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行省聞變,盡執鄂州城中南人將殺之,以防內應,居貞救之不能得,天祥曰:「是州之人,與彼勢本不相接,欲殺之者,利其財耳。 」力止之,至是被執者皆縱去。 復遣天祥權知壽昌府事,授兵二百餘人。 為亂者聞官軍至,皆棄城依險而自保。 天祥以眾寡不敵,非可以力服,乃遣諭其徒使各歸田裡,惟生擒其長毛遇順、周監斬于鄂州市。 得金二百兩,詢知為鄂州賈人之物,召而還之。 其黨王宗一等十三人繼亦就擒,以冬至日放令還家,約三日來歸獄,皆如期而至,白宣慰司盡縱之,由是無復叛者,百姓為立生祠。 二十一年三月,拜監察御史。 會右丞盧世榮以掊克聚斂驟升執政,權傾一時。 御史中丞崔彧言之,帝怒,欲致之法,世榮勢焰益張。 左司郎中周ρ因議事微有可否,世榮誣以沮法,奏令杖一百,然後斬之,於是臣僚震懾,無敢言者。 二十二年四月,天祥上疏,極言世榮奸惡,其略曰: 盧世榮素無文藝,亦無武功,惟以商販所獲之貲,趨附權臣,營求入仕,輿臓輦賄,輸送權門,所獻不充,又別立欠少文券銀一千錠,由白身擢江西榷茶轉運使。 于其任,專務貪饕,所犯臓私,動以萬計。 其隱秘者固難悉舉,惟發露者乃可明言,凡其掊取於人及所盜官物,略計:鈔以錠計者二萬五千一百一十九,金以錠計者二十五,銀以錠計者一百六十八,茶以引計者一萬二千四百五十有八,馬以匹計者十五,玉器七事,其餘繁雜物件稱是。 已經追納及未納見追者,人所共知。 今竟不悔前非,狂悖愈甚,以苛刻為自安之策,以誅求為干進之門,既懷無饜之心,廣畜攘掊之計,而又身當要路,手握重權,雖位在丞相之下,朝省大政,實得專之。 是猶以盜跖而掌阿衡之任,不止流殃于當代,亦恐取笑于將來。 朝廷信其虛誑之說,俾居相位,名為試驗,實授正權。 校其所能,敗闕如此;考其所行,毫髮無稱。 此皆既往之真跡,可謂已試之明驗。 若謂必須再試,止可敘以他官,宰相之權,豈宜輕授。 夫宰天下,譬猶制錦。 初欲驗其能否,先當試以布帛,如無能效,所損或輕。 今捐相位以試驗賢愚,猶舍美錦以校量工拙,脫致隳壞,悔將何追! 國家之與百姓,上下如同一身,民乃國之血氣,國乃民之膚體。 血氣充實則膚體康強,血氣損傷則膚體羸病。 未有耗其血氣能使膚體豐榮者。 是故民富則國富,民貧則國貧,民安則國安,民困則國困,其理然也。 昔魯哀公欲重斂於民,問于有若,對曰:「百姓足,君敦與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足?」以此推之,民必須賦輕而後足,國必待民足而後豐。 《書》曰:「民為邦本,本固邦寧。 」歷考前代,因百姓富安以致亂,百姓困窮以致治,自有天地以來,未之聞也。 夫財者,土地所生,民力所集,天地之間歲有常數,惟其取之有節,故其用之不乏。 今世榮欲以一歲之期,將致十年之積;危萬民之命,易一世之榮;廣邀增羡之功,不恤顛連之患;期錙銖之誅取,誘上下以交征。 視民如讎,為國斂怨。 果欲不為國家之遠慮,惟取速效于目前,肆意誅求,何所不得。 然其生財之本既已不存,斂財之方復何所賴?將見民間由此凋耗,天下由此空虛,安危利害之機,殆有不可勝言者。 計其任事以來,百有餘日,驗其事蹟,備有顯明。 今取其所行與所言而已不相副者,略舉數端:始言能令鈔法如舊,鈔今愈虛;始言能令百物自賤,物今愈貴;始言課程增添三百萬錠,不取於民而辦,今卻迫脅諸路官司增數包認;始言能令民快樂,凡今所為,無非敗法擾民者。 若不早有更張,須其自敗,正猶蠹雖除去,木病亦深,始嫌曲突徙薪,終見焦頭爛額,事至于此,救將何及?臣亦知阿附權要則榮寵可期,違忤重臣則禍患難測,緘默自固,亦豈不能!正以事在國家,關係不淺,憂深慮切,不得無言。 世祖聞其語,遣使召天祥與世榮,俱至上都面質之。 既至,即日有內官傳旨,縛世榮于宮門外。 明日入對,天祥于帝前再舉其所言與未及盡言者,帝皆稱善,世榮遂伏誅。 五月,朝廷錄天祥從軍渡江及平興國、壽昌之功,進秩五品,擢吏部郎中。 二十三年四月,除治書侍御史。 六月,命理算湖北湖南行省錢糧。 天祥至鄂州,即上疏劾平章岳束木凶暴不法。 時桑哥竊國柄,與岳束木姻黨,為其爪牙羽翼,誣天祥以罪,欲致之死,系獄幾四百日。 二十五年春正月,遇赦得釋。 二十八年,擢行台侍御史。 未幾,以疾辭歸。 三十年,授燕南河北道廉訪使。 元貞元年,改山東西道廉訪使。 時盜賊群起,山東居多,詔求弭盜方略。 天祥上奏曰:「古者盜賊之起,各有所因,除歲凶饑饉,諉之天時,宜且勿論。 他如軍旅不息,工役薦興,聚斂無厭,刑法紊亂之類,此皆群盜所起之因。 中間保護存恤長養之者,赦令是也。 赦者,小人之幸,君子之不幸。 一歲再赦,善人瘖啞,前人言之備矣。 彼強梁之徒,各執兵杖,殺人取貨,不顧其生,有司儘力以擒之,朝廷加恩以釋之。 旦脫縲囚,暮即行劫,又復督勒有司,結限追捕。 賊皆經慣,習以為常,既不感恩,又不畏法,凶殘悖逆,性已頑定。 誠非善化能移,惟以嚴刑可制。 」所擬事條,皆切于時用。 於是嚴督有司,捕得盜賊甚眾,皆杖殺之。 其亡入他境者,揣知所向,選捕盜官及弓兵,密授方略,示以賞罰,使追捕之,南至漢、江,二千餘里,悉皆就擒,無得免者。 由是東方群盜屏息。 平陰縣女子劉金蓮,假妖術以惑眾,所至官為建立神堂,愚民皆奔走奉事之,天祥謂同僚曰:「此婦以神怪惑眾,聲勢如此,若復有狡獪之人輔翼之,仿漢張角、晉孫恩之為,必成大害。 」遂命捕系而杖于市,自此神聖屏息。 天祥言山東宣慰司官冗宜罷,因劾奏其使貪暴不法,事格不行,遂以任滿辭去。 大德三年六月,遷河北河南廉訪使,以疾不起。 人有冤抑,往往就天祥家求直,天祥以不在其位,卻去之。 六年,升江南行台御史中丞,上章論征西南夷事,曰: 兵有不得已而不已者,亦有得已而不已者。 惟能得已則已,可使兵力永強,以備不得已而不已之用,是之謂善用兵者也。 去歲,行省右丞劉深遠征八百媳婦國,此乃得已而不已之兵也。 彼荒裔小邦,遠在雲南之西南又數千里,其地為僻陋無用之地,人皆頑愚無知。 取之不足以為利,不取不足以為害。 深欺上罔下,帥兵伐之,經過八番,縱橫自恣,恃其威力,虐害居民,中途變生,所在皆叛。 深既不能制亂,反為亂眾所制,軍中乏糧,人自相食,計窮勢蹙,倉黃退走,土兵隨擊,以致大敗。 深棄眾奔逃,僅以身免,喪兵十八九,棄地千餘里。 朝廷再發陝西、河南、江西、湖廣四省諸軍,使劉二霸都總督,以圖收復叛地。 湖北、湖南大起丁夫,運送軍糧,至播州交納,其正夫與擔負自己糧食者,通計二十餘萬。 正當農時,興此大役,驅愁苦之人,往回數千里中,何事不有!或所負之米盡到,固為幸矣。 然數萬之軍,止仰今次一運之米,自此以後,又當如何?” 第27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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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下》
第27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