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帝略雲中、桑乾。 金將定薛擁重兵守野狐嶺,帝遣察罕覘虛實,還言彼馬足輕動,不足畏也。 帝命鼓行而前,遂破其軍。 圍白樓七日,拔之,以功為禦帳前首千戶。 從帝征西域孛哈里、薛迷思干二城。 回回國主札剌丁拒守鐵門關,兵不得進。 察罕先驅開道,斬其將,餘眾悉降。 又從攻西夏,破肅州。 師次甘州,察罕父曲也怯律居守城中,察罕射書招之,且求見其弟。 時弟年十三,命登城于高處見之。 且遣使諭城中,使早降。 其副阿綽等三十六人合謀,殺曲也怯律父子,並殺使者,併力拒守。 城破,帝欲盡坑之,察罕言百姓無辜,止罪三十六人。 進攻靈州,夏人以十萬眾赴援,帝親與戰,大敗之。 還次六盤,夏主堅守中興,帝遣察罕入城,諭以禍福。 眾方議降,會帝崩,諸將擒夏主殺之,覆議屠中興,察罕力諫止之,馳入,安集遺民。 太宗即位,從略河南。 北還清水答蘭答八之地,賜馬三百、珠衣、金帶、鞍勒。 皇子闊出、忽都禿伐宋,命察罕為斥候。 又從親王口溫不花南伐,歲乙未,克棗陽及光化軍。 未幾,召口溫不花赴行在,以全軍付察罕。 丁酉,復與口溫不花進克光州。 戊戌,授馬步軍都元帥,率諸翼軍攻拔天長縣及滁、壽、泗等州。 定宗即位,賜黑貂裘一、鑌刀十,命拓江淮地。 憲宗即位,召見,累賜金五十兩、珠衣一、金綺二匹,以都元帥兼領尚書省事,賜汴梁、歸德、河南、懷、孟、曹、濮、太原三千餘戶為食邑,及諸處草地,合一萬四千五百餘頃,戶二萬餘。 未幾,復召,賜金四百五十兩、金綺、弓矢等物。 乙卯卒。 贈推忠開濟翊運功臣、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追封河南王,謚武宣。 子十人,長木花裡。 木花裡事憲宗,直宿衛,從攻釣魚山,以功授四斡耳朵怯憐口千戶,賜金幣及黃金馬鞍勒。 世祖即位,賜金五十兩、珠二串。 至元四年,攻宋,自江陵略地回,至安陽灘,宋兵扼其歸路,木花裡奮擊敗之。 都元帥阿術墜馬,宋軍追及之,木花裡挾之上馬鏖戰,退宋兵,由是得免。 特賜銀二百五十兩,佩金虎符。 為蒙古軍萬戶。 復攻襄樊有功,卒於軍。 贈推誠宣力功臣、榮祿大夫、平章政事、柱國,追封梁國公,謚武毅。 從孫亦力撒合。 亦力撒合,祖曲也怯祖。 太祖時,得召見,屬皇子察哈台,為扎魯火赤。 父阿波古,事諸王阿魯忽,居西域。 至元十年,擇貴族子備宿衛,召亦力撒合至闕下,以為速古兒赤,掌服禦事,甚見親幸,有大政時以訪之,稱之曰秀才而不名。 嘗奉使河西還,奏諸王只必帖木兒用官太濫,帝嘉之。 擢河東提刑按察使,逐平陽路達魯花赤泰不花。 召還,賜黃金百兩、銀五百兩,以旌其直。 進南台中丞。 帝出內中寶刀賜之曰:「以鎮外台。 」時丞相阿合馬之子忽辛為江浙行省平章政事,恃勢貪穢,亦力撒合發其奸,得臓鈔八十一萬錠,奏而誅之。 並劾江淮釋教總攝楊輦真加諸不法事,諸道竦動。 二十一年,改北京宣慰使。 諸王乃顏鎮遼東,亦力撒合察其有異志,必反,密請備之。 二十三年,罷宣慰司,立遼陽行省,以亦力撒合為參知政事。 已而乃顏果反,帝自將征之。 時諸軍皆會,亦力撒合掌運糧儲,軍供無乏。 東方平,帝嘉其先見,且餉運有勞,加左丞。 二十七年,命尚諸王算吉女,親為資裝以送之,並贈玉帶一。 改四川行省左丞。 二十九年,再賜玉帶一。 元貞元年,成宗即位,入朝,卒。 弟立智理威。 立智理威,為裕宗東宮必闍赤,典文書。 至元十八年,蜀初定,帝閔其地久受兵,百姓傷殘,擇近臣撫安之,以立智理威為嘉定路達魯花赤。 時方以闢田、均賦、弭盜、息訟諸事課守令,立智理威奉詔甚謹,民安之,使者交薦其能。 會盜起雲南,號數十萬,聲言欲寇成都。 立智理威馳入告急,言辭懇切,繼以泣涕。 大臣疑其不然,帝曰:「雲南朕所經理,未可忽也。 」乃推食以勞之。 又語立智理威曰:「南人生長亂離,豈不厭兵畏禍耶?禦之乖方,保之不以其道,故為亂耳。 其歸以朕意告諸將,叛則討之,服則舍之,毋多殺以傷生意,則人必定矣。 」立智理威至蜀,宣佈上旨。 俄召為泉府卿,後遷刑部尚書。 有小吏誣告漕臣劉獻盜倉粟,宰相桑哥方事聚斂,眾阿其意,鍛鍊枉服。 立智理威曰:「刑部天下持平,今輦轂之下,漕臣以冤死,何以正四方乎?」即以實聞。 以是忤丞相,出為江東道宣慰使。 在官務興學,諸生有俊秀者,拔而用之。 為政嚴明,豪民猾吏,縮手不敢犯,然亦無所刑戮而治。 元貞二年,遷四川行省參知政事。 蜀有婦人殺夫者,系治數十人,加以箠楚,卒不得其實,立智理威至,盡按得之。 大德三年,以參知政事為湖南宣慰使,繼改荊湖。 荊湖多弊政,而公田為甚。 部內實無田,隨民所輸租取之,戶無大小,皆出公田租,雖水旱不免。 立智理威問民所不便凡十數事上于朝,而言公田尤切。 朝議遣使理之。 會有詔,凡官無公田者,始隨俸給之,民力少蘇。 七年,再遷四川行省參知政事。 八年,進左丞。 雲南王入朝,所在以驛騎縱獵。 立智理威曰:「驛騎所以傳命令,事非有急,且不得馳,況獵乎!」王憚,為之止獵。 蜀人饑,親勸分以賑之,所活甚眾。 有死無葬者,則以己錢買地使葬。 且修寬政以撫其民,部內以治。 十年,入朝,帝以白金對衣錫之,加資德大夫、湖廣行省左丞。 湖廣歲織幣上供,以省臣領工作,遣使買絲他郡,多為奸利,工官又為刻剝,故匠戶日貧,造幣益惡。 立智理威不遣使,令工視賈人有藏絲者擇買之,工不告病,歲省費數萬貫。 他郡推用之,皆便。 至大三年,以疾卒於官,年五十七。 初贈資德大夫、陝西行省右丞、上護軍、寧夏郡公,謚忠惠。 再贈推誠亮節崇德贊治功臣、榮祿大夫、中書平章政事、柱國、秦國公。 子二人:長買訥,翰林學士承旨;次韓嘉訥,御史大夫。 孫達理麻,內府宰相。 ○札八兒火者 第12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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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下》
第12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