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召為國子司業,遷中書左司員外郎。 盜殺河南省臣,以偽檄呼廉訪使段輔入行省事,及事敗,詿誤者三十餘人,將置於法,思誠言于朝,皆釋之。 升左司郎中。 思誠素剛直,人多嫉之,遂以言罷。 起為右司郎中,拜刑部尚書。 科舉復行,與僉書樞密院事韓鏞為禦試讀卷官。 改禮部尚書,御史台奏為治書侍御史,總裁遼、金、宋三史,升侍御史,樞密院奏為副使,御史台留為侍御史。 會平章政事鞏卜班不法,監察御史劾之,御史大夫也先帖木兒曰:「姑徐之。 」思誠趣入奏,鞏卜班罷。 大夫銜思誠,將謀擠之,思誠即謁告。 朝廷知思誠無他,遷河東廉訪使。 未幾,召為集賢侍講學士,兼國子祭酒,出為湖廣行省參知政事,諸生抗疏留之,不可。 道中授湖北廉訪使,入拜中書參知政事,升左丞,轉御史中丞。 劾奏清道官不盡職,罷之。 再任左丞、知經筵事,提調國子監,兼翰林學士承旨、知制誥兼修國史,加榮祿大夫,總裁后妃、功臣傳,會粹《六條政類》,帝賜玉帶,眷顧彌篤。 又為樞密副使,仍知經筵事,復為中書左丞。 御史大夫納麟,誣參政孔思立受賕事,或欲連中思誠,納麟曰:「呂左丞素有廉聲,難以及之。 」遂止。 拜集賢學士,仍兼國子祭酒。 吏部尚書契哲篤、左司都事武祺等,建言更鈔法,以楮幣一貫文省權銅錢一千文為母,銅錢為子,命廷臣集議。 思誠曰:「中統、至元自有母子,上料為母,下料為子,譬之蒙古人以漢人子為後,皆人類也,尚終為漢人之子,豈有故紙為父而立銅為子者乎?」一座咸笑。 思誠又曰:「錢鈔用法,見為一致,以虛換實也。 今歷代錢、至正錢、中統鈔、至元鈔、交鈔分為五項,慮下民知之,藏其實而棄其虛,恐不利於國家也。 」契哲篤曰:「至元鈔多偽,故更之爾。 」思誠曰:「至元鈔非偽,人為偽爾。 交鈔若出,亦為偽者矣。 且至元鈔猶故戚也,家之童奴且識之;交鈔猶新戚也,雖不敢不親,人未識也,其偽反滋多爾。 況祖宗之成憲,其可輕改哉!」契哲篤曰:「祖宗法弊,亦可改矣。 」思誠曰:「汝輩更法,又欲上誣世皇,是汝與世皇爭高下也。 且自世皇以來,諸帝皆謚曰孝,改其成憲,可謂孝乎?」契哲篤曰:「錢鈔兼行何如?」思誠曰:「錢鈔兼行,輕重不倫,何者為母,何者為子?汝不通古今,道聽而途說,何足行哉!」契哲篤忿曰:「我等策既不可行,公有何策?」思誠曰:「我有三字策曰:行不得!行不得!」丞相脫脫見思誠言直,頗狐疑未決。 御史大夫也先帖木兒獨曰:「呂祭酒之言亦有是者,但不當在廟堂上大聲歷色爾。 」已而監察御史承望風旨,劾思誠狂妄,奪其誥命並所賜玉帶,復左遷湖廣行省左丞,遣太醫院宣使秦初即其家迫遣之。 初窘辱之,不遺餘力,思誠不為動。 貽書參議龔伯遂曰:「去年許可用為河南左丞,今年呂思誠為湖廣左丞,世事至此,足下得無動心乎?」 抵武昌城下,語諸將曰:「賊據城與諸君相持經久,必不知吾為此來,出其不意,可以入城。 」遂行。 諸將不獲已,隨其後,竟不煩轉鬥而入。 詢其故,賊倉卒無備。 盡驚走。 思誠乃大會軍民官吏告之曰:「賊去,示吾弱也,規將復來。 」於是申號令,戒職事,修器械,葺城郭,明部伍,先謀自守,徐議出征。 苗軍暴橫,侵辱省憲,思誠正色叱之曰:「若等能殺呂左丞乎?」自是無敢復至。 曾未數日,召還,復為中書左丞。 思誠去二日,城復陷。 移光祿大夫、大司農。 俄得疾,以至正十七年三月十七日卒,年六十有五。 思誠氣宇凝定,素以勁拔聞,不為勢利所屈。 三為祭酒,一法許衡之舊,諸生從化,後多為名士。 嘗病古註疏太繁,魏了翁刪之太簡,將約其中以成書,不果。 有文集若干卷、《兩漢通紀》若干卷。 謚忠肅。 ○汪澤民 汪澤民,字叔志,徽之婺源州人,宋端明殿學士藻之七世孫也。 少警悟,家貧力學,既長,遂通諸經。 延祐初,以《春秋》中鄉貢,上禮部,下第,授寧國路儒學正。 五年,遂登進士第,授承事郎、同知岳州路平江州事。 以母年八十,上書願奪所授官一等或二等,得近地以便養,不允。 南歸奉母之官。 州民李氏,以貲雄,其弟死,妻誓不他適,兄利其財,嗾族人誣婦以奸事。 獄成而澤民至,察知其枉,為直之。 會朝廷征江南包銀,府檄澤民分辨,民不擾而事集。 尋遷南安路總管府推官。 鎮守萬戶朵兒赤,持官府短長,郡吏王甲,毆傷屬縣長官,訴郡,同僚畏朵兒赤,託故不視事,澤民獨捕甲,系之獄。 朵兒赤賂巡按御史,受甲家人訴,欲出之,澤民正色與辨,御史沮怍,夜竟去,乃卒罪王甲。 潮州府判官錢珍,以姦淫事殺推官梁楫,事連廣東廉訪副使劉珍,坐系者二百餘人,省府官凡六委官鞫問,皆顧忌淹延弗能白,復檄澤民讞之,獄立具,人服其明。 遷信州路總管府推官。 丁母憂,服除,授平江路總管府推官。 有僧淨廣,與他僧有憾,久絶往來,一日,邀廣飲,廣弟子急欲得師財,且苦其棰楚,潛往它僧所殺之。 明日訴官,它僧不勝考掠,乃誣服,三經審錄,詞無異,結案等報。 澤民取行兇刀視之,刀上有鐵工姓名,召工問之,乃其弟子刀也,一訊吐實,即械之而出他僧,人驚以為神。 調濟寧路兗州知州,孔子後衍聖公襲封職三品,澤民建議,以謂宜升其品秩,以示褒崇宣聖之意,廷議從之。 至正三年,朝廷修遼、金、宋史,召澤民赴闕,除國子司業,與修史。 書成,遷集賢直學士,階太中大夫。 未兩月,即移書告老。 大學士和尚曰:「集賢、翰林,實養老尊賢之地,先生何為遽去?願少留,以副上意。 」澤民曰:「以布衣叨榮三品,志願足矣。 」遂以嘉議大夫、禮部尚書致仕。 既歸田裡,與門生故人相往返嬉遊,超然若忘世者。 十五年,蘄黃賊陷徽州,時澤民居宣州。 已而賊來犯宣州,江東廉訪使道童雅重澤民,日就之詢守禦計,城得無虞。 明年,長槍軍瑣南班等叛,來寇城,或勸澤民去,澤民曰:「我雖無官守,故受國厚恩,臨危愛死,非臣子節。 」留不去,凡戰鬥籌畫,多澤民參決之,累敗賊兵。 既而寇益眾,城陷,澤民為所執。 使之降,大罵不屈,遂遇害,年七十。 事聞,贈資善大夫、江浙行中書省左丞,追封譙國郡公,謚文節。 ○干文傳 干文傳,字壽道,平江人。 祖宗顯,宋承信郎。 父雷龍,鄉貢進士。 宗顯之先世以武弁入官,而力教其子以文易武,故雷龍兩舉進士,宋亡,不及仕。 及生文傳,乃名今名以期之。 文傳少嗜學,十歲能屬文,未冠,已有聲譽,用舉者為吳及金壇兩縣學教諭、饒州慈湖書院山長。 仁守詔舉進士,文傳首登延祐二年乙科,授同知昌國州事,累遷長洲、烏程兩縣尹,升婺源知州,又知吳江州。 第33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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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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