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等竊聞帝王之事,莫重於歷。 自黃帝迎日推策,帝堯以閏月定四時成歲,舜在璇璣玉衡以齊七政。 爰及三代,歷無定法,周、秦之間,閏余乖次。 西漢造《三統歷》,百三十年而後是非始定。 東漢造《四分歷》,七十餘年而儀式方備。 又百二十一年,劉洪造《乾象歷》,始悟月行有遲速。 又百八十年,姜岌造《三紀甲子歷》,始悟以月食沖檢日宿度所在。 又五十七年,何承天造《元嘉歷》,始悟以朔望及弦皆定大小余。 又六十五年,祖沖之造《大明歷》,始悟太陽有歲差之數,極星去不動處一度余。 又五十二年,張子信始悟日月交道有表裡,五星有遲疾留逆。 又三十三年,劉焯造《皇極歷》,始悟日行有盈縮。 又三十五年,傅仁均造《戊寅元歷》,頗采舊儀,始用定朔。 又四十六年,李淳風造《麟德歷》,以古歷章蔀元首分度不齊,始為總法,用進朔以避晦晨月見。 又六十三年,一行造《大衍歷》,始以朔有四大三小,定九服交食之異。 又九十四年,徐昂造《宣明歷》,始悟日食有氣、刻、時三差。 又二百三十六年,姚舜輔造《紀元歷》,始悟食甚泛余差數。 以上計千一百八十二年,歷經七十改,其創法者十有三家。 自是又百七十四年,聖朝專命臣等改治新曆,臣等用創造簡儀、高表,憑其測實數,所考正者凡七事: 一曰冬至。 自丙子年立冬後,依每日測到晷景,逐日取對,冬至前後日差同者為準。 得丁丑年冬至在戊戌日夜半後八刻半,又定丁丑夏至在庚子日夜半後七十刻;又定戊寅冬至在癸卯日夜半後三十三刻;己卯冬至在戊申日夜半後五十七刻半;庚辰冬至在癸丑日夜半後八十一刻半。 各減《大明歷》十八刻,遠近相符,前後應準。 二曰歲余。 自《大明歷》以來,凡測景、驗氣,得冬至時刻真數者有六,用以相距,各得其時合用歲余。 今考驗四年,相符不差,仍自宋大明壬寅年距至今日八百一十年,每歲合得三百六十五日二十四刻二十五分,其二十五分為今歷歲余合用之數。 三曰日躔。 用至元丁丑四月癸酉望月食既,推求日躔,得冬至日躔赤道箕宿十度,黃道箕九度有奇。 仍憑每日測到太陽躔度,或憑星測月,或憑月測日,或徑憑星度測日,立術推算。 起自丁丑正月至己卯十二月,凡三年,共得一百三十四事,皆躔于箕,與月食相符。 四曰月離。 自丁丑以來至今,憑每日測到逐時太陰行度推算,變從黃道求入轉極遲、疾並平行處,前後凡十三轉,計五十一事。 內除去不真的外,有三十事,得《大明歷》入轉後天。 又因考驗交食,加《大明歷》三十刻,與天道合。 五曰入交。 自丁丑五月以來,憑每日測到太陰去極度數,比擬黃道去極度,得月道交于黃道,共得八事。 仍依日食法度推求,皆有食分,得入交時刻,與《大明歷》所差不多。 六曰二十八宿距度。 自漢《太初曆》以來,距度不同,互有損益。 《大明歷》則于度下余分,附以太半少,皆私意牽就,未嘗實測其數。 今新儀皆細刻周天度分,每度分三十六分,以距綫代管窺,宿度余分並依實測,不以私意牽就。 七曰日出入晝夜刻。 《大明歷》日出入夜晝刻,皆據汴京為準,其刻數與大都不同。 今更以本方北極出地高下,黃道出入內外度,立術推求每日日出入晝夜刻,得夏至極長,日出寅正二刻,日入戌初二刻,晝六十二刻,夜三十八刻。 冬至極短,日出辰初二刻,日入申正二刻,晝三十八刻,夜六十二刻。 永為定式。 所創法凡五事:一曰太陽盈縮。 用四正定氣立為升降限,依立招差求得每日行分初末極差積度,比古為密。 二曰月行遲疾。 古歷皆用二十八限,今以萬分日之八百二十分為一限,凡析為三百三十六限,依垛疊招差求得轉分進退,其遲疾度數逐時不同,蓋前所未有。 三曰黃赤道差。 舊法以一百一度相減相乘,今依算術句股弧矢方圜斜直所容,求到度率積差,差率與天道實吻合。 四曰黃赤道內外度。 據累年實測,內外極度二十三度九十分,以圜容方直矢接句股為法,求每日去極,與所測相符。 五曰白道交周。 舊法黃道變推白道以斜求斜,今用立渾比量,得月與赤道正交,距春秋二正黃赤道正交一十四度六十六分,擬以為法。 推逐月每交二十八宿度分,於理為盡。 十九年,恂卒。 時歷雖頒,然其推步之式與夫立成之數,尚皆未有定稿。 守敬於是比次篇類,整齊分杪,裁為《推步》七卷,《立成》二卷,《歷議擬稿》三卷,《轉神選擇》二卷,《上中下三歷注式》十二卷。 二十三年,繼為太史令,遂上表奏進。 又有《時候箋注》二卷,《修改源流》一卷。 其測驗書,有《儀象法式》二卷,《二至晷景考》二十捲,《五星細行考五十捲》,《古今交食考》一卷,《新測二十八舍雜坐諸星入宿去極》一卷,《新測無名諸星》一卷,《月離考》一卷,並藏之官。 二十八年,有言灤河自永平輓舟逾山而上,可至開平;有言瀘溝自麻峪可至蕁麻林。 朝廷遣守敬相視,灤河既不可行,瀘溝舟亦不通守敬因陳水利十有一事。 其一,大都運糧河,不用一畝泉舊原,別引北山白浮泉水,西折而南,經甕山泊,自西水門入城,環匯于積水潭,復東折而南,出南水門,合入舊運糧河。 每十里置一閘,比至通州,凡為閘七,距閘裡許,上重置斗門,互為提閼,以過舟止水。 帝覽奏,喜曰:「當速行之。 」於是復置都水監,俾守敬領之。 帝命丞相以下皆親操畚鍤倡工,待守敬指授而後行事。 先是,通州至大都,陸運官糧,歲若干萬石,方秋霖雨,驢畜死者不可勝計,至是皆罷之。 三十年,帝還自上都,過積水潭,見舳艫敝水,大悅,名曰通惠河,賜守敬鈔萬二千五百貫,仍以舊職兼提調通惠河漕運事。 守敬又言:于澄清閘稍東,引水與北霸河接,且立閘麗正門西,令舟楫得環城往來。 志不就而罷。 三十一年,拜昭文館大學士、知太史院事。 大德二年,召守敬至上都,議開鐵幡竿渠,守敬奏:「山水頻年暴下,非大為渠堰,廣五七十步不可。 」執政吝于工費,以其言為過,縮其廣三之一。 明年大雨,山水注下,渠不能容,漂沒人畜廬帳,幾犯行殿。 成宗謂宰臣曰:「郭太史神人也,惜其言不用耳。 」七年,詔內外官年及七十,並聽致仕,獨守敬不許其請。 自是翰林太史司天官不致仕,定著為令。 延祐三年卒,年八十六。 楊桓 楊桓,字武子,兗州人。 幼警悟,讀《論語》至《宰予晝寢章》,慨然有立志,由是終身非疾病未嘗晝寢。 弱冠為郡諸生,一時名公咸稱譽之。 中統四年,補濟州教授,後由濟寧路教授召為太史院校書郎,奉敕撰《儀表銘》《曆日序》,文辭典雅,賜楮幣千五百緡,辭不受。 遷秘書監丞。 至元三十一年,拜監察御史。 有得玉璽于木華黎曾孫碩德家者,桓辨識其文,曰「受天之命,既壽永昌」,乃頓首言曰:「此歷代傳國璽也,亡之久矣。 今宮車晏駕,皇太孫龍飛,而璽復出,天其彰瑞應于今日乎!」即為文述璽始末,奉上于徽仁裕聖皇后。 第26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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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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