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部。 尚書一人,右侍郎一人,司務一人,照磨一人。 十三司,郎中十三人,員外郎九人,浙江、江西、湖廣、廣東、廣西、福建、山西、陝西、雲南九司各一人,嘉靖三十七年,革山西、陝西三司員外郎各一人,隆慶中又革廣西、雲南二司員外郎各一人。 主事十七人,山西、廣東、廣西、雲南四司各二人,隆慶三年革廣東司主事一人。 所轄,寶鈔提舉司,提舉一人。 廣積庫、承運庫、臓罰庫、甲乙丙丁戊五字型檔、寶鈔廣惠庫、軍儲倉,各大使一人。 長安門倉、東安門倉、西安門倉、北安門倉各副使一人。 龍江鹽倉檢校批驗所,大使一人。 隆慶三年,革寶鈔司提舉、軍儲倉大使。 總督糧儲一人。 嘉靖以前,特設都御史。 二十六年革,以戶部右侍郎加都御史銜領之。 禮部。 尚書一人,右侍郎一人,司務一人。 儀制、祠祭、主客、精膳四司,各郎中一人。 儀制、祠祭二司,各主事一人。 所轄,鑄印局,副使一人。 教坊司,右韶舞一人,左右司樂各一人。 兵部。 尚書參贊機務一人,右侍郎一人,司務一人。 武選、職方、車駕、武庫四司,郎中四人,員外郎二人,武選、武庫無員外郎。 主事五人。 車駕主事二人。 所轄,典牧所,提領一人。 正八品會同館、大勝關,各大使一人。 按參贊機務,自宣德八年黃福始。 成化二十三年,始奉敕諭,專以本部尚書參贊機務,同內外守備官操練軍馬,撫卹人民,禁戢盜賊,振舉庶務,故其職視五部為特重雲。 刑部。 尚書一人,右侍郎一人,司務、照磨各一人。 十三司郎中十三人,員外郎五人,惟浙江、江西、河南、陝西、廣東五司設。 主事十四人,廣東司二人。 分掌南京諸司,及公、侯、伯、五府、京衛所刑名之事。 司獄二人。 工部。 尚書一人,右侍郎一人,司務一人。 營繕、虞衡、都水、屯田四司,郎中四人,員外郎二人,營繕司一人,都水司一人,嘉靖三十七年,革都水員外郎。 主事八人。 營繕司三人,屯田司一人,餘各二人。 所轄,營繕所,所正、所副、所丞各一人。 龍江、清江二提舉司,各提舉一人。 副提舉後革。 文思院、寶源局、軍器局、織染所、龍江抽分竹木局、瓦屑壩抽分竹木局,各大使一人。 嘉靖三十七年,革文思院大使。 都察院。 右都御史一人,右副都御史一人,右僉都御史一人,司務、經歷、都事、照磨各一人,司獄二人。 嘉靖三十七年,革司獄一人。 隆慶四年,革都事。 浙江、江西、河南、山東、山西、陝西、四川、雲南、貴州九道,各御史二人。 福建、湖廣、廣東、廣西四道,各御史三人。 嘉靖後不全設,恆以一人兼數道。 凡刷卷、巡倉、巡江、巡城、屯田、印馬、巡視糧儲、監收糧斛、點閘軍士、管理京營、比驗軍器,皆敘而差之。 清軍,則偕兵部、兵科。 核後湖黃冊,則偕戶部、戶科。 提督操江一人。 以副僉都御史為之,領上、下江防之事。 通政使司。 通政使一人,右通政一人,右參議一人,掌收呈狀,付刑部審理。 經歷一人。 大理寺。 卿一人,右寺丞一人,司務一人,左、右寺正各一人,左、右評事各三人。 隆慶三年,革左、右評事各一人。 詹事府。 主簿一人。 翰林院。 學士一人,不常置,以翰林坊局官署職。 孔目一人。 國子監。 祭酒一人,司業一人,監丞一人,典簿一人,博士三人,助教六人,學正五人,學錄二人,典籍一人,學饌一人。 嘉靖三十七年,革助教二人及掌饌。 隆慶四年,革博士一人,學正一人。 太常寺。 卿一人,少卿一人,典簿一人,博士一人,協律郎二人,贊禮郎七人,嘉靖中,革贊禮郎一人。 司樂二人。 各祠祭署合奉祀八人,祀丞七人。 天、地壇奉祀一、祀丞一。 山川壇、耤田奉祀一。 祖陵奉祀、祀丞各一。 皇陵奉祀、祀丞各二。 孝陵、揚王墳、徐王墳各奉祀一,祀丞一。 嘉靖後,革天地壇、祖陵、揚王墳三祠祭署祀丞。 光祿寺。 卿一人,少卿一人,隆慶四年,革少卿。 典簿一人。 大官、珍羞、良醖、掌醢四署,各署正一人,署丞一人。 嘉靖中,革良醖、掌醢二署署丞。 萬曆中,革珍羞署丞。 太仆寺。 卿一人,少卿二人,寺丞二人,隆慶中,革少卿一人,寺丞一人。 主簿一人。 鴻臚寺。 卿一人,主簿一人。 司儀、司賓二署,各署丞一人,鳴贊四人,序班九人。 尚寶司。 卿一人。 吏、戶、禮、兵、刑、工六科。 給事中六人。 又戶科給事中一人,管理後湖黃冊。 行人司。 左司副一人。 欽天監。 監正一人,監副一人,主簿一人。 五官正一人,五官靈台郎二人,五官監候一人,五官司歷一人。 太醫院。 院判一人,吏目一人。 惠民藥局、生藥庫,各大使一人。 五城兵馬司。 指揮各一人,副指揮各三人,吏目各一人。 萬曆中,革副指揮每城二人。 應天府。 府尹一人,府丞一人,治中一人,通判二人,推官一人,經歷、知事、照磨、檢校各一人。 儒學教授一人,訓導六人。 所轄,上元、江寧二縣,各知縣一人,縣丞一人,主簿一人,典史一人。 司獄司,司獄一人。 織染局,大使一人,左、右副使各一人。 都稅司、宣課司,凡四,龍江、江東、聚寶門、太平門。 稅課局,凡二,龍江、龍潭。 各大使一人,副使或一人或二人。 龍江遞運所,大使、副使各一人。 批驗所,大使一人。 河泊所,官一人。 龍江關、石灰山關,各大使一人,副使四人。 洪武三年,改應天府知府為府尹,秩正三品,賜銀印。 十三年,始立儒學。 南京官,自永樂四年成祖往北京,置行部尚書,備行在九卿印以從。 是時,皇太子監國,大小庶務悉以委之。 惟封爵、大闢、除拜三品以上文武職,則六科都給事中以聞,政本故在南也。 十八年,官屬悉移而北,南京六部所存惟禮、刑、工三部,各一侍郎,在南之官加「南京」字于職銜上。 仁宗時補設官屬,除「南京」字。 正統六年,定製復如永樂時。 王府長史司。 左、右長史各一人。 正五品其屬,典簿一人,正九品所轄,審理所,審理正一人,正六品副一人,正七品典膳所,典膳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從八品奉祠所,奉祠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從八品典樂一人,正九品典寶所,典寶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從八品紀善所,紀善二人,正八品良醫所,良醫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從八品典儀所,典儀正一人,正九品副一人,從九品工正所,工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從八品。 以上各所副官,嘉靖四十四年並革。 伴讀四人,從九品,後止設一人。 教授無定員,從九品引禮舍二人,後革二人。 倉大使、副使各一人,庫大使、副使各一人。 倉、庫副使後俱革。 郡王府,教授一人,從九品典膳一人。 正八品鎮國將軍教授一人。 從九品 第8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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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中》
第8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