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每日夜半赤道 置推到每日夜半黃道,見日躔。 依法以黃道積度減之,余如黃道率而一,以加赤道積度。 又以天正科至赤道加之,如在春正後,再加一象限,夏至後加半周天,秋正後加三象限,為每日夜半赤道積度。 推夜半赤道宿度 置夜半赤道度,以赤道宿度挨次減之,為本日夜半赤道宿度。 推晨距度及更差度 置立成內每日晨分,以三百六十六度二十五分七十五秒乘之為實,如日周而一,為晨距度。 倍晨距度,以五除之,為更差度。 推每日夜半中星 置推到每日夜半赤道宿度,加半周天,即夜半中唾積度。 以赤道度挨次減之,為夜半中星宿度。 推昏旦中星置夜半中星積度,減晨距度,為昏中星積度。 以更差度累加之,為遂更及旦中星積度。 俱滿赤道宿度去之,即得。 以晨分五之一,加們為更率。 更率五而一為點率。 凡昏分,即一更一點,累加更率為各更。 凡交更即為一點,累加點率為各點。 志第十二 歷六 大統曆法三下推步 ▲步交食 交周日二十七日二十一刻二二二四。 半之為交中日。 交終度三百六十三度七九三四一九六。 半之為交中日度。 正交度三百五十七度六四。 中交度一百八十八度零五。 前準一百六十六度三九六八。 後準一十五度五。 交差二日三一八三六九。 交望一十四日七六五二九六五。 日食陽曆限六度。 定法六十。 日食陰曆限八度。 定法八十。 月食十三度五分。 定法八十七。 陽食限視定朔入交。 零日六零已下 一十三日一零已上 在一十四日,不問小余,皆入食限。 一十五日二零已下 二十五日六零已上 在二十六日、二十七日,不問小余,皆入食限。 ▲陰食限視定望入交。 一日二零已下 一十二日四零已上 在零日一十三日,不問小余,皆入食限。 又視定朔小余在日出前、日入後二十分已上者,日食在夜。 定望小余在日入前、日出後八刻二十分已上者,月食在晝。 皆不必布算。 推日食用數 經朔 盈縮歷 盈縮差 遲疾歷 遲疾差 加減差 定朔 入交凡分以上皆全錄之。 定入遲疾歷以加減差,加減遲疾即是。 遲疾定限置定入遲疾歷,以日轉限一十二限二十分乘之,小余不用。 定限行度以定限,取立成內行度,遲用遲,疾用疾,內減日行分八分二十秒,得之。 日出分以盈縮歷,從立成內取之,下同。 日入分半晝分取立成內昏分,減去五千二百五十分,得之。 歲前冬至時黃道宿次 推交常度 置有食之朔入交凡分,以月平行度乘之,即得。 推交定度 置交常度,以朔下盈縮差盈加縮減之,即得。 推日食正交限度 視交定度在七度已下,三百四十一度已上者,食在正交。 在一百七十五度已上,二百零二度已下者,食在中交。 不在限內不食。 推中前中後分 視定朔小余,在半日周已下,用減半日周,余為中前分。 在半日周已上,減去半日周,余為中後分。 推時差 置半日擊,以中前、中後分減之,余以中後分乘之,所得以九千六百而一為時差。 在中前為減,中後為加。 推食甚定分 置定朔小余,以時差加減之,即得。 推距午定分 置中前、中後分,加時差即得。 但加不減。 推食甚入盈縮歷 置原得盈縮歷,加入定朔大庾及食甚定分,即得。 推食甚盈縮差 依步氣朔求之。 推食甚入盈縮歷行定度 置食甚入盈縮歷,盈縮差,盈加縮減之,即得。 推南北凡差 視食甚人盈縮歷行定度,在周天象限已下為初限,已上與半歲周相減為末限。 以初末限自之,如一千八百七十度而一,得數,置四度四十六分減之,余為南北凡差。 推南北定差 置南北凡差,以距午定分乘之,如半晝分而一,以減凡差,余為南北定差。 若凡差數少,即反減之。 盈初縮末食在正交為減,中交為加。 縮初盈末,食在正交為加,中交為減。 如系凡差反減而得者,則其加減反是。 推東西凡差 置半歲周,減去食甚入盈縮歷行定度,余食甚入盈縮歷行定度乘之,以一千八百七十除之為度,即東西凡差。 推東西定差 置東西凡差,以距午定分乘之,如二千五百度而一,視得數在東西凡差以下,即為東西定差。 若在凡差已上,倍凡差減之,余為定差。 盈歷中前,縮歷 後者,正交減,中交加。 盈歷中後,縮中前者,正交加,中交減。 推正交中定限度 視日食在正交者置正交度,在中交者置中交度,以南北東西二定差加減之,即得。 推日食入陰陽曆去閃前後度 視交定在正交定限度已下,減去交定度,余為陰曆交前度。 已上,減去正交定限度,余為陽曆交後度。 在中交定限度已下,減去交定度,余為陽曆閃前度。 已上,減去中交定限度,余為陰曆後度。 若交定在七度已下者加交終度,減去正交定限度,余為陽曆交後度。 推日食分秒 在陽曆者,置陽食限六度,減去陽曆交前、交後度,不及減者,不食。 陰曆同。 余以定法六十而一。 在陰曆者,置陰食限八度,減去陰曆交前、交後度,余以定法八十而一,即得。 推定用分 置日食分秒與二十分相減相乘,為開方積。 以平方法開之,為開方數。 用五千七百四十分七因八百二十分也。 乘之,如定限行度而一,即得。 推初虧復圓時刻 置食甚定分,以定用分減為初虧,加為復圓。 各依發斂加時,即時刻。 推日食起複方位 陽曆初虧西南,甚于正南,復于東南。 陰曆初虧西北,甚于正北,復于東北。 若在八分以上,不分陰陽曆皆虧正西,復東位。 據午地而論 推食甚日躔黃道宿次 置食甚入盈縮歷行定度,在盈就為定積度,在縮加半歲周為定積度。 置定積度,以歲前冬至加時黃道日度加之,滿黃道積度鈐去之,至不滿宿次即食甚日躔。 推日帶食 視初虧食甚分,有在日出分已下,為晨刻帶食。 食甚復圓分,有在日入分已上,為昏刻帶食。 在晨置日出分,在昏昏置日入分,皆以食甚分與之相減,余為帶食差。 置帶帶差,以日食分秒乘之,以定用分而一,所得減日食分秒,余為所見帶食分秒。 ▲推月食用數 經望 盈縮歷 盈縮差 遲疾歷 遲疾差 加減差 定望 入交凡分 定入遲疾歷 定限 定限行度 晨分 日出分 昏分 日入分 限數 ▲歲前冬至加時黃道宿次 推交常度 置望下入交凡分,乘月平行,如日食法。 推交定度 置交常度,以望下盈縮差盈加縮減之即得。 不及減者,加交終度減之。 推食甚定分 不用時差,即以定望分為食甚分。 推食甚入盈縮歷行定度 法同推日食。 推月食入陰陽曆 視交定度在交中度已下為陽曆,已上減去交中度,余為隊歷。 推交前交後度 視所得入陰陽曆,在後準已下為交後,在前準已上置交中度減之,余為交前。 推月食分秒 置月食限一十三度零五,減去前交後度,不及減者不食。 餘以定法八十七分而一,即得。 推月食用分 置三十分,與月食分秒相減相乘,為開方積。 依平方法開之,為開方數。 又以四千九百二十乃六因八百二十分數。 分乘之,如定限行度而一,即得。 推月食三限初虧、食甚、復圓。 時刻 置食甚分定分,以用分減為初虧,加為復圓。 依發斂得時刻如日食。 第9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明史 上》
第9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