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官制,沿漢、唐之舊而損益之。 自洪武十三年罷丞相不設,析中書省之政歸六部,以尚書任天下事,侍郎貳之。 而殿閣大學士只備顧問 ,帝方自操威柄,學士鮮所參決。 其糾劾則責之都察院,章奏則達之通政司,平反則參之大理寺,是亦漢九卿之遺意也。 分大都督府為五,而徵調隷于兵部。 外設都、布、按三司,分隷兵刑錢谷,其考核則聽于府部。 是時吏、戶、兵三部之權為重。 迨仁、宣朝,大學士以太子經師恩,累加至三孤,望益尊。 而宣宗內柄無大小,悉下大學士楊士奇等參可否。 雖吏部蹇義、戶部夏原吉時召見,得預各部事,然希闊不敵士奇等親。 自是內閣權日重,即有一二吏、兵之長與執持是非,輒以敗。 至世宗中葉,夏言、嚴嵩迭用事,遂赫然為真宰相,壓制六卿矣。 然內閣之擬票,不得不決於內監之批紅,而相權轉歸之寺人。 於是朝廷之紀綱,賢士大夫之進退,悉顛倒于其手。 伴食者承意指之不暇,間有賢輔,卒蒿目而不能救。 初,領五都督府者,皆元勛宿將,軍制肅然。 永樂間,設內監監其事,猶不敢縱。 沿習數代,勛戚紈袴司軍紀,日以惰毀。 既而內監添置益多,邊塞皆有巡視,四方大征伐皆有監軍,而疆事遂致大壞,明祚不可支矣。 跡其興亡治亂之由,豈不在用人之得失哉!至于設官分職,體統相維,品式具備,詳列後簡。 覽者可考而知也。 宗人府 三公三孤 太子三師三少 內閣 吏部 戶部 附總督倉場禮部 兵部 附協理京營戎政 刑部 工部 附提督易州山廠 宗人府。 宗人令一人,左、右宗正各一人,左、右宗人各一人,並正一品掌皇九族之屬籍,以時修其玉牒,書宗室子女適庶、名封、嗣襲、生卒、婚嫁、謚葬之事。 凡宗室陳請,為聞于上,達材能,錄罪過。 初,洪武三年置大宗正院。 二十二年改為宗人府,並以親王領之。 秦王樉為令,晉王、燕王棣為左、右宗正,周王隷、楚王楨為左、右宗人。 其後以勛戚大臣攝府事,不備官,而所領亦盡移之禮部。 其屬,經歷司,經歷一人,正五品典出納文移。 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公,正一品少師、少傅、少保為三孤,從一品掌佐天子,理陰陽,經邦弘化,其職至重。 無定員,無專授。 洪武三年,授李善長太師,徐達太傅。 先是,常遇春已贈太保。 三孤無兼領者。 建文、永樂間罷公、孤官,仁宗復設。 永樂二十二年八月,復置三公、三少。 宣德三年,敕太師、英國公張輔,少師、吏部尚書蹇義,少傅、兵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楊士奇,少保兼太子少傅、戶部尚書夏原吉,各輟所領,侍左右,咨訪政事。 公孤之官,幾于專授。 逮義、原吉卒,士奇還領閣務。 自此以後,公、孤但虛銜,為勛戚文武大臣加官、贈官。 而文臣無生加三公者,惟贈乃得之。 嘉靖二年加楊廷和太傅,辭不受。 其後文臣得加三公惟張居正,萬曆九年加太傅,十年加太師。 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並從一品掌以道德輔導太子,而謹護翼之。 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並正二品掌奉太子以觀三公之道德而教諭焉。 太子賓客,正三品掌侍太子贊相禮儀,規誨過失。 皆東宮大臣,無定員,無專授。 洪武元年,太祖有事親征,慮太子監國,別設宮僚或生嫌隙,乃以朝臣兼宮職:李善長兼太子少師,徐達兼太子少傅,常遇春兼太子少保,治書侍御史文原吉、范顯祖兼太子賓客。 三年,禮部尚書陶凱請選人專任東宮官,罷兼領,庶于輔導有所責成。 帝諭以江充之事可為明鑒,立法兼領,非無謂也。 由是東宮師傅止為兼官、加官及贈官。 惟永樂間,成祖幸北京,以姚廣孝專為太子少師,留輔太子。 自是以後,終明世皆為虛銜,于太子輔導之職無與也。 中極殿大學士,舊名華蓋殿建極殿大學士,舊名謹身殿文華殿大學士,武英殿大學士,文淵閣大學士,東閣大學士,並正五品掌獻替可否,奉陳規誨,點檢題奏,票擬批答,以平允庶政。 凡上之達下,曰詔,曰誥,曰制,曰冊文,曰諭,曰書,曰符,曰令,曰檄,皆起草進畫,以下之諸司。 下之達上,曰題,曰奏,曰表,曰講章,曰書狀,曰文冊,曰揭帖,曰制對,曰露布,曰譯,皆審署申覆而修畫焉,平允乃行之。 凡車駕郊祀、巡幸則扈從。 禦經筵,則知經筵或同知經筵事。 東宮出閣講讀,則領其事,敘其官,而授之職業。 冠婚,則充賓贊及納徵等使。 修實錄、史志諸書,則充總裁官。 春秋上丁釋奠先師,則攝行祭事。 會試充考試官,殿試充讀卷官。 進士題名,則大學士一人撰文,立石于太學。 大典禮、大政事,九卿、科道官會議已定,則按典制,相機宜,裁量其可否,斟酌入告。 頒詔則捧授禮部。 會敕則稽其由狀以請。 宗室請名、請封,諸臣請謚,並擬上。 以其授餐大內,常侍天子殿閣之下,避宰相之名,又名內閣。 先是,太祖承前制,設中書省,置左、右丞相,正一品。 甲辰正月,初置左、右相國,以李善長為右相國,徐達為左相國。 吳元年命百官禮儀俱尚左,改右相國為左相國,左相國為右相國。 洪武元年改為左、右丞相。 平章政事,從一品左、右丞,正二品參知政事,從二品以統領眾職。 置屬官,左、右司,郎中,正五品員外郎正六品都事、檢校,正七品照磨、管勾,從七品參議府參議,正三品參軍、斷事官,從三品斷事、經歷,正七品知事,正八品都鎮撫司都鎮撫,正五品考功所,考功郎,正七品。 甲辰十月以都鎮撫司隷大都督府。 吳元年革參議府。 洪武元年革考功所。 二年革照磨、檢校所、斷事官。 七年設直省舍人十人,尋改中書舍人。 洪武九年汰平章政事、參知政事。 十三年正月,誅丞相胡惟庸,遂罷中書省。 其官屬盡革,惟存中書舍人。 九月,置四輔官,以儒士王本等為之。 置四輔官,告太廟,以王本、杜佑、襲斅為春官,杜斅、趙民望、吳源為夏官,兼太子賓客。 秋、冬官缺,以本等攝之。 一月內分司上中下三旬。 位列公、侯、都督之次。 尋亦罷。 十五年,仿宋制,置華蓋殿、武英殿、文淵閣、東閣諸大學士,禮部尚書邵質為華蓋,檢討吳伯宗為武英,翰林學士宋訥為文淵,典籍吳沉為東閣。 又置文華殿大學士,征耆儒鮑恂、余詮、張長年等為之,以輔導太子。 秩皆正五品。 二十八年敕諭群臣:「國家罷丞相,設府、部、院、寺以分理庶務,立法至為詳善。 以後嗣君,其毋得議置丞相。 臣下有奏請設立者,論以極刑。 」當是時,以翰林、春坊詳看諸司奏啟,兼司平駁。 大學士特侍左右,備顧問而已。 建文中,改大學士為學士。 悉罷諸大學士,各設學士一人。 又改謹身殿為正心殿,設正心殿學士。 成祖即位,特簡解縉、胡廣、楊榮等直文淵閣,參預機務。 閣臣之預務自此始。 然其時,入內閣者皆編、檢、講讀之官,不置官屬,不得專制諸司。 諸司奏事,亦不得相關白。 第6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明史 中》
第6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