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元二十八年,桑哥敗,罷尚書省,政歸中書。 帝問誰可相者,勝對曰:「天下公論,皆屬完澤。 」遂相完澤,而以勝參知政事。 三十年,僉樞密院事,遷大都護。 大德九年,勝父仁傑請老,以勝代為上都留守,兼本路都總管、開平府尹、虎賁親軍都指揮使。 既至,通商賈,抑豪縱,出納有法,裁量有度,供億不匱,民賴以安。 諸權貴子弟奴隷有暴橫驕縱者,悉繩以法。 至大三年,進光祿大夫、左丞相,行上都留守,兼本路總管府達魯花赤。 尋又加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 奉聖州民高氏,籍虎賁,以貲雄鄉裡,身死子幼。 有達官利其財,使其部曲強娶高氏婦。 勝白帝,斥之,高氏以全。 歲大饑,輒發倉廩賑民,乃自劾待罪。 帝報曰:「祖宗以上都之民付卿父子,欲安之也。 卿能如此,朕復何憂,卿其視事。 」民德之,為立祠上都西門外。 帝聞之,覆命工寫其像以賜,俾傳示子孫。 未幾,以足疾請老,不許,曰:「卿臥護足矣。 」賜小車,出入禁闥。 初,開平人張弼,家富。 弼死,其奴索錢民家,弗得,毆負錢者至死。 有治其獄者,教奴引弼子,並下之獄。 丞相鐵木迭兒受其賂六萬緡,終不為直。 勝素惡鐵木迭兒貪暴,居同巷,不與往來。 聞弼事,以語御史中丞楊朵兒只。 楊朵兒只以語監察御史玉龍帖木兒、徐元素。 遂劾奏丞相,逮治其左右,得所賂事實以聞。 帝亦素惡鐵木迭兒,欲誅之。 鐵木迭兒走匿太后宮中,太后為言,僅奪其印綬而罷之。 及英宗即位,在諒暗中,鐵木迭兒遂復出據相位,乃執楊朵兒只及中書平章政事蕭拜住,同日戮于市。 且復誣勝乘賜車迎詔,不敬,並殺之。 勝死之日,百姓爭持紙錢,哭于屍傍甚哀。 泰定初,詔雪其冤,贈推忠宣力保德功臣、太傅、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追封秦國公,謚惠愍。 至正三年,加贈推忠亮節同德翊戴功臣、太師、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追封涇陽王,改謚忠宣。 子二人:惟一,開府儀同三司、中書左丞相、監修國史;惟賢,太中大夫、同知上都留守司事。 孫均,太子詹事。 楊朵兒只 楊朵兒只,河西寧夏人。 少孤,與其兄皆幼,即知自立,語言儀度如成人。 事仁宗于籓邸,甚見倚重。 大德丁未,從遷懷孟。 仁宗聞朝廷有變,將北還,命朵兒只與李孟先之京師,與右丞相哈剌哈孫定議,迎武宗于北籓。 仁宗還京師,朵兒只譏察禁衛,密緻警備,仁宗嘉賴焉,親解所服帶以賜。 既佐定內難,仁宗居東宮,論功以為太中大夫、家令丞,日夕侍側,雖休沐不至家,眾敬憚之。 會兄卒,涕泣不勝哀,仁宗憐之,存問優厚。 事寡嫂有禮,待兄子不異己子,家人化之。 進正奉大夫、延慶使。 武宗聞其賢,召見之,仁宗曰:「此人誠可任大事,然剛直寡合。 」武宗顧視之,曰:「然。 」 仁宗始總大政,執誤國者,將盡按誅之,朵兒只曰:「為政而尚殺,非帝王治也。 」帝感其言,特誅其尤者,民大悅服。 帝他日與中書平章李孟論元從人材,孟以朵兒只為第一,帝然之,拜禮部尚書。 初,尚書省改作至大銀鈔,視中統一當其二十五,又鑄銅為至大錢,至是議罷之。 朵兒只曰:「法有便否,不當視立法之人為廢置。 銀鈔固當廢,銅錢與楮幣相權而用之,昔之道也。 國無棄寶,民無失利,錢未可遽廢也。 」言雖不盡用,時論是之。 遷宣徽副使,御史請遷為台官,帝以宣徽膳用,素不會計,特以委之,未之許也。 有言近臣受賄者,帝怒其非所當言,將誅之,時張珪為御史中丞,叩頭諫,不聽。 朵兒只言于帝曰:「誅告者失刑,違諫者失誼。 世無諍臣久矣,張珪真中丞也。 」帝喜,竟用珪言,拜朵兒只為侍御史。 帝宴閒時,群臣侍坐者,或言笑逾度,帝見其正色,為之改容,有犯法者,雖貴幸無所容貸。 怨者因共譖之,帝知之深,譖不得行。 拜資德大夫、御史中丞。 中書平章政事張閭以妻病,謁告歸江南,奪民河渡地,朵兒只以失大體,劾罷之。 江東、西奉使斡來不稱職,權臣匿其奸,冀不問,朵兒只劾而杖之,斡來愧死。 御史納璘言事忤旨,帝怒叵測,朵兒只救之,一日至八九奏,曰:「臣非愛納璘,誠不願陛下有殺御史之名。 」帝曰:「為卿宥之,可左遷為昌平令。 」昌平,畿內劇縣,欲以是困納璘。 朵兒只又言曰:「以御史宰京邑,無不可者。 但以言事而得左遷,恐後之來者用是為戒,不肯復言矣。 」帝不允。 後數日,帝讀《貞觀政要》,朵兒只侍側,帝顧謂曰:「魏徵古之遺直也,朕安得用之。 」對曰:「直由太宗,太宗不聽,徵雖直,將焉用之。 」帝笑曰:「卿意在納璘耶?當赦之,以成爾直名也。 」有上書論朝政闕失,面觸宰相,宰相怒,將取旨殺之。 朵兒只曰:「詔書云:言雖不當,無罪。 今若此,何以示信天下!果誅之,臣亦負其職矣。 」帝悟,釋之。 於是特加昭文館大學士、榮祿大夫,以獎其直言。 時位一品者,多乘間邀王爵、贈先世。 或謂朵兒只眷倚方重,苟言之,當可得也,朵兒只曰:「家世寒微,幸際遇至此,已懼弗稱,尚敢求多乎!且我為之,何以風厲僥倖者!」遷中政院使。 未幾,復為中丞,遷集賢大學士,為權臣鐵木迭兒所害而死,年四十二。 初,武宗崩,皇太后在興聖宮,鐵木迭兒為丞相,逾月,仁宗即位,因遂相之。 居兩歲,得罪斥罷,更自結徽政近臣,復再入相,恃勢貪虐,凶穢愈甚,中外切齒,群臣不知所為。 御史中丞蕭拜住拜中書右丞,又拜平章政事,稍牽制之。 朵兒只自侍御史拜御史中丞,慨然以糾正其罪為己任。 上都富民張弼殺人系獄,鐵木迭兒使大奴脅留守賀伯顏出之,及強以他奸利事,不能得。 一日,坐都堂,盛怒,以官事召留守,將罪之,留守昌言:「大奴所幹非法,不敢從,他實無罪。 」鐵木迭兒語詘,得解去。 朵兒只廉得其所受弼臓巨萬萬,大奴猶數千,使御史徐元素按得實,入奏。 而御史亦輦真又發其私罪二十餘事。 帝震怒,有詔逮問,鐵木迭兒逃匿,帝為不禦酒數日,以待決獄,盡誅其大奴同惡數人,鐵木迭兒終不能得。 朵兒只持之急,徽政近臣以太后旨,召朵兒只至宮門,責以違旨意者。 對曰:「待罪御史,奉行祖宗法,必得罪人,非敢違太后旨也。 」帝仁孝,恐誠出太后意,不忍重傷咈之,但罷其相位,而遷朵兒只為集賢學士。 帝猶數以台事問之,對曰:「非臣職事,臣不敢與聞。 所念者,鐵木迭兒雖去君側,反得為東宮師傅,在太子左右,恐售其奸,則禍有不可勝言者。 」 仁宗崩,英宗猶在東宮,鐵木迭兒復相,乃宣太后旨,召蕭拜住、朵兒只至徽政院,與徽政使失裡門、御史大夫禿忒哈雜問之,責以前違太后旨之罪。 朵兒只曰:「中丞之職,恨不即斬汝,以謝天下。 果違太后旨,汝豈有今日耶!」鐵木迭兒又引同時為御史者二人,證成其獄。 朵兒只顧二人唾之曰:「汝等嘗得備風憲,乃為是犬彘事耶!」坐者皆慚俯首,即起入奏。 未幾,稱旨執朵兒只,載諸國門之外,與蕭拜住俱見殺。 是日,風沙晦冥,都人洶懼,道路相視以目。 第315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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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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