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國社稷,洪武四年定。 十一年,禮臣言:「太社稷既同壇合祭,王國各府州縣亦宜同壇,稱國社國稷之神,不設配位。 」詔可。 十三年九月,復定製兩罈一壝如初式。 十八年,定王國祭社稷山川等儀,行十二拜禮。 府州縣社稷,洪武元年頒壇制於天下郡邑,俱設于本城西北,右社左稷。 十一年,定同壇合祭如京師。 獻官以守禦武臣為初獻,文官為亞獻、終獻。 十三年,溧水縣祭社稷,以牛醢代鹿醢。 禮部言:「定製,祭物缺者許以他物代。 」帝曰:「所謂缺者,以非土地所產。 溧水固有鹿,是有司故為苟簡也。 百司所以能理其職而盡民事者,以其常存敬懼之心耳。 神猶忽之,於人事又何懼焉!」命論如律。 乃敕禮部下天下郡邑,凡祭祀必備物,苟非地產、無從市鬻者,聽其缺。 十四年,令三獻皆以文職長官,武官不與。 裡社,每裡一百戶立壇一所,祀五土五穀之神。 ○朝日夕月 洪武三年,禮部言: 古者祀日月之禮有六。 《郊特牲》曰:「郊之祭,大報天而主日,配以月」,一也。 《玉藻》曰:「翰日于東門之外」,《祭義》曰:「祭日于東郊,祭月于西郊」,二也。 《小宗伯》:「肆類于四郊,兆日于東郊,兆月于西郊」,三也。 《月令》:孟冬「祈來年于天宗」,天宗,日月之類,四也。 《覲禮》:「拜日于東門之外,反祀方明,禮日于南門之外,禮月于北門之外」,五也。 「霜雪風雨之不時,則禜日月」,六也。 說者謂因郊祀而祀之,非正祀也。 類禜而祀之,與覲諸侯而禮之,非常祀也。 惟春分朝之於東門外,秋分夕之於西門外者,祀之正與常也。 蓋天地至尊,故用其始而祭以二至。 日月次天地,春分陽氣方永,秋分陰氣向長,故祭以二分,為得陰陽之義。 自秦祭八神,六曰月主,七曰日主,雍又有日月廟。 漢郊太乙,朝日夕月改周法。 常以郊泰畤,質明出行宮,東向揖日,西向揖月,又于殿下東西拜日月。 宣帝于神山祠日,萊山祠月。 魏明帝始朝日東郊,夕月西郊。 唐以二分日,朝日夕月于國城東西。 宋人因之,升為大祀。 元郊壇以日月從祀,其二分朝日夕月,皇慶中議建立而未行。 今當稽古正祭之禮,各設壇專祀。 朝日壇宜築于城東門外,夕月壇宜築于城西門外。 朝日以春分,夕月以秋分。 星辰則祔祭于月壇。 從之。 其祀儀與社稷同。 二十一年,帝以大明、夜明已從祀,罷朝日夕月之祭。 嘉靖九年,帝謂「大報天而主日,配以月。 大明壇當與夜明壇異。 且日月照臨,其功甚大。 太歲等神,歲有二祭,而日月星辰止一從祭,義所不安」。 大學士張璁亦以為缺典。 遂定額春秋分之祭如舊儀,而建朝日壇于朝陽門外,西向;夕月壇于阜城門外,東向。 壇制有隆殺以示別。 朝日,護壇地一百畝;夕月,護壇地三十六畝。 朝日無從祀,夕月以五星、二十八宿、周天星辰共一罈,南向祔焉。 春祭,時以寅,迎日出也。 秋祭,時以亥,迎月出也。 十年,禮部上朝日、夕月儀:朝日迎神四拜,飲福受胙兩拜,送神四拜;夕月迎神飲福受胙送神皆再拜。 餘並如舊儀。 隆慶元年,禮部議定,東郊以甲、丙、戊、庚、壬年,西郊以醜、辰、未、戌年,車駕親祭。 餘歲遣文大臣攝祭朝日壇,武大臣攝祭夕月壇。 三年,禮部上朝日儀,言:「正祭遇風雨,則設小次於壇前,駕就小次行禮。 其升降奠獻,俱以太常寺執事官代。 」制曰「可」。 ○先農 洪武元年,諭廷臣以來春舉行耤田禮。 於是禮官錢用壬等言:「漢鄭玄謂王社在耤田之中。 唐祝欽明云:「先農即社。 」宋陳祥道謂:「社自社,先農自先農。 耤田所祭乃先農,非社也。 至享先農與躬耕同日,禮無明文,惟《周語》曰:“農正陳耤禮。 」而韋昭註云:「祭其神為農祈也。 」至漢以耤田之日祀先農,而其禮始著。 由晉至唐、宋相沿不廢。 政和間,命有司享先農,止行親耕之禮。 南渡後,復親祀。 元雖議耕耤,竟不親行。 其祀先農,命有司攝事。 今議耕耤之日,皇帝躬祀先農。 禮畢,躬耕耤田。 以仲春擇日行事。 」從之。 二年二月,帝建先農壇于南郊,在耤田北。 親祭,以后稷配。 器物祀儀與社稷同。 祀畢,行耕耤禮。 禦耒耜二具,韜以青絹,禦耕牛四,被以青衣。 禮畢,還大次。 應天府尹及上元、江寧兩縣令率庶人終畝。 是日,宴勞百官耆老于壇所,十年二月,遣官享先農,命應天府官率農民耆老陪祀。 二十一年,更定祭先農儀,不設配位。 永樂中,建壇京師,如南京制,在太歲壇西南。 石階九級。 西瘞位,東齋宮、鑾駕庫,東北神倉,東南具服殿,殿前為觀耕之所。 護壇地六百畝,供黍稷及薦新品物地九十餘畝。 每歲仲春上戊,順天府尹致祭。 後凡遇登極之初,行耕耤禮,則親祭。 弘治元年,定耕耤儀:前期百官致齋。 順天府官以耒耜及穜AL種進呈,內官仍捧出授之,由午門左出。 置彩輿,鼓樂,送至耤田所。 至期,帝翼善冠黃袍,詣壇所具服殿,服袞冕,祭先農。 畢,還,更翼善冠黃袍。 太常卿導引至耕耤位,南向立。 三公以下各就位,戶部尚書北向跪進耒耜,順天府官北向跪進鞭。 帝秉耒,三推三反訖,戶部尚書跪受耒耜,順天府官跪受鞭,太常卿奏請複位。 府尹挾青箱以種子播而覆之。 帝禦外門,南向坐,觀三公五推,尚書九卿九推。 太常卿奏耕畢,帝還具服殿,升座。 府尹率兩縣令耆老人行禮畢,引上中下農夫各十人,執農器朝見,令其終畝。 百官行慶賀禮,賜酒饌。 三品以上丹陛上東西坐,四品以下台下坐,並宴勞耆老于壇旁。 宴畢,駕還宮。 大樂鼓吹振作,農夫人賜布一匹。 嘉靖十年,帝以其禮過煩,命禮官更定。 迎神送神止行二拜。 先二日,順天府尹以耒耜穜AL種置彩輿,至耕耤所,並罷百官慶賀。 後又議造耕根車載耒耜,府尹于祭日進呈畢,以耒耜載車內前玉輅行。 其禦門觀耕,地位卑下,議建觀耕台一。 詔皆可。 後又命墾西苑隙地為田。 建殿曰無逸,亭曰豳風,又曰省耕,曰省斂,倉曰恆裕。 禮部上郊廟粢盛支給之數,因言:「南郊耤田,皇上三推,公卿各宣其力,較西苑為重。 西苑雖農官督理,皇上時省耕斂,較耤田為勤。 請以耤田所出,藏南郊圓廩神倉,以供圜丘、祈谷、先農、神祇壇、長陵等陵、歷代帝王及百神之祀。 西苑所出,藏恆裕倉,以供方澤、朝日、夕月、太廟、世廟、太社稷、帝社稷、禘佩、先蠶及先師孔子之祀。 」從之。 十六年,諭凡遇親耕,則戶部尚書先祭先農。 皇帝至,止行三推禮。 三十八年,罷親耕,惟遣官祭先農。 四十一年,並令所司勿復奏。 隆慶元年,罷西苑耕種諸祀,皆取之耤田。 ○先蠶 第17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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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上》
第17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