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尹,掌京府之政令。 宣化和人,勸農問俗,均貢賦,節征徭,謹祭祀, 閲實戶口,糾治豪強,隱恤窮困,疏理獄訟,務知百姓之疾苦。 歲立春,迎春、進春,祭先農之神。 月朔望,早朝,奏老人坊廂聽宣諭。 孟春、孟冬,率其僚屬行鄉飲酒禮。 凡勛戚家人文引,每三月一奏。 市易平其物價。 遇內官監征派物料,雖有印信、揭帖,必補牘面奏。 若天子耕耤,行三推禮,則奉青箱播種于後。 禮畢,率庶人終畝。 府丞,貳京府,兼領學校。 治中,參理府事,以佐尹丞。 通判,分理糧儲、馬政、軍匠、薪炭、河渠、堤涂之事。 推官,理刑名,察屬吏。 二縣,職掌如外縣,以近蒞輦下,故品秩特優。 順天府即舊北平府。 洪武二年置北平行省。 九年改為北平布政司,皆以北平為會府。 永樂初,改為順天府。 十年,升為府尹,秩正三品,設官如應天府。 順天府通判,舊六人,內一人管糧,一人管馬,一人清軍,一人管匠,一人管河,一人管柴炭。 嘉靖八年革管河、管柴炭二人。 萬曆九年革清軍、管匠二人。 十一年復設一人,兼管軍匠。 武學。 京衛武學,教授一人,從九品訓導一人。 衛武學,教授一人,訓導二人或一人。 掌教京衛各衛幼官及應襲舍人與武生,以待科舉、武舉、會舉,而聽于兵部。 其無武學者,凡諸武生則隷儒學。 建文四年始置京衛武學,設教授一人。 啟忠等十齋,各訓導二人。 永樂中罷,正統六年復設。 後漸置各衛武軍,設官如儒學之制。 僧錄司。 左、右善世二人,正六品左、右闡教二人,從六品左右講經二人,正八品左、右覺義二人。 從八品 導錄司。 左、右正一二人,正六品左、右演法二人,從六品左、右至靈二人,正八品左、右玄義二人。 從八品神樂觀提點一人,正六品知觀一人,從八品,嘉靖中革。 龍虎山正一真人一人。 正二品。 洪武元年,張正常入朝,去其天師之號,封為真人,世襲。 隆慶間革真人,止稱提點。 萬曆初復之。 法官、贊教、掌書各二人。 閣皁山、三茅山各靈官一人,正八品太和山提點一人。 僧、道錄司掌天下僧道。 在外府州縣有僧綱、道紀等司,分掌其事,俱選精通經典、戒行端潔者為之。 神樂觀掌樂舞,以備大祀天地、神祇及宗廟、社稷之祭,隷太常寺,與道錄司無統屬。 洪武元年,立善世、玄教二院。 四年革。 五年,給僧道度牒。 十一年,建神樂觀于郊祀壇西,設提點、知觀。 初,提點從六品,知觀從九品。 洪武十五年升提點正六品,知觀從八品。 凡遇朝會,提點列于僧錄司左善世之下,道錄司左正一之上。 十五年,始置僧錄司、道錄司。 各設官如前所列。 僧凡三等:曰禪,曰講,曰教。 道凡二等:曰全真,曰正一。 設官不給俸,隷禮部。 二十四年,清理釋、道二教,限僧三年一度給牒。 凡各府州縣寺觀,但存寬大者一所,並居之。 凡僧道,府不得過四十人,州三十人,縣二十人。 民年非四十以上、女年非五十以上者,不得出家。 二十八年,令天下僧道赴京考試給牒,不通經典者黜之。 其後,釋氏有法王、佛子、大國師等封號,道士有大真人、高士,高士等封號,賜銀印蟒玉,加太常卿、禮部尚書及宮保銜,至有封伯爵者,皆一時寵幸,非制也。 教坊司。 奉鑾一人,正九品左、右韶舞各一人,左、右司樂各一人,並從九品掌樂舞承應。 以樂戶充之,隷禮部。 嘉靖中,又設顯陵供祀教坊司,設左、右司樂各一人。 宦官。 十二監。 每監各太監一員,正四品,左、右少監各一員,從四品,左、右監丞各一員,正五品,典簿一員,正六品,長隨、奉禦無定員,從六品。 此洪武舊制也。 後漸更革,詳見各條下。 司禮監,提督太監一員,掌印太監一員,秉筆太監、隨堂太監、書籍名畫等庫掌司、內書堂掌司、六科郎掌司、典簿無定員。 提督掌督理皇城內一應儀禮刑名,及鈐束長隨、當差、聽事各役,關防門禁,催督光祿供應等事。 掌印掌理內外章奏及禦前勘合。 秉筆、隨堂掌章奏文書,照閣票批硃。 掌司各掌所司。 典簿典記奏章及諸出納號簿。 內官監,掌印太監一員,總理、管理、僉書、典簿、掌司、寫字、監工無定員,掌木、石、瓦、土、塔材、東行、西行、油漆、婚禮、火藥十作,及米鹽庫、營造庫、皇壇庫,凡國家營造宮室、陵墓,並銅錫妝奩、器用暨冰窨諸事。 御用監,掌印太監一員,裡外監把總二員,典簿、掌司、寫字、監工無定員。 凡禦前所用圍屏、床榻諸木器,及紫檀、象牙、烏木、螺甸諸玩器,皆造辦之。 又有仁智殿監工一員,掌武英殿中書承旨所寫書籍畫冊等,奏進禦前。 司設監,員同內官監,掌鹵簿、儀仗、帷幕諸事。 禦馬監,掌印、監督、提督太監各一員。 騰驤四衛營各設監官、掌司、典簿、寫字、拿馬等員。 象房有掌司等員。 神宮監,掌印太監一員,僉書、掌司、管理無定員,掌太廟各廟灑掃、香燈等事。 尚膳監,掌印太監一員,提督光祿太監一員,總理一員,管理、僉書、掌司、寫字、監工及各牛羊等房廠監工無定員,掌禦膳及宮內食用並筵宴諸事。 尚寶監,掌印一員,僉書、掌司無定員,掌寶璽、敕符、將軍印信。 凡用寶,外尚寶司以揭帖赴監請旨,至女官尚寶司領取,監視外司用訖,存號簿,繳進。 印綬監,員同尚寶,掌古今通集庫,並鐵券、誥敕、貼黃、印信、勘合、符驗、信符諸事。 直殿監,員同上,掌各殿及廊廡掃除事。 尚衣監,掌印太監一員,管理、僉書、掌司、監工無定員,掌御用冠冕、袍服及屨舄、靴襪之事。 都知監。 掌印太監一員,僉書、掌司、長隨、奉禦無定員,舊掌各監行移、關知、勘合之事,後惟隨駕前導警蹕。 四司。 舊制每司各司正一人,正五品;左、右司副各一人,從五品。 後漸更易,詳下。 惜薪司,掌印太監一員,總理、僉書、掌道、掌司、寫字、監工及外廠、北廠、南廠、新南廠、新西廠各設僉書、監工,俱無定員,掌所用薪炭之事。 鐘鼓司,掌印太監一員,僉書、司房、學藝官無定員,掌管出朝鐘鼓,及內樂、傳奇、過錦、打稻諸雜戲。 寶鈔司,掌印太監一員,僉書、管理、監工無定員,掌造粗細草紙。 混堂司。 掌印太監一員,僉書、監工無定員,掌沐浴之事。 八局。 舊制每局大使一人,正五品;左、右副使各一人,從五品。 兵仗局,掌印太監一員,提督軍器庫太監一員,管理、僉書、掌司、寫字、監工無定員,掌製造軍器。 火藥司屬之。 銀作局,掌印太監一員,管理、僉書、寫字、監工無定員,掌打造金銀器飾。 浣衣局,掌印太監一員,僉書、監工無定員。 凡宮人年老及罷退廢者,發此局居住。 惟此局不在皇城內。 巾帽局,掌印太監一員,管理、僉書、掌司、監工無定員,掌宮內使帽靴,駙馬冠靴及籓王之國諸旗尉帽靴。 針工局,員同巾帽局,掌造宮中衣服。 內織染局,員同上,掌染造御用及宮內應用緞匹。 城西藍靛廠為此局外署。 酒醋面局,員同上,掌宮內食用酒醋、糖醬、面豆諸物。 與禦酒房不相統轄。 司苑局。 員同上,掌蔬菜、瓜果。 十二監、四司、八局,所謂二十四衙門也。 第8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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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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