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憲每奏議帝前,論事激切,無少回惜。 帝曰:「卿昔事朕王府,多所容受,今為天子臣,乃爾木強耶?」希憲對曰:「王府事輕,天下事重,一或面從,天下將受其害,臣非不自愛也。 」方士請煉大丹,敕中書給所需,希憲具以秦、漢故事奏,且曰:「堯、舜得壽,不因大丹也。 」帝曰:「然。 」遂卻之。 時方尊禮國師,帝命希憲受戒,對曰:「臣受孔子戒矣。 」帝曰:「孔子亦有戒耶?」對曰:「為臣當忠,為子當孝,孔子之戒,如是而已。 」 五年,始建御史台,繼設各道提刑按察司。 時阿合馬專總財利,乃曰:「庶務責成諸路,錢谷付之轉運,今繩治之如此,事何由辦?」希憲曰:「立台察,古制也,內則彈劾奸邪,外則察視非常,訪求民瘼,裨益國政,無大於此。 若去之,使上下專恣貪暴,事豈可集耶!」阿合馬不能對。 七年,詔釋京師繫囚。 西域人匿贊馬丁,用事先朝,資累巨萬,為怨家所告,系大都獄,既釋之矣,時希憲在告,實不預其事。 是秋,車駕還自上都,怨家訴于帝,希憲取堂判補署之,曰:「天威莫測,豈可幸其獨不署以苟免耶!」希憲入見,以詔書為言,帝曰:「詔釋囚耳,豈有詔釋匿贊馬丁耶?」對曰:「不釋匿贊馬丁,臣等亦未聞有此詔。 」帝怒曰:「汝等號稱讀書,臨事乃爾,宜得何罪?」對曰:「臣等忝為宰相,有罪當罷退。 」帝曰:「但從汝言。 」即與左丞相耶律鑄同罷。 一日,帝問侍臣,希憲居家何為,侍臣以讀書對。 帝曰:「讀書固朕所教,然讀之而不肯用,多讀何為。 」意責其罷政而不復求進也。 阿合馬因讒之曰:「希憲日與妻子宴樂爾。 」帝變色曰:「希憲清貧,何從宴設!」希憲嘗有疾,帝遣醫三人診視,醫言須用沙糖作飲。 時最艱得,家人求于外,阿合馬與之二斤,且緻密意。 希憲卻之曰:「使此物果能活人,吾終不以奸人所與求活也。 」帝聞而遣賜之。 嗣國王頭輦哥行省鎮遼陽,有言其擾民不便者。 十一年,詔起希憲為北京行省平章政事。 將行,肩輿入辭,賜坐,帝曰:「昔在先朝,卿深識事機,每以帝道啟朕。 及鄂漢班師,屢陳天命,朕心不忘,丞相卿實宜為,顧退托耳。 遼戶不下數萬,諸王、國婿分地所在,彼皆素知卿能,故命卿往鎮,體朕此意。 」遼東多親王,使者傳令旨,官吏立聽,希憲至,始革正之。 有西域人自稱駙馬,營于城外,系富民,誣其祖父嘗貸息錢,索償甚急,民訴之行省,希憲命收捕之。 其人怒,乘馬入省堂,坐榻上,希憲命捽下跪,而問之曰:「法無私獄,汝何人,敢擅系民?」令械繫之。 其人惶懼求哀,國王亦為之請,乃稍寬,令待對,舉營夜遁。 俄詔國王歸國,希憲獨行省事。 朝廷降鈔買馬六千五百,希憲遣買于東州,得羨餘馬千三百。 希憲曰:「上之則若自衒。 」即與他郡之不及者,以其直還官。 長公主及國婿入朝,縱獵郊原,擾民為甚,希憲面諭國婿,欲入奏之。 國婿驚愕,入語公主,公主出,飲希憲酒曰:「從者擾民,吾不知也。 請以鈔萬五千貫還斂民之直,幸勿遣使者。 」自是貴人過者,皆莫敢縱。 十二年,右丞阿里海牙下江陵,圖地形上于朝,請命重臣開大府鎮之。 帝急召希憲還,使行省荊南,賜坐,諭曰:「荊南入我版籍,欲使新附者感恩、未來者向化,宋知我朝有臣如此,亦足以降其心。 南土卑濕,于卿非宜,今以大事付託,度卿不辭。 」賜田以養居者,馬五十以給從者。 希憲曰:「臣每懼才識淺近,不能勝負大任,何敢辭疾。 然敢辭新賜。 」復有詔,令希憲承製授三品以下官。 希憲冒暑疾驅以進。 至鎮,阿里海牙率其屬郊迎,望拜塵中,荊人大駭。 即日禁剽奪,通商販,興利除害,兵民按堵。 首錄宋故宣撫、制置二司幕僚能任事者,以備採訪,仍擇二十餘人,隨材授職。 左右難之,希憲曰:「今皆國家臣子也,何用致疑。 」時宋故官禮謁大府,必廣致珍玩,希憲拒之,且語之曰:「汝等身仍故官,或不次遷擢,當念聖恩,儘力報效。 今所饋者,若皆己物,我取之為非義;一或系官,事同盜竊;若斂於民,不為無罪。 宜戒慎之。 」皆感激謝去。 令凡俘獲之人,敢殺者,以故殺平民論。 為軍士所虜,病而棄之者,許人收養;病癒,故主不得復有。 立契券質賣妻子者,重其罪,仍沒入其直。 先時,江陵城外蓄水扞禦,希憲命決之,得良田數萬畝,以為貧民之業。 發沙市倉粟之不入官籍者二十萬斛,以賑公安之饑。 大綱既舉,乃曰:「教不可緩也。 」遂大興學,選教官,置經籍,旦日親詣講舍,以厲諸生。 西南溪洞,及思、播田、楊二氏,重慶制置趙定應,俱越境請降。 事聞,帝曰:「先朝非用兵不可得地,今希憲能令數千百里外越境納土,其治化可見也。 」關吏得江陵人私書,不敢發,上之,樞密臣發之帝前,其中有曰:「歸附之初,人不聊生。 皇帝遣廉相出鎮荊南,豈惟人漸德化,昆蟲草木,咸被澤矣。 」帝曰:「希憲不嗜殺人,故能爾也。 」 希憲疾久不癒,十四年春,近臣董文忠言:「江陵濕熱,如希憲病何?」即召希憲還,江陵民號泣遮道留之不得,相與畫像建祠。 希憲還,囊橐蕭然,琴書自隨而已。 帝知其貧,特賜白金五千兩、鈔萬貫。 五月,至上都,太常卿田忠良來問疾,希憲謂曰:「上都聖上龍飛之地,天下視為根本。 近聞龍岡遺火,延燒民居,此常事耳,慎勿令妄談地理者惑動上意。 」未幾,果有數輩以徙置都邑事奏,樞密副使張易、中書左丞張文謙與廷辨,力言不可,帝不悅。 明日,召忠良質其事,忠良以希憲語對,帝曰:「希憲病甚,猶慮及此耶?」其議遂止。 詔征揚州名醫王仲明視希憲疾,既至,希憲服其藥,能杖而起,帝喜謂希憲曰:「卿得良醫,疾向愈矣。 」對曰:「醫持善藥以療臣疾,苟能戒慎,則誠如聖諭;設或肆惰,良醫何益。 」蓋以醫諷諫也。 會議立門下省,帝曰:「侍中非希憲不可。 」遣中使諭旨曰:「鞍馬之任,不以勞卿,坐而論道,時至省中,事有必須執奏,肩輿以入可也。 」希憲附奏曰:「臣疾何足恤。 輸忠效力,生平所願。 」皇太子亦遣人諭旨曰:「上命卿領門下省,無憚群小,吾為卿除之。 」竟為阿合馬所沮。 十六年春,賜鈔萬貫,詔復入中書,希憲稱疾篤。 皇太子遣侍臣問疾,因問治道,希憲曰:「君天下在用人,用君子則治,用小人則亂。 臣病雖劇,委之於天。 所甚憂者,大奸專政,群小阿附,誤國害民,病之大者。 殿下宜開聖意,急為屏除,不然,日就沉彖,不可藥矣。 」戒其子曰:「丈夫見義勇為,禍福無預於己,謂皋、夔、稷、契、伊、傅、周、召為不可及,是自棄也。 天下事苟無牽制,三代可復也。 」又曰:「汝讀《狄梁公傳》乎?梁公有大節,為不肖子所墜,汝輩宜慎之!」 十七年十一月十九夜,有大星隕于正寢之旁,流光照地,久之方滅。 是夕,希憲卒,年五十。 大德八年,贈忠清粹德功臣、太傅、開府儀同三司,追封魏國公,謚文正。 加贈推忠佐理翊運功臣、太師、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恆陽王,謚如故。 子六人:孚,僉遼陽等處行中書事;恪,台州路總管;恂,中書平章政事;忱,邵武路總管;恆,御史中丞;惇,江西等處行中書省參知政事。 從弟希賢。 第14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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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下》
第14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