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屠致遠,字大用,其先汴人。 金末從其父義徙居東平之壽張。 致遠肄業府學,與李謙、孟祺等齊名。 世祖南征,駐兵小濮,荊湖經略使乞寔力台薦為經略司知事,軍中機務,多所謨畫。 師還,至隨州,所俘男女,致遠悉縱遣之。 至元七年,崔斌守東平,聘為學官。 十年,御史台闢為掾,不就,授太常太祝,兼奉禮郎。 帝遣太常卿孛羅問毛血之薦,致遠對曰:「毛以告純,血以告新,禮也。 」宋平,焦友直、楊居寬宣慰兩浙,舉為都事,首言:「宋圖籍宜上之朝;江南學田,當仍以贍學。 」行省從之。 轉臨安府安撫司經歷。 臨安改為杭州,遷總管府推官。 宋駙馬楊鎮從子玠節,家富於貲,守藏吏姚溶竊其銀,懼事覺,誣玠節陰與宋廣、益二王通,有司榜笞,誣服,獄具。 致遠讞之,得其情,溶服辜,玠節以賄為謝,致遠怒絶之。 杭人金淵者,欲冒籍為儒,儒學教授彭宏不從,淵誣宏作詩有異志,揭書於市,邏者以上。 致遠察其情,執淵窮詰,罪之。 屬縣械反者十七人,訊之,蓋因寇作,以兵自衛,實非反者,皆得釋。 西僧楊璉真加,作浮圖于宋故宮,欲取高宗所書《九經》石刻以築基,致遠力拒之,乃止。 改壽昌府判官。 時寇盜竊發,加之造征日本戰船,遠近騷然,致遠設施有方,眾賴以安。 二十年,拜江南行台監察御史。 江淮行省宣使郄顯、李兼訴平章忙兀台不法,有詔勿問,仍以顯等付忙兀台鞫之,系于獄,必抵以死。 致遠慮囚浙西,知其冤狀,將縱之,忙兀台脅之以勢,致遠不為動,親脫顯等械,使從軍自贖。 桑哥當國,治書侍御史陳天祥使至湖廣,劾平章要束木,桑哥摘其疏中語,誣以不道,奏遣使往訊之,天祥就逮。 時行台遣御史按部湖廣,咸憚之,莫敢往,致遠慨然請行。 比至,累章極論之。 桑哥方促定天祥罪,會致遠章上,桑哥氣沮。 江西行省平章馬合謀于商稅外橫加徵取,忽辛籍鄉民為匠戶,轉運使盧世榮榷茶牟利,致遠並劾之。 又言占城、日本不可涉海遠征,徒費中國;銓選限以南北,優苦不均,宜考其殿最,量地遠近,定為立制,則銓衡平而吏弊革。 他如罷香莎米,弛竹課禁,設司獄官醫學職員,皆致遠發之。 二十八年,丁父憂,起複江南行台都事,以終制辭。 二十九年,僉江東建康道肅政廉訪司事,未至,移疾還。 元貞元年,纂修《世祖實錄》,召為翰林待制,不赴。 大德二年,僉淮西江北道肅政廉訪司事,行部至和州,得疾卒。 致遠清修苦節,恥事權貴,聚書萬卷,名曰墨莊。 家無餘產,教諸子如師友。 所著《忍齋行稿》四十捲,《釋奠通禮》三卷,《杜詩纂例》十捲,《集驗方》十二卷,《集古印章》三卷。 子七人:伯騏,征事郎、嶺北湖南道肅政廉訪司知事;驥,驪,俱為學官;駉,奉政大夫、兵部員外郎。 ○雷膺 雷膺,字彥正,渾源人。 父淵,金監察御史。 膺生七歲而孤,金末,母侯氏挈膺北歸渾源,艱險備嘗,織紝為業,課膺讀書。 膺篤志于學,事母以孝聞。 太宗時,詔郡國設科選試,凡占儒籍者復其家,膺年甫弱冠,得與其選,愈自砥礪,遂以文學稱。 丞相史天澤鎮真定,闢為萬戶府掌書記。 世祖即位,初置十路宣撫司,詔選耆舊使副子弟為僚屬,授膺大名路宣撫司員外郎。 中統二年,斡林承旨王鶚、王磐薦膺為翰林修撰、同知制誥,兼國史院編修官。 五年,調陝西西蜀四川按察司參議。 至元二年,改陝西五路轉運司諮議。 四年,用兵于蜀,佩金符,參議左壁總帥府事,師還,升承務郎、同知恩州事。 憲府表薦其能,遂入拜監察御史,首以「正君心、正朝廷百官」為言,又斥聚斂之臣不宜作相。 十一年,加奉議大夫,僉河東山西道提刑按察司事,以稱職聞。 十四年,進朝列大夫、山南湖北道提刑按察副使。 是時,江南新附,諸將市功,且利俘獲,往往濫及無辜,或強籍新民以為奴隷。 膺出令,得還為民者以數千計。 十八年,轉淮西江北道提刑按察副使,以母老辭。 二十年,遷行台侍御史,奉母之官,分司湖廣、江西,奏劾按察使二人及行省官吏之不法者。 二十二年,丁母憂,去官。 明年,起複,授中議大夫、江南浙西道提刑按察使。 時蘇、湖多雨傷稼,百姓艱食,膺請于朝,發廩米二十萬石賑之。 江淮行省以發米太多,議存三之一,膺曰:「布宣皇澤,惠養困窮,行省臣職耳,豈可效有司出納之吝耶!」行省不能奪,悉給之。 時年六十二,即致仕,歸老于山陽。 二十九年,征拜集賢學士。 成宗即位,朝會上都,召諸故老,諮詢國政,膺為稱首,多所建白。 一日,延見便殿,奏對稱旨,賜白玉帶環一。 明年,賜鈔五千貫,進秩二品。 大德元年夏六月,以疾卒於京師,年七十三。 贈通奉大夫、河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參知政事、護軍,追封馮翊郡公,謚文穆。 子肇,順德路總管府判官。 孫豫,南陽府穰縣尹。 ○胡祗皞 胡祗遹,字紹聞,磁州武安人。 少孤,既長讀書,見知于名流。 中統初,張文謙宣撫大名,闢員外郎。 明年,入為中書詳定官。 至元元年,授應奉翰林文字,尋兼太常博士,調戶部員外郎,轉右司員外郎,尋兼左司。 時阿合馬當國,進用群下,官冗事煩,祗遹建言:「省官莫如省吏,省吏莫如省事。 」以是忤權奸,出為太原路治中,兼提舉本路鐵冶,將以歲賦不辦責之。 及其蒞職,乃以最聞。 改河東山西道提刑按察副使。 宋平,為荊湖北道宣慰副使。 有佃民訴其田主謀為不軌者,祗遹察其冤,坐告者。 十九年,為濟寧路總管,上八事于樞府言軍政:曰役重,曰逃戶,曰貧難,曰正身入役,曰偽署文牒,曰官吏保結,曰有名無實,曰合併偏頗。 樞府是之,以其言著為定法。 濟寧移治巨野縣,自國初經兵戈,其廢已久,民居未集,風俗樸野。 祗遹選郡子弟,擇師教之,親為講論,期變其俗,久之,治效以最稱。 升山東東西道提刑按察使,所至抑豪右,扶寡弱,以敦教化,以厲士風。 民有父子兄弟相訟者,必懇切諭以天倫之重,不獲已,則繩以法。 召拜翰林學士,不赴,改江南浙西道提刑按察使,未幾,以疾歸。 二十九年,朝廷徵耆德者十人,祗遹為之首,以疾辭。 三十年,卒,年六十七。 延祐年,贈禮部尚書,謚文靖。 子持,太常博士。 ○王利用 第28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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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下》
第28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