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八年,御史蘇惟霖疏陳黃、泇利害,請專力於泇,略言:「黃河自清河經桃源,北達直河口,長二百四十里。 此在泇下流,水平身廣,運舟日行僅十里。 然無他道,故必用之。 自直河口而上,歷邳、徐達鎮口,長二百八十餘裡,是謂黃河。 又百二十里,方抵夏鎮。 其東自貓窩、泇溝達夏鎮,止二百六十餘裡,是謂泇河。 東西相對,舍此則彼。 黃河三四月間淺與泇同。 五月初,其流洶湧,自天而下,一步難行。 由其水挾沙而來,河口日高。 至七月初,則淺涸十倍。 統而計之,無一時可由者。 溺人損舟,其害甚劇。 泇河計日可達,終鮮風波,但得實心任事之臣,不三五年缺略悉補,數百年之利也。 」工科給事中何士晉亦言:「運道最險無如黃河。 先年水出昭陽湖,夏鎮以南運道沖阻,開氵加之議始決。 避淺澀急溜二洪之險,聚諸泉水,以時啟閉,通行無滯者六年。 乃今忽欲捨泇由黃,致倉皇損壞糧艘。 或改由大浮橋,河道淤塞,復還由泇。 以故運抵灣遲,汲汲有守凍之慮,由黃之害略可見矣。 顧泇工未竟,闊狹深淺不齊。 宜拓廣濬深,與會通河相等。 重運空回,往來不相礙,迴旋不相避,水常充盛,舟無留行。 歲捐水衡數萬金,督以廉能之吏,三年可竣工。 然後循駱馬湖北岸,東達宿遷,大興畚鍤,盡避黃河之險,則泇河之事訖矣。 或謂泉脈細微,太闊太深,水不能有。 不知泇源遠自蒙、沂,近挾徐塘、許池、文武諸泉河,大率視濟寧泉河略相等。 呂公堂口既塞,則山東諸水總合全收,加以閘壩堤防,何憂不足?或謂直抵宿遷,此功迂而難竟,是在任用得人,綜理有法耳。 」疏入,不報。 明年,部覆總河都御史劉士忠《泇黃便宜疏》,言:「泇渠春夏間,沂、武、京河山水沖發,沙淤潰決,歲終當如南旺例修治。 顧別無置水之地,勢不得不塞泇河壩,令水復歸黃流。 故每年三月初,則開泇河壩,令糧艘及官民船由直河進。 至九月內,則開召公壩,入黃河,以便空回及官民船往來。 至次年二月中塞之。 半年由泇,半年由黃,此兩利之道也。 因請增驛設官。 又覆惟霖疏,言:“直隷貓窩淺,為沂下流,河廣沙淤,不可以閘,最為泇患。 宜西開一月河,以通沂口。 凡水挾沙來,沙性直走,有月河以分之,則聚於洄伏之處,撈刷較易,而泇患少減矣。 」俱報可,其後,無河遂為永利,但需補葺而已。 然氵加勢狹窄,冬春糧艘回空仍由黃河焉。 四十八年,巡漕御史毛一鷺言:「無河屬夏鎮者有閘九座,屬中河者止藉草壩。 分司官議於直口等處建閘,請舉行之。 」詔從其議。 崇禎四年,總漕尚書楊一鵬浚泇河。 九年,總河侍郎周鼎奏重浚泇河成。 久之,鼎坐決河防遠戍。 給事中沈胤培訟其修泇利運之功,得減論。 衛河,源出河南輝縣蘇門山百門泉。 經新鄉、汲縣而東,至畿南浚縣境,淇水入焉,謂之白溝,亦曰宿胥瀆。 宋、元時名曰禦河。 由內黃東出,至山東館陶西,漳水合焉。 東北至臨清,與會通河合。 北歷德、滄諸州,至青縣南,合滹沱河。 北達天津,會白河入海。 所謂衛漕也。 其河流濁勢盛,運道得之,始無淺澀虞。 然自德州下漸與海近,卑窄易沖潰。 初,永樂元年,瀋陽軍士唐順言:「衛河抵直沽入海,南距黃河陸路才五十里。 若開衛河,而距黃河百步置倉廒,受南運糧餉,至衛河交運,公私兩便。 」乃命廷臣議,未行。 其冬,命都督僉事陳俊運淮安、儀真倉糧百五十萬餘石赴陽武,由衛河轉輸北京。 五年,自臨清抵渡口驛決堤七處,發卒塞之。 後宋禮開會通河,衛河與之合。 時方數決堤岸,遂命禮並治之。 禮言:「衛輝至直沽,河岸多低薄,若不究源析流,但務堤築,恐復潰決,勞費益甚。 會通河抵魏家灣,與土河連,其處可穿二小渠以泄於土河。 雖遇水漲,下流衛河,自無橫溢患。 德州城西北亦可穿一小渠。 蓋自衛河岸東北至舊黃河十有二里,而中間五里故有溝渠,宜開道七里,泄水入舊黃河,至海豐大沽河入海。 」詔從之。 英宗初,永平縣丞李祐請閉漳河以防患,疏衛河以通舟。 從之。 正統四年築青縣衛河堤岸。 十三年從御史林廷舉請,引漳入衛。 十四年,黃河決臨清四閘,御史錢清請浚其南撞圈灣河以達衛。 從之。 景泰四年,運艘阻張秋之決。 河南參議豐慶請自衛輝、胙城洎於沙門,陸輓三十里入衛,舟運抵京師。 命漕運都督徐恭覆報,如其策。 山東僉事江良材嘗言:「通河于衛有三便。 古黃河自孟津至懷慶東北入海。 今衛河自汲縣至臨清、天津入海,則猶古黃河道也,便一。 三代前,黃河東北入海,宇宙全氣所鍾。 河南徙,氣遂遷轉。 今於河陰、原武、懷、孟間導河入衛,以達天津,不獨徐、沛患息,而京師形勝百倍,便二。 元漕舟至封丘,陸運抵淇門入衛。 今導河注衛,冬春水平,漕舟至河陰,順流達衛。 夏秋水迅,仍從徐、沛達臨清,以北抵京師。 且修其溝洫,擇良有司任之,可以備旱澇,捍戎馬,益起直隷、河南富強之勢,便三。 」詹事霍韜大然其畫,具奏以聞。 不行。 萬曆十六年,總督河漕楊一魁議引沁水入衛,命給事中常居敬勘酌可否。 居敬言:「衛小沁大,衛清沁濁,恐利少害多。 」乃止。 泰昌元年十二月,總河侍郎王佐言:“衛河流塞,惟輓漳、引沁、闢丹三策。 輓漳難,而引沁多患。 丹水則雖勢與沁同,而丹口既闢,自修武而下皆成安流,建閘築堰,可垂永利。 制可,亦未能行也。 崇禎十三年,總河侍郎張國維言:「衛河合漳、沁、淇、洹諸水,北流抵臨清,會閘河以濟運。 自漳河他徙,衛流遂弱,輓漳引沁之議,建而未行。 宜導輝縣泉源,且酌引漳、沁,闢丹水,疏通滏、洹、淇三水之利害得失,命河南撫、按勘議以聞。 」不果行。 漳河,出山西長子曰濁漳,樂平曰清漳,俱東經河南臨漳縣,由畿南真定、河間趨天津入海。 其分流至山東館陶西南五十里,與衛河合。 洪武十七年,河決臨漳,敕守臣防護。 復諭工部,凡堤塘堰壩可禦水患者,皆預修治。 有司以黃、沁、漳、衛、沙五河所決堤岸丈尺,具圖計工以聞。 詔以軍民兼築之。 永樂七年,決固安縣賀家口。 九年,決西南張固村河口,與滏陽河合流,下田不可耕。 臨漳主簿趙永中乞令災戶於漳河旁墾高阜荒地。 從之。 是年築沁州及大名等府決堤。 十三年,漳、滏並溢,漂沒磁州田稼。 二十二年,溢廣宗。 洪熙元年,漳、滏並溢,決臨漳三塚村等堤岸二十四處,發軍民修築。 宣德八年復築三塚村堤口。 正統元年,漳、滏並溢,壞臨漳杜村西南堤。 三年,漳決廣平、順德。 四年,又決彰德。 皆命修築。 十三年,御史林廷舉言:「漳河自沁州發源,七十餘溝會而為一,至肥鄉,堤岩逼隘,水勢激湍,故為民患。 元時分支流入衛河,以殺其勢。 永樂間堙塞,舊跡尚存,去廣平大留村十八里。 宜發丁夫鑿通,置閘,遏水轉入之,而疏廣肥鄉水道。 則漳河水減,免居民患,而衛河水增,便漕。 」從之。 漳水遂通於衛。 第14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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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中》
第14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