,毋緩視。 」 巡按江西御史許勝言:「南昌瑞河兩岸低窪,多良田。 洪武間修築,水不為患。 比年水溢,岸圮二十餘處。 豐城安沙繩灣圩岸三千六百餘丈,永樂間水沖,改修百三十餘丈。 近者久雨,江漲堤壞。 乞敕有司募夫修理。 」中書舍人陸伯倫言:「常熟七浦塘東西百里,灌常熟、崑山田,歲租二十餘萬石。 乞聽民自浚之。 」皆詔可。 四年,修獻縣柳林口堤岸。 潛江民言:「蚌湖、陽湖皆臨襄河,水漲岸決,害荊州三衛、荊門、江陵諸州縣官民屯田無算。 乞發軍民築治。 從之。 福清民言:“光賢裡官民田百餘頃,堤障海水。 堤壞久,田盡荒。 永樂中,嘗命修治,迄今未舉,民不得耕。 」帝責有司亟治,而諭尚書吳中嚴飭郡邑,陂池堤堰及時修濬,慢者治以罪。 五年,巡撫侍郎成均言:「海鹽去海二里,石嵌土岸二千四百餘丈,水嚙其石,皆已刓敝。 議築新石於岸內,而存其舊者以為外障。 乞如洪武中令嘉、嚴、紹三府協夫舉工。 」從之。 第14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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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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