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年,彧劾奏盧世榮不可居相職,忤旨,罷。 二十三年,加集賢大學士、中奉大夫、同僉樞密院事。 尋出為甘肅行省右丞。 召拜中書右丞。 與中書平章政事麥術丁奏曰:「近者桑哥當國四年,中外諸官,鮮有不以賄而得者。 其昆弟故舊妻族,皆授要官美地,唯以欺蔽九重、朘削百姓為事。 宜令兩省嚴加考核,凡入其黨者,皆汰逐之。 其出使之臣及按察司官受賕者,論如律,仍追宣敕,除名為民。 」又奏:「桑哥所設衙門,其閒冗不急之官,徒費祿食,宜令百司集議汰罷,及自今調官,宜如舊制,避其籍貫,庶不害公。 又大都高貲戶,多為桑哥所容庇,凡百徭役,止令貧民當之。 今後徭役,不問何人,宜皆均輸,有敢如前以賄求人容庇者,罪之。 又,軍、站諸戶,每歲官吏非名取索,賦稅倍蓰,民多流移。 請自今非奉旨及省部文學,敢私斂民及役軍匠者,論如法。 又,忽都忽那顏籍戶之後,各投下毋擅招集,太宗既行之,江南民為籍已定,乞依太宗所行為是。 」皆從之。 二十八年,由中書右丞遷御史中丞,彧奏:「太醫院使劉岳臣,嘗仕宋,練達政事,比者命其參議機務,眾皆稱善。 乞以為翰林學士,俾議朝政。 」又言:「行御史台言:‘建寧路總管馬謀,因捕盜延及平民,搒掠至死者多;又俘掠人財,迫通處女,受民財積百五十錠。 獄未具,會赦。 如臣等議,馬謀以非罪殺人,不在原例。 ’宜令行台詰問,明白定罪。 」又言:「昔行御史台監察御史周祚,劾尚書省官忙兀帶、教化的、納速剌丁滅裡奸臓;納速剌丁滅裡反誣祚以罪,遣人詣尚書省告桑哥。 桑哥曖昧以聞,流祚于憨答孫,妻子家財並沒入官。 祚至和林遇亂,走還京師。 桑哥又遣詣雲南理算錢谷,以贖其罪。 今自雲南回,臣與省臣閲其伏詞,為罪甚微,宜復其妻子。 」皆從之。 二十九年,彧偕御史大夫玉昔帖木兒等奏:「四方之人,來聚闕下,率言事以干進。 國家名器,資品高下,具有定格。 臣等以為,中書、樞密,宜早為銓定,應格者與之,不當與者,明語其故使去。 又言事有是非當否,宜早與詳審言之。 當者即議施行,或所陳有須詰難條具者,即令其人講究,否則罷遣。 」帝嘉納之。 又奏:「納速剌丁滅裡、忻都、王巨濟,黨比桑哥,恣為不法,楮幣、銓選、鹽課、酒稅,無不更張變亂之;銜命江南,理算積久逋賦,期限嚴急,胥卒追逮,半于道路,民至嫁妻賣女,殃及親鄰,維揚、錢塘受害最慘,無故而殞其生五百餘人。 近者闍裡按問,悉皆首實請死,士民乃知聖天子仁愛元元,而使之至此極者,實桑哥及其凶黨之為也,莫不願食其肉。 臣等其議:此三人者既已伏辜,宜令中書省、御史台從公論罪,以謝天下。 」從之。 又言:「河西人薛闍干,領兵為宣慰,其吏詣廉訪司,告其三十六事,檄僉事簿問。 而薛闍干率軍人禽問者辱之,且奪告者以去。 臣議:從行台選御史往按問薛闍干,仍先奪其職。 」又言:「行台官言:去歲桑哥既敗,使臣至自上所者,或不持璽書,口傳聖旨,縱釋有罪,擅籍人家,真偽莫辨。 臣等請:自今凡使臣,必降璽書,省、台、院諸司,必給印信文書,以杜奸欺。 」帝曰:「何人乃敢爾耶?」對曰:「咬剌也奴、伯顏察兒,比嘗傳旨縱罪人。 」帝悉可其奏。 又奏:「松州達魯花赤長孫,自言不願為錢谷官,願備員廉訪司,令木八剌沙上聞。 傳旨至台,特令委用,台臣所宜奉行。 但逕自陳獻,又且嘗有罪,理應區別。 」帝曰:「此自卿事,宜審行之。 」又奏:「江南李淦言葉李過愆,被旨赴京以辯,今葉李物故,事有不待辨者。 李淦本儒人,請授以教官,旌其直言。 」又奏:「鄂州一道,舊有按察司,要束木惡其害己,令桑哥奏罷之。 臣觀鄂州等九郡,境土亦廣,宜復置廉訪司。 行御史台舊治揚州,今揚州隷南京,而行台移治建康;其淮東廉訪司舊治淮安,今宜移治揚州。 」又奏:「諸官吏受賕,在朝則詣御史台首告,在外則詣按察司首告,已有成憲。 自桑哥持國,受賕者不赴憲台憲司,而詣諸司首,故爾反覆牽延,事久不竟。 臣謂宜如前旨,惟于本台、行台及諸道廉訪司首告,諸司無得輒受。 又監察御史塔的失言:女直人教化的,去歲東征,妄言以米千石餉闍裡鐵木兒軍萬人,奏支鈔四百錠,宜令本處廉訪司究問,與本處行省追償議罪。 」皆從之。 三月,中書省臣奏,請以彧為右丞,世祖曰:「崔彧不愛於言,惟可使任言責。 」閏六月,又同御史大夫玉昔帖木兒奏:「近耿熙告:河間鹽運司官吏盜官庫錢,省台遣人同告者雜問,凡負二萬二千餘錠,已征八千九百餘錠,猶欠一萬三千一百餘錠。 運使張庸,嘗獻其妹于阿合馬,有寵;阿合馬既沒,以官婢事桑哥,復有寵。 故庸夤緣戚屬,得久居漕司,獨盜三千一百錠。 臣等議:宜命台省遣官,同廉訪司倍征之。 」又言:「月林伯察江西廉訪司官術兒赤帶、河東廉訪司官忽兒赤,擅縱盜賊,抑奪民田,貪污不法,今月林伯以事至京,宜就令詰問。 」又言:「揚州鹽運司受財,多付商賈鹽,計直該鈔二萬二千八百錠,臣等以謂追征足日,課以歸省,臓以歸台,斟酌定罪,以清蠹源。 」並從之。 又奏:「江西詹玉,始以妖術致位集賢。 當桑哥持國,遣其掊核江西學糧,貪酷暴橫,學校大廢。 近與臣言:撒裡蠻、答失蠻傳旨,以江南有謀叛者,俾乘傳往鞫;明日,訪知為禿速忽、香山欺罔奏遣。 玉在京師,猶敢誑誕如此,宜亟追還訊問。 」帝曰:「此惡人也,遣之往者,朕未嘗知之。 其亟禽以來。 」三十年,彧言:「大都民食唯仰客糴,頃緣官括商船載遞諸物,致販鬻者少,米價翔踴。 臣等議:勿令有司括船為便。 」從之。 寶泉提舉張簡及子乃蠻帶,告彧嘗受鄒道源、許宗師銀萬五千兩;又其子知微訟彧不法十餘事。 有旨就辯中書。 彧已書簡等所告與己宜對者為牘袖之,視而後對。 簡父子所告皆無驗,並系獄,簡瘐死,仍籍其家一女入官;乃蠻帶、知微皆坐杖罪除名。 三十一年,成宗即位。 先是,彧得玉璽于故臣扎剌氏之家,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壽永昌」,即以上之徽仁裕聖皇后。 至是,皇后手以授于成宗。 彧以久任憲台,乞遷他職,不許。 成宗諭之曰:「卿若辭避,其誰抗言哉!」彧言:「肅政廉訪司案牘,而令總管府檢劾,非宜。 」成宗曰:「朕知難行,當時事由小人擅奏耳,其改之。 」大德元年,彧又條陳台憲諸事,皆見于施行。 第29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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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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