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南酋沙奴素強悍,宋時嘗賜以金印,雲南諸部悉平,獨此梗化。 忽辛遣使誘致,待之以禮,留數月不遣,酋請還,忽辛曰:「汝欲還,可納印來。 」酋不得已,賫印以納,忽辛置酒宴勞,諷令偕印入覲,帝大悅。 大德五年,緬國主負固不臣,忽辛遣人諭之曰:「我老賽典赤平章子也,惟先訓是遵,凡官府于汝國所不便事,當一切為汝更之。 」緬國主聞之,遂與使者偕來,獻白象一,且曰:「此象古來所未有,今聖德所致,敢效方物。 」既入,帝賜緬國主以世子之號。 烏蠻等租賦,歲發軍征索乃集,忽辛以利害榜諭諸蠻,不遣一卒,而租賦咸足。 俄有為飛語及符讖以惑宗王者,忽辛引劉正密為奏馳報,朝廷遣使臨問,凡造言之徒悉誅之,忽辛偕使者還覲。 大德八年,出為四川行省左丞,改江浙行省。 至大元年,拜榮祿大夫、江西行省平章政事。 明年,以母老謝職歸養。 又明年正月卒。 天歷元年,贈守德宣惠敏政功臣、上柱國、雍國公,謚忠簡。 子二人:伯杭,中慶路達魯花赤;曲列,湖南道宣慰使。 ○布魯海牙 布魯海牙,畏吾人也。 祖牙兒八海牙,父吉台海牙,俱以功為其國世臣。 布魯海牙幼孤,依舅氏家就學,未幾,即善其國書,尤精騎射。 年十八,隨其主內附,充宿衛。 太祖西征,布魯海牙扈從,不避勞苦,帝嘉其勤,賜以羊馬氈帳,又以居里可汗女石抹氏配之。 太祖崩,諸王來會,選使燕京總理財幣。 使還,莊聖太后聞其廉謹,以名求之於太宗,凡中宮軍民匠戶之在燕京、中山者,悉命統之,又賜以中山店舍園田、民戶二十,授真定路達魯花赤。 辛卯,拜燕南諸路廉訪使,佩金虎符,賜民戶十。 未幾,授斷事官,使職如故。 時斷事官得專生殺,多倚勢作威,而布魯海牙小心謹密,慎于用刑。 有民誤毆人死,吏論以重法,其子號泣請代死,布魯海牙戒吏,使擒于市,懼則殺之。 既而不懼,乃曰:「誤毆人死,情有可宥,子而能孝,義無可誅。 」遂並釋之,使出銀以資葬埋,且呼死者家諭之,其人悅從。 是時法制未定,奴有罪者,主得專殺,布魯海牙知其非法而不能救,嘗出金贖死者數十人。 征討之際,隷軍籍者,憚於行役,往往募人代之,又軍中多逃歸者,朝廷下制:募代者杖百,逃歸者死。 命布魯海牙與斷事官卜只兒按順天等路,及至州縣,得募人代者萬一千戶、逃者十二人。 然募者聞命將下,已潛遣家人易代募者。 布魯海牙聞之,嘆曰:「募者已懼罪往易,逃者因單弱思歸,情皆可矜,吾可不伸理耶?」遂奏其狀,皆得經減。 有丁多產富而家人不往,及未至役所而即逃者,則曰:「此而不殺,何以戒後!」有竊妓逃者,吏論當死,布魯海牙曰:「敗亂綱常,罪固宜死;此妓也,豈可例論!」命杖之。 其執法平允類如此。 世祖即位,擇信臣宣撫十道,命布魯海牙使真定。 真定富民出錢貸人者,不逾時倍取其息,布魯海牙正其罪,使償者息如本而止,後定為令。 中統鈔法行,以金銀為本,本至,乃降新鈔。 時莊聖太后已命取真定金銀,由是真定無本,鈔不可得。 布魯海牙遣幕僚邢澤往謂平章王文統曰:「昔奉太后旨,金銀悉送至上京。 真定南北要衝之地,居民商賈甚多,今舊鈔既罷,新鈔不降,何以為政?且以金銀為本,豈若以民為本。 又太后之取金帛,以賞推戴之功也,其為本不亦大乎!」文統不能奪,立降鈔五千錠,民賴以便。 俄遷順德等路宣慰使,佩金虎符。 來朝,帝命坐,慰勞之,賜以海東青鶻。 至元二年秋卒,年六十九。 布魯海牙性孝友,造大宅于燕京,自畏吾國迎母來居,事之,得祿不入私室。 幼時叔父阿里普海牙欺之,盡有其產,及貴顯,築室宅旁,迎阿里普海牙居之。 弟益特思海牙以宿憾為言,常慰諭之,終無間言。 帝嘗賜以太府綾絹五千匹,絲絮相等,弟求四之一納其國賦,盡與之,無吝色。 初布魯海牙拜廉使,命下之日,子希憲適生,喜曰:「吾聞古以官為姓,天其以廉為吾宗之姓乎!」故子孫皆姓廉氏。 後或奏廉氏仕進者多,宜稍汰去,世祖曰:「布魯海牙功多,子孫亦朕所知,非汝當預。 」大德初,贈儀同三司、大司徒,追封魏國公,謚孝懿。 子希閔、希憲、希恕、希尹、希顏、希願、希魯、希貢、希中、希括,孫五十三人,登顯仁者代有之,希憲自有傳。 ○高智耀子睿附 高智耀,河西人,世仕夏國。 曾祖逸,大都督府尹;祖良惠,右丞相。 智耀登本國進士第,夏亡,隱賀蘭山。 太宗訪求河西故家子孫之賢者,眾以智耀對,召見將用之,遽辭歸。 皇子闊端鎮西涼,儒者皆隷役,智耀謁籓邸,言儒者給復已久,一旦與廝養同役,非便,請除之。 皇子從其言。 欲奏官之,不就。 憲宗即位,智耀入見,言:「儒者所學堯、舜、禹、湯、文、武之道,自古有國家者,用之則治,不用則否,養成其材,將以資其用也。 宜蠲免徭役以教育之。 」帝問:「儒家何如巫醫?」對曰:「儒以綱常治天下,豈方技所得比。 」帝曰:「善。 前此未有以是告朕者。 」詔復海內儒士徭役,無有所與。 世祖在潛邸已聞其賢,及即位,召見,又力言儒術有補治道,反覆辯論,辭累千百。 帝異其言,鑄印授之,命凡免役儒戶,皆從之給公文為左驗。 時淮、蜀士遭俘虜者,皆沒為奴,智耀奏言:「以儒為驅,古無有也。 陛下方以古道為治,宜除之,以風厲天下。 」帝然之,即拜翰林學士,命循行郡縣區別之,得數千人。 貴臣或言其詭濫,帝詰之,對曰:「士,譬則金也,金色有淺深,謂之非金不可,才藝有淺深,謂之非士亦不可。 」帝悅,更寵賚之。 智耀又言:「國初庶政草創,綱紀未張,宜仿前代,置御史台以糾肅官常。 」至元五年立御史台,用其議也。 擢西夏中興等路提刑按察使。 會西北籓王遣使入朝,謂:「本朝舊俗與漢法異,今留漢地,建都邑城郭,儀文制度,遵用漢法,其故何如?」帝求報聘之使以析其問,智耀入見,請行,帝問所答,畫一敷對,稱旨,即日遣就道。 至上京,病卒,帝為之震悼。 後贈崇文贊治功臣、金紫光祿大夫、司徒、柱國,追封寧國公,謚文忠。 子睿。 睿,資廩直亮,智耀之北使也,攜之以行。 及卒,帝問其子安在,近臣以睿見,時年十六。 授符寶郎,出入禁闥,恭謹詳雅。 久之,授唐兀衛指揮副使,歷翰林待制、禮部侍郎。 除嘉興路總管,境內有宿盜,白晝掠民財,捕者積十數輩莫敢近。 睿下令,不旬日,生擒之,一郡以寧。 擢江東道提刑按察使,部內草竊陸梁,聲言圍宣城。 郡將怯懦,城門不開,睿召責之曰:「寇勢方熾,官先示弱,民何所憑?」即命密治兵衛,而洞開城門,聽民出入貿易自便。 既而寇以有備,不敢進,遂討平之。 除同僉行樞密院事,遷浙西道肅政廉訪使。 鹽官州民,有連結黨與,持郡邑短長,其目曰十老,吏莫敢問,睿悉按以法,闔境快之。 拜江南行台侍御史,進御史中丞,除淮東道肅政廉訪使。 盜竊真州庫鈔三萬緡,有司大索,追逮平民數百人,吏因為奸利,睿躬自詳讞而得其情,即縱遣之。 未幾,果得真盜。 復拜南台御史中丞,務持大體,有儒者之風焉。 延祐元年卒,年六十有六。 累贈推忠佐理功臣、太傅、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追封寧國公,謚貞簡。 子納麟,官至太尉、江南諸道行御史台大夫。 第14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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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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