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本,字誠夫,大都人。 自幼穎拔異群兒,既成童,聚經史窮日夜讀之,句探字索,必通貫乃已。 嘗從父禎官江陵,江陵王奎文,明性命義理之學,本往質所得,造詣日深。 善為古文,辭必己出,峻潔刻厲,多微辭。 年四十,始還燕。 至治元年,策天下士于廷,本為第一人,賜進士及第,授翰林修撰。 泰定元年春,除監察御史,首言:「逆賊鐵失等雖伏誅,其黨樞密副使阿散,身親弒逆,以告變得不死,竄嶺南,乞早正天討。 」國製,范黃金為太廟神主,仁宗室盜竟竊去,本言:「在法,民間失盜,捕之違期不獲猶治罪,太常失典守,及在京應捕官,皆當罷去。 」又言:「中書宰執,日趨禁中,固寵苟安,兼旬不至中堂,壅滯機務,乞戒飭臣僚,自非入宿衛日,必詣所署治事。 」皆不報。 逾月,調國子監丞。 夏,風烈地震,有旨集百官雜議弭災之道。 時宿衛士自北方來者,復遣歸,乃百十為群,剽劫殺人桓州道中。 既逮捕,旭滅傑奏釋之。 蒙古千戶使京師,宿邸中,適民間硃甲妻女車過邸門,千戶悅之,並從者奪以入,硃泣訴于中書,旭滅傑庇不問。 本適與議,本復抗言:「鐵失餘黨未誅,仁廟神主盜未得,桓州盜未治,硃甲冤未伸,刑政失度,民憤天怨,災異之見,職此之由。 」辭氣激奮,眾皆聳聽。 冬,移兵部員外郎。 二年,轉中書左司都事。 會議招撫溪洞民,故將李牢山之子嘗假兵部尚書,從諸王帥兵征鬱林州徭民,李在道納妾,留不進,兵敗歸,樞密副使王卜鄰吉台言:「李平徭有功,當遷官。 」本言;「李棄軍娶妾,逗撓軍期,宜亟置諸法,況可官邪!」王色沮,乃不敢言。 旭滅傑死,左丞相倒剌沙當國得君,與平章政事烏伯都剌,皆西域人,西域富賈以其國異石名曰瓓者來獻,其估巨萬,或未酬其直;諸嘗有過,為司憲褫官,或有出其門下者。 三年冬,烏伯都剌自禁中出,至政事堂,集宰執僚佐,命左司員外郎胡彞以詔稿示本,乃以星孛地震赦天下,仍命中書酬累朝所獻諸物之直,擢用自英廟至今為憲台奪官者。 本讀竟,白曰:「今警災異,而畏獻物未酬直者憤怨,此有司細故,形諸王言,必貽笑天下。 司憲褫有罪者官,世祖成憲也,今上即位,累詔法世祖,今擢用之,是廢成憲而反汗前詔也,後復有邪佞臓穢者,將治之邪?置不問邪?」宰執聞本言,相視嘆息罷去。 明日,宣詔竟,本遂稱疾不出。 四年春,遷禮部郎中。 天歷元年冬,升吏部侍郎。 二年,改禮部侍郎。 是年,文宗開奎章閣,置藝文監,檢校書籍,超大監。 至順元年,進奎章閣學士院供奉學士。 二年冬,出為河東廉訪副使,將行,擢禮部尚書。 三年冬,寧宗崩,順帝未至,皇太后在興聖宮,正旦,議循故事,行朝賀禮,本言:「宜上表興聖宮,廢大明殿朝賀。 」眾是而從之。 元統元年,兼經筵官,冬,拜陝西行台治書侍御史,不拜,復留為奎章閣學士院承製學士,仍兼經筵官。 二年夏,轉集賢直學士,兼國子祭酒,兼經筵如故。 是年冬十一月二十五日卒,年五十四。 階官自承務郎十轉至太中大夫。 本性高抗不屈,持論堅正,制行純白,不可干以私,而篤朋友之義,堅若金鐵,人有片善,稱道不少置,尤以植立斯文自任。 知貢舉,取進士滿百人額;為讀卷官,增第一甲為三人。 父官南中,貧,賣宅以去。 ,居官清慎自持,饘粥至不給。 本未弱冠,聚徒以養親,殆二十年,歷仕通顯,猶僦屋以居。 及卒,非賻贈幾不能給棺斂,執紼者近二千人,皆縉紳大夫、門生故吏及國子諸生,未嘗有一雜賓,時人榮之。 本所著有《至治集》四十捲,行于世。 謚正獻。 弟褧,字顯夫,登泰定元年進士第,授校書郎,累官至翰林直學士,謚文清。 褧嘗為監察御史,于朝廷政事,多所建明。 其文學與本齊名,人稱之曰二宋雲。 ○謝端 謝端,字敬德,蜀之遂寧人。 宋末,蜀士多避兵江陵,因家焉。 端幼穎異,五六歲能吟詩,十歲能作賦。 弱冠,與尚書宋本同師,明性理,為古文,又同教授江陵城中,以文學齊名,時號「謝宋」。 史杠宣慰荊南,數加延禮,薦之姚燧,燧方以文章大名自負,少所許可,以所為文眎端,端一讀,即能指擿其用意所在,燧嘆獎不已,語人:「後二十年,若謝端者,豈易得哉!」用薦者署校官,不報。 科舉法行,就試河南行省,中其舉,以內艱不會試。 延祐五年,乃擢進士乙科。 授承事郎、潭州路同知湘陰州事。 歲滿,入為國子博士,遷太常博士。 盜入太廟,失第八室黃金主,坐罷去。 端禮官,非典守,不當坐,亦不辨。 尋除翰林修撰,升待制,以選為國子司業,遂為翰林直學士,階太中大夫。 端善為政,筮仕湘陰,猾吏束手,不敢舞文法,豪民無賴者遠避去。 部使者行部,旁郡滯訟,皆諉端讞,端剖決如流,績譽籍然。 其文章嚴謹有法,寧約近瘠,無奢滋駁。 居翰林久,至順、元統以來,國家崇號,慈極升祔先朝,加封宣聖考妣,制冊多出其手。 預修文宗、明宗、寧宗三朝實錄,及累朝功臣列傳,時稱其有史才。 初,文宗建奎章閣,蒐羅中外才俊置其中,嘗語阿榮曰:「當今文學之士,朕惟未識謝端。 」亡何,文宗崩,竟不及用端。 端又與趙郡蘇天爵同著《正統論》,辨金、宋正統甚悉,世多傳之。 至元六年卒,年六十二。 元世蜀士以文名者,曰虞集,而謝端其次雲。 列傳第七十 列傳第七十 ○王守誠 王守誠,字君實,太原陽曲人。 氣宇和粹,性好學,從鄧文原、虞集游,文辭日進。 泰定元年,試禮部第一,廷對賜同進士出身,授秘書郎。 遷太常博士,續編《太常集禮》若干卷以進。 轉藝林庫使,與著《經世大典》。 拜陝西行台監察御史。 除奎章閣鑒書博士。 拜監察御史。 僉山東廉訪司事。 改戶部員外郎、中書右司郎中。 拜禮部尚書。 與修遼、金、宋三史,書成,擢參議中書省事。 調燕南廉訪使。 至正五年,帝遣使宣撫四方,除守誠河南行省參知政事,與大都留守答爾麻失裡使四川,首薦雲南都元帥述律鐸爾直有文武材。 初,四川廉訪使某與行省平章某不相能,誣宣使蘇伯延行賄于平章某,瘐死獄中。 至是,伯延親屬有訴。 會茶鹽轉運司官亦訟廉訪使累受金,廉訪使倉皇去官,至揚州死。 副使而下,皆以事罷。 憲史四人、奏差一人,籍其家而竄之,余皆斥去。 重慶銅梁縣尹張文德,出遇少年執兵刃,疑為盜,擒執之,果拒敵。 文德斬其首,得懷中帛旗,書曰南朝趙王。 賊黨聞之,遂焚劫雙山。 文德捕殺百餘人。 重慶府官以私怨使縣吏誣之,乃議文德罪,比不即捕強盜例加四等。 遇赦免,猶擬杖一百。 守誠至,為直其事。 他如以臓罪誣人,動至數千緡,與夫小民田婚之訟,殆百十計,守誠皆辨析詳讞,辭窮吐實,為之平反。 州縣官多取職田者,累十有四人,悉釐正之。 因疏言:「仕于蜀者,地僻路遙,俸給之薄,何以自養。 請以戶絶及屯田之荒者,召人耕種,收其入以增祿秩。 」宜賓縣尹楊濟亨欲于蟠龍山建憲宗神禦殿,儒學提舉謝晉賢請覆文翁石室為書院,皆采以上聞成之,風采聳動天下,論功居諸道最。 進資政大夫、河南行省左丞。 未上,母劉氏歿于京師,聞喪亟歸,遂遘疾,以至正九年正月卒,年五十有四。 帝賜鈔萬緡,謚文昭。 有文集若干卷。 ○王思誠 第32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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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下》
第32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