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吳元年置大理司卿,秩正三品。 洪武元年革。 三年,置磨勘司,凡諸司刑名、錢糧,有冤濫隱匿者,稽其功過以聞。 尋亦革。 洪武三年置磨勘司,設司令、司丞。 七年增設司令一人,司丞五人,首領官五人,分為四科。 十年革。 十四年復置磨勘司,設司令一人,左、右司丞各一人,左、右司副各一人。 二十年復罷。 十四年,復置大理寺,改卿秩正五品,左、右少卿從五品,左、右寺丞正六品。 其屬,左、右寺正各一人,寺副各二人,左評事四人,右評事八人。 又置審刑司,共平庶獄。 凡大理寺所理之刑,審刑司復詳議之。 審刑司設左、右審刑各一人,正六品;左、右詳議各三人,正七品。 十七年,改建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審刑司、五軍斷事官署于太平門外,名其所曰貫城。 十九年罷審刑司。 二十二年復,卿秩正三品。 少卿二人,正四品,丞三人,正五品。 其左、右寺官如故。 二十九年又罷,盡移案牘于後湖。 建文初復置,改左、右寺為司,寺正為都評事,寺副為副都評事,司務為都典簿。 司務,洪武二十六年置。 成祖初,仍置大理寺,其左、右寺設官,復如洪武時。 又因左、右二寺評事多寡不等,所治事亦繁簡不均,以二寺評事均分,左、右各六人,如刑部、都察院十二司道,各帶管直隷地方審錄。 初,太祖設左評事四員,分管在京諸司及直隷衛所、府州縣刑名。 右評事八員,分管在外十三布政司、都司、衛所、府州縣刑名。 永樂二年,仍複舊。 後定都北京,又改分寺屬。 兩京、五府、六部、京衛等衙門刑名,屬左寺。 順天、應天二府,南、北直隷衛所、府州縣並在外浙江等布政司、都司、衛所刑名,屬右寺。 弘治元年,裁減右評事四人。 時天下罪囚,類不解審,右寺事顧簡于左寺。 萬曆九年,更定左、右寺分理天下刑獄。 浙江、福建、山東、廣東、四川、貴州六司道,左寺理之。 江西、陝西、河南、山西、湖廣、廣西、雲南七司道,右寺理之。 以能按律出人罪者為稱職。 大理寺之設,為慎刑也。 三法司會審,初審,刑部、都察院為主,覆審,本寺為主。 明初,猶置刑具、牢獄。 弘治以後,止閲案卷,囚徒俱不到寺。 司務典出納文移。 詹事府。 詹事一人,正三品少詹事二人。 正四品府丞二人,正六品主簿廳,主簿一人,從七品錄事二人,正九品通事舍人二人。 左春坊,大學士,正五品左庶子,正五品左諭德,從五品各一人,左中允,正六品左贊善,從六品左司直郎,從六品,後不常設。 各二人,左清紀郎一人,從八品,不常設左司諫二人,從九品,不常設。 右春坊,亦如之。 司經局,洗馬一人,從五品校書,正九品正字,從九品各二人。 詹事,掌統府、坊、局之政事,以輔導太子。 少詹事佐之。 凡入侍太子,與坊、局翰林官番直進講《尚書》、《春秋》、《資治通鑒》、《大學衍義》、《貞觀政要》諸書。 前期纂輯成章進禦,然後赴文華殿講讀。 講讀畢,率其僚屬,以朝廷所處分軍國重事及撫諭諸蕃恩義,陳說于太子。 凡朝賀,必先奏朝廷,乃具啟本以進。 凡府僚暨坊、局官與翰林院職互相兼,試士、修書皆與焉。 通事舍人,典東宮朝謁、辭見之禮,承令勞問之事,凡廷臣朝賀、進箋、進春、進歷于太子,則引入而舉案。 春坊大學士,掌太子上奏請、下啟箋及講讀之事,皆審慎而監省之。 庶子、諭德、中允、贊善各奉其職以從。 凡東宮監國、撫軍、出狩,及朝會出入,覆啟,畫諾,必審署以移詹事。 諸祥眚必啟告。 內外庶政可為規鑒者,隨事而贊諭。 伶人、仆禦有改變新聲、導逢非禮者,則陳古義,申典制,糾正而請斥遠之。 司直、清紀郎,掌彈劾宮僚,糾舉職事。 文華殿講讀畢,諸臣班退,有獨留奏事及私謁者,則共糾之。 司諫,掌箴誨鑒戒,以拾遺補過。 凡有啟事于東宮,與司直、清紀執筆紀令旨,規正其偽繆者。 洗馬,掌經史子集、制典、圖書刊輯之事。 立正本、副本、貯本以備進覽。 凡天下圖冊上東宮者,皆受而藏之。 校書、正字,掌繕寫裝潢,詮其訛謬而調其音切,以佐洗馬。 先是,洪武初,置大本堂,充古今圖籍其中,召四方名儒訓導太子、親王。 諸儒專經面授,分番夜直。 已而太子居文華堂,諸儒迭班侍從,又選才俊之士入充伴讀,時時賜宴、賦詩,商榷今古,評論文學。 是時東宮官屬,自太子少師、少傅、少保、賓客外,則有左、右詹事,同知詹事院事,副詹事,詹事丞,左、右率府使,同知左、右率府事,左、右率府副使,諭德,贊善大夫,皆以勛舊大臣兼領其職。 又有文學、中舍、正字、侍正、洗馬、庶子及贊讀等官。 十五年,更定左、右春坊官,各置庶子、諭德、中允、贊善、司直郎,又各設大學士。 尋定司經局官,設洗馬、校書、正字。 二十二年,以官聯無統,始置詹事院。 二十五年,改院為府,定詹事秩正三品,春坊大學士正五品,司經局洗馬從五品。 雖各有印,而事總于詹事府。 二十九年,增設左、右春坊清紀郎、司諫、通事舍人。 建文中,增少卿、寺丞各一人,賓客二人。 又置資德院資德一人,資善二人。 其屬,贊讀、贊書、著作郎各二人,掌典籍各一人。 成祖複舊制。 英宗初,命大學士提調講讀官。 按詹事府多由他官兼掌。 天順以前,或尚書、侍郎、都御史,成化以後,率以禮部尚書、侍郎由翰林出身者兼掌之。 其協理者無常員。 春坊大學士,景泰間,倪謙、劉定之而後,僅楊廷和一任之,後不復設。 其司直、司諫、清紀郎亦不常置。 惟嘉靖十八年以陸深為詹事,崔銑為少詹事,王教、羅洪先、華察等為諭德、贊善、洗馬,皇甫涍、唐順之等為司直、司諫,皆天下名儒。 自明初宋濂諸人後,宮僚莫盛于此。 嗣是,出閣講讀,每點別員,本府坊局僅為翰林官遷轉之階。 翰林院。 學士一人,正五品侍讀學士、侍講學士各二人,並從五品侍讀、侍講各二人,並正六品《五經》博士九人,正八品,並世襲,別見。 典籍二人,從八品侍書二人,正九品,後不常設。 待詔六人,從九品,不常設。 孔目一人,未入流史官修撰,從六品編修,正七品檢討,從七品庶吉士,無定員。 學士,掌制誥、史冊、文翰之事,以考議制度,詳正文書,備天子顧問。 凡經筵日講,纂修實錄、玉牒、史志諸書,編纂六曹章奏,皆奉敕而統承之。 誥敕,以學士一人兼領。 正統中,王直、王英以禮部侍郎兼學士,專領誥敕,後罷。 弘治七年復設。 正德中,白鉞、費宏等由禮部尚書入東閣,專典誥敕。 嘉靖六年復罷,以講、讀、編、檢等官管之。 大政事、大典禮,集諸臣會議,則與諸司參決其可否。 車駕幸太學聽講,凡郊祀慶成諸宴,則學士侍坐于四品京卿上。 侍讀、侍講,掌講讀經史。 《五經》博士,初置五人,各掌專經講義,繼以優給聖賢先儒後裔世襲,不治院事。 史官,掌修國史。 凡天文、地理、宗潢、禮樂、兵刑諸大政,及詔敕、書檄,批答王言,皆籍而記之,以備實錄。 國家有纂修著作之書,則分掌考輯撰述之事。 經筵充展卷官,鄉試充考試官,會試充同考官,殿試充收卷官。 凡記注起居,編纂六曹章奏,謄黃冊封等咸充之。 庶吉士,讀書翰林院,以學士一人教習之。 侍書,掌以六書供侍。 待詔,掌應對。 孔目掌文移。 第7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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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中》
第7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