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有壬,字可用,其先世居潁,後徙湯陰。 有壬幼穎悟,讀書一目五行,嘗閲衡州《淨居院碑》,文近千言,一覽輒背誦無遺。 年二十,暢師文薦入翰林,不報,授開寧路學正,升教授,未上,闢山北廉訪司書吏。 擢延祐二年進士第,授同知遼州事。 會關中有警,鄰州聽民出避,棄孩嬰滿道上,有壬獨率弓箭手,閉城門以守,卒獲無虞。 州有追逮,不許胥隷足跡至村疃,唯給信牌,令執裡役者呼之,民安而事集。 右族貪虐者懲之,冤獄雖有成案,皆平翻而釋其罪,州遂大治。 六年己未,除山北廉訪司經歷。 至治元年,遷吏部主事。 二年,轉江南行台監察御史,行部廣東,以貪墨劾罷廉訪副使哈只蔡衍。 至江西,會廉訪使苗好謙監焚昏鈔,檢視鈔者日至百餘人,好謙恐其有弊,痛鞭之。 人畏罪,率剔真為偽,以迎其意。 筦庫吏而下,榜掠無全膚,迄莫能償。 有壬覆視之,率真物也,遂釋之。 凡勢官豪民,人畏之如虎狼者,有壬悉擒治以法,部內肅然。 召拜監察御史。 三年八月,英宗暴崩于南坡,賊臣鐵失遣使者自上京至,封府庫,收百官印,有壬知事急,即往告御史中丞董守庸,守庸謂宮禁事,非子所當問。 有壬即疏守庸及經歷朵爾只班、監察御史郭也先忽都阿附鐵失之罪以俟。 十月,鐵失伏誅。 泰定帝發上都,御史大夫紐澤先還京師,有壬即袖疏上之。 及帝至,覆上章言:「帖木迭兒之子瑣南,與聞大逆,乞賜典刑。 其兄弟勿令出入宮禁。 中書平章政事王毅、右丞高昉,橫罹奪爵,而四川行省平章政事趙世延,受禍尤慘,皆請雪冤復職。 」繼上正始十事:一曰輔翼太子,宜先訓導;二曰遴選長官,宜先培養;三曰通籍宮禁,宜別貴賤;四曰欲謹兵權,宜削兼領;五曰武備廢弛,宜加修飭;六曰賊臣妻妾,宜禁勢官征索;七曰前赦權以止變,宜再詔以正名;八曰帖木迭兒諸子,宜籍沒以懲惡;九曰考驗經費,以減民賦;十曰撙節浮蠹,以紓國用。 帝多從之。 泰定元年,初立詹事院,選為中議,改中書左司員外郎。 京畿饑,有壬請賑之。 同列讓曰:「子言固善,其如虧國何!」有壬曰:「不然。 民,本也,不虧民,顧豈虧國邪!」卒白於丞相,發糧四十萬斛濟之,民賴以活者甚眾。 國學舊法,每以積分次第貢以出官,執政用監丞張起岩議,欲廢之,而以推擇德行為務。 有壬折之曰:「積分雖未盡善,然可得博學能文之士,若曰惟德行之擇,其名固佳,恐皆厚貌深情,專意外飾,或懵不能識丁矣。 」議久不決。 三年六月,升右司郎中,其事遂行,已而復寢。 獲盜例有賞,論者多疑其偽,有淹四十餘年者,群訴于馬首,有壬曰:「盜賊方熾,求疵太甚,緩急何以使人!但經部使者覆核者,皆予官。 」俄移左司郎中,每遇公議,有壬屢爭事得失,汛掃積滯,幾無留牘。 都事宋本退語人曰:「此貞觀、開元間議事也。 」明年,丁父憂。 天歷三年,擢兩淮都轉運鹽司使。 先是,鹽法壞,廷議非有壬不能集事,故有是命。 有壬詢究弊端,立法而通融之,國課遂登。 至順二年二月,召參議中書省事,未幾,以丁母憂去。 元統元年,復以參議召。 明年甲戌,拜治書侍御史,轉奎章閣學士院侍書學士,仍治台事。 會福達魯花赤完卜,藉丞相勢,宿衛東宮,其行頗淫穢,御史劾之,完卜藏御史大夫家,有壬捕而遣之。 九月,拜中書參知政事、知經筵事。 帝詔群臣議上皇太后尊號為太皇太后,有壬曰:「皇上于皇太后,母子也,若加太皇太后,則為孫矣,非禮也。 」眾弗之從,有壬曰:「今制,封贈祖父母,降于父母一等,蓋推恩之法,近重而遠輕,今尊皇太后為太皇太后,是推而遠之,乃反輕矣,豈所謂尊之者邪!」弗之聽。 中書平章政事徹理帖木兒挾私憾,奏罷進士科,有壬廷爭甚苦不能奪,遂稱疾在告,帝強起之,拜侍御史。 會汝寧棒胡反,大臣有忌漢官者,取賊所造旗幟及偽宣敕,班地上,問曰:「此欲何為耶?」意漢官諱言反,將以罪中之。 有壬曰:「此曹建年號,稱李老君太子,部署士卒,以敵官軍,其反狀甚明,尚何言!」其語遂塞。 廷議欲行古劓法,立行樞密院,禁漢人、南人勿學蒙古、畏吾兒字書,有壬皆爭止之。 重紀至元初,長蘆韓公溥因家藏兵器,遂起大獄,株連台若省,多以臓敗,獨無有壬名,由是忌者益甚。 有壬度不可留,遂歸彰德,已而南遊湘、漢間。 至元六年,召入中書,仍為參知政事。 明年,改元至正,有壬極論帝當親祠太廟,母后虛位,徽政院當罷,改元命相當合為上詔,冗職當沙汰,錢糧當裁節,如此之類,不一而足。 人皆韙之。 轉中書左丞。 二年,囊加慶善八及孛羅帖木兒獻議,開西山金口導渾河,逾京城,達通州,以通漕運。 丞相脫脫主之甚力,有壬曰:「渾河之水,湍悍易決,而足以為害,淤淺易塞,而不可行舟;況地勢高下,甚有不同,徒勞民費財耳。 」不聽,後卒如有壬言。 先是,有壬之父熙載仕長沙日,設義學,訓諸生。 既歿,而諸生思之,為立東岡書院,朝廷賜額設官,以為育才之地。 南台監察御史木八剌沙,緣睚眥怨,言書院不當立,並構浮辭,誣衊有壬,並其二弟有儀、有孚,有壬遂稱病歸。 四年,改江浙行省左丞,辭。 六年,召為翰林學士,既上,又辭。 監察御史累章辨其誣。 俄拜浙西廉訪使,未上,復以翰林學士承旨召,仍知經筵事。 明年夏,授御史中丞,賜白玉束帶及禦衣一襲,未幾,復以病歸。 監察御史答蘭不花銜有壬,時短長之,奏劾甚力,事尋白。 十二年,盜起河南,聲撼河朔間,有壬畫備禦之策十五條,以授郡將,民藉以安。 十三年,起拜河南行省左丞。 朝廷遣將出征,環河南境,連營以百數,一切芻餉,皆仰給之,有壬從容集事,若平時然。 十五年,遷集賢大學士,尋改樞密副使,復拜中書左丞。 時以言為諱,有壬力言朝廷務行姑息之政,賞重罰輕,故將士貪掠子女玉帛而無鬥志,遂倡招降之策,言多不載。 有僧名開,自高郵來,言張士誠乞降,眾幸事且成,皆大喜,有壬獨疑其妄,呼僧詰之,果語塞不能對。 轉集賢大學士,兼太子左諭德,階至光祿大夫。 有壬前朝舊德,太子頗敬禮之。 一日入見,方臂鷙禽以為樂,遽呼左右屏去。 十七年,以老病,力乞致其事,久之始得請,給俸賜以終其身。 二十四年九月二十一日卒,年七十八。 有壬歷事七朝,垂五十年,遇國家大事,無不盡言,皆一根至理,而曲盡人情。 當權臣恣睢之時,稍忤意,輒誅竄隨之,有壬絶不為巧避計,事有不便,明辨力諍,不知有死生利害,君子多之。 有壬善筆札,工辭章,歐陽玄序其文,謂其雄渾閎雋,湧如層瀾,迫而求之,則淵靚深實,蓋深許之也。 所著有《至正集》若干卷。 謚曰文忠。 子一人,曰禎。 ○宋本 第32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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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下》
第32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