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思,字得之,其先大食國人。 國既內附,大父魯坤,乃東遷豐州。 太宗時,以材授真定、濟南等路監榷課稅使,因家真定。 父斡直,始從儒先生問學,輕財重義,不幹仕進。 贍思生九歲,日記古經傳至千言。 比弱冠,以所業就正于翰林學士承旨王思廉之門,由是博極群籍,汪洋茂衍,見諸踐履,皆篤實之學,故其年雖少,已為鄉邦所推重。 延祐初,詔以科第取士,有勸其就試者,贍思笑而不應。 既而侍御史郭思貞、翰林學士承旨劉賡、參知政事王士熙交章論薦之。 泰定三年,詔以遺逸征至上都,見帝于龍虎台,眷遇優渥。 時倒剌沙柄國,西域人多附焉,贍思獨不往見。 倒剌沙屢使人招致之,即以養親辭歸。 天歷三年,召入為應奉翰林文字,賜對奎章閣,文宗問曰:「卿有所著述否?」明日,進所著《帝王心法》,文宗稱善。 詔預修《經世大典》,以論議不合求去,命奎章閣侍書學士虞集諭留之,贍思堅以母老辭,遂賜幣遣之。 覆命集傳旨曰:「卿且暫還,行召卿矣。 」至順四年,除國子博士,丁內艱,不赴。 後至元三年,拜陝西行台監察御史,即上封事十條,曰:法祖宗,攬權綱,敦宗室,禮勛舊,惜名器,開言路,復科舉,罷數軍,一刑章,寬禁網。 時奸臣變亂成憲,帝方虛己以聽,贍思所言,皆一時群臣所不敢言者。 侍御史趙承慶見之,嘆曰:「御史言及此,天下福也。 」戚裡有執政陝西行省者,恣為非道,贍思發其罪而按之,輒棄職夜遁。 會有詔勿逮問,然猶杖其私人。 及分巡雲南,按省臣之不法者,其人即解印以去,遠籓為之震悚。 襄、漢流民,聚居宋之紹熙府故地,至數千戶,私開鹽井,自相部署,往往劫囚徒,殺巡卒,贍思乃擒其魁,而釋其黨。 覆上言:「紹熙土饒利厚,流戶日增,若以其人散還本籍,恐為邊患,宜設官府以撫定之。 」詔即其地置紹熙宣撫司。 三年,除僉浙西肅政廉訪司事,即按問都轉運鹽使、海道都萬戶、行宣政院等官臓罪,浙右郡縣,無敢為貪墨者。 復以浙右諸僧寺,私蔽猾民,有所謂道人、道民、行童者,類皆瀆常倫,隱徭役,使民力日耗,契勘嘉興一路,為數已二千七百,乃建議請勒歸本族,俾供王賦,庶以少寬民力。 朝廷是之,即著以為令。 四年,改僉浙東肅政廉訪司事,以病免歸。 贍思歷官台憲,所至以理冤澤物為己任,平反大闢之獄,先後甚眾,然未嘗故出人罪,以市私恩。 嘗與五府官決獄咸寧,有婦宋娥者,與鄰人通,鄰人謂娥曰:「我將殺而夫。 」娥曰:「張子文行且殺之。 」明日,夫果死,跡盜數日,娥始以張子文告其姑。 五府官以為非共殺,且既經赦宥,宜釋之,贍思曰:「張子文以為娥固許之矣。 且娥夫死及旬,乃始言之,是娥與張同謀,度不能終隱,故發之也,豈赦可釋哉?」樞密判官曰:「平反活人,陰德也。 御史勿執常法。 」贍思曰:「是謂故出人罪,非平反也。 且公欲種陰德于生者,奈死者何!」乃獨上議刑部,卒正娥罪。 其審刑當罪多類此。 至正四年,除江東肅政廉訪副使。 十年,召為秘書少監,議治河事,皆辭疾不赴。 十一年,卒於家,年七十有四。 二十五年,皇太子撫軍冀寧,承製封拜,贈嘉議大夫、禮部尚書、上輕車都尉,追封恆山郡侯,謚曰文孝。 贍思邃于經,而《易》學尤深,至于天文、地理、鐘律、算數、水利,旁及外國之書,皆究極之。 家貧,饘粥或不繼,其考訂經傳,常自樂也。 所著述有《四書闕疑》、《五經思問》、《奇偶陰陽消息圖》、《老莊精詣》、《鎮陽風土記》、《續東陽志》、《重訂河防通議》、《西國圖經》、《西域異人傳》、《金哀宗記》、《正大諸臣列傳》、《審聽要訣》,及文集三十捲,藏於家。 列傳第七十八 良吏一 列傳第七十八 良吏一 自古國家上有寬厚之君,然後為政者得以盡其愛民之術,而良吏興焉。 班固有曰:「漢興,與民休息,凡事簡易下》始有“宋尹」並提之說,稱他們主張「接萬物以別宥為,禁罔疏闊,以寬厚清靜為天下先,故文、景以後,循吏輩出。 」其言蓋識當時之治體矣。 元初風氣質實,與漢初相似。 世祖始立各道勸農使,又用五事課守令,以勸農系其銜。 故當是時,良吏班班可見,亦寬厚之效也。 然自中世以後,循良之政,史氏缺于紀載。 今據其事蹟之可取者,作《良吏傳》。 譚澄,字彥清,德興懷來人。 父資榮,金末為交城令。 國兵下河朔,乃以縣來附,賜金符,為元帥左都監,仍兼交城令。 未幾,賜虎符,行元帥府事,從攻汴有功。 年四十,移病,舉弟資用自代。 資用卒,澄襲職。 澄幼穎敏,為交城令時年十九。 有文谷水,分溉交城田,文陽郭帥專其利而堰之,訟者累歲,莫能直,澄折以理,令決水,均其利於民。 豪民有持吏短長為奸者,察得其主名,皆以法治之。 歲乙未,籍民戶,有司多以浮客占籍,及徵賦,逃竄殆盡,官為稱貸,積息數倍,民無以償。 澄入覲,因中書耶律楚材,面陳其害,太宗惻然,為免其逋,其私負者,年雖多,息取倍而止;亡民能歸者,復三年。 詔下,公私便之。 壬子,復大籍其民,澄盡削交城之不土著者,賦以時集。 甲寅,世祖還自大理,澄進見,留籓府,凡遣使,必以澄偕,而以其弟山阜為交城令。 時世祖以皇弟開籓京兆,總天下兵。 歲丁巳,有間之者,憲宗疑之,遂解兵柄。 遣阿藍答兒往京兆,大集官吏,置計局百四十二條以考核之,罪者甚眾,世祖每遣左丞闊闊與澄周旋其間,以彌縫其缺,及親入朝,事乃釋。 中統元年,世祖即位,擢懷孟路總管,俄賜金符,換金虎符。 歲旱,令民鑿唐溫渠,引沁水以溉田,民用不饑。 教之種植,地無遺利。 至元二年,遷河南路總管,改平灤路總管。 七年,入為司農少卿,俄出為京兆總管。 居一年,改陝西四川道提刑按察使,建言:「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宜令民年四十無子聽取妾,以為宗祀計。 」朝廷從之,遂著為令。 四川僉省嚴忠范守成都,為宋將昝萬壽所敗,退保子城,世祖命澄代之。 至則葬暴骸,修焚室,賑饑貧,集逋亡,民心稍安。 會西南夷羅羅斯內附,帝以撫新國宜擇文武全才,遂以澄為副都元帥,同知宣慰使司事。 比至,以疾卒,年五十八。 世祖嘗與太保劉秉忠論一時牧守,秉忠曰:「若邢之張耕,懷之譚澄,何憂不治哉!」游顯宣撫大名,嘗為諸路總管求虎符宣麻,澄至中書辭曰:「皇上不識譚澄耶?乃為顯所舉!」中書特為去之。 其介如此。 子克修,歷湖北、河南、陝西三道提刑按察使。 許維禎,字周卿,遂州人。 至元十五年,為淮安總管府判官。 屬縣鹽城及丁溪場,有二虎為害,維禎默禱于神祠,一虎去,一虎死祠前。 境內旱蝗,維禎禱而雨,蝗亦息。 是年冬,無雪,父老言于維禎曰:「冬無雪,民多疾,奈何!」維禎曰;「吾當為爾禱。 」已而雪深三尺。 朝廷聞其事,方欲用之而卒,年四十四。 子殷。 第35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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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下》
第35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