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月赤察兒,性仁厚勤儉,事母以孝聞。 資貌英偉,望之如神。 世祖雅聞其賢,且閔其父之死,年十六,召見。 帝見其容止端重,奏對詳明,喜而謂曰:「失烈門有子矣。 」即命領四怯薛太官。 至元十七年,長一怯薛。 明年詔曰:「月赤察兒秉心忠實,執事敬慎,知無不言,言無不盡,曉暢朝章,言輒稱旨,不可以其年少而弗升其官。 可代糹泉真為宣徽使。 」 二十六年,帝討叛者于杭海,眾皆陣,月赤察兒奏曰:「丞相安童、伯顏,御史大夫月呂祿,皆已受命征戰,三人者臣不可以後之。 今勍賊逆命,敢禦天戈,惟陛下憐臣,使臣一戰。 」帝曰:「乃祖博爾忽,佐我太祖,無征不在,無戰不克,其功大矣。 卿以為安童輩與爾家同功一體,各立戰功,自恥不逮。 然親屬橐鞬,恭衛朝夕,爾功非小,何必身踐行伍,手事斬馘,乃快爾心耶!」 二十七年,桑哥既立尚書省,殺異己者,箝天下口,以刑爵為貨,既而紀綱大紊。 尚書平章政事也速答兒,太官屬也,潛以其事白月赤察兒,請奏劾之。 桑哥伏誅,帝曰:「月赤察兒口伐大奸,發其矇蔽。 」乃以沒入桑哥黃金四百兩、白金三千五百兩,及水田、水磑、別墅賞其清強。 桑哥既敗,帝以湖廣行省西連番洞諸蠻,南接交趾島夷,延袤數千里,其間土沃人稠,畲丁、溪子善驚好鬥,思得賢方伯往撫安之。 月赤察兒舉哈剌哈孫答剌罕以為行省平章政事,凡八年,威德交孚,洽于海外;入為丞相,天下稱賢。 世以月赤察兒為知人。 二十八年,都水使者請鑿渠西導白浮諸水,經都城中,東入潞河,則江淮之舟既達廣濟渠,可直泊于都城之匯。 帝亟欲其成,又不欲役其細民,敕四怯薛人及諸府人專其役,度其高深,畫地分賦之,刻日使畢工。 月赤察兒率其屬,著役者服,操畚鍤,即所賦以倡。 趨者云集,依刻而渠成,賜名曰通惠河,公私便之。 帝語近臣曰:「是渠非月赤察兒身率眾手,成不速也。 」成宗即位,制曰:「月赤察兒盡其誠力,深其謀議,抒忠於國,流惠於人,可加開府儀同三司、太保、錄軍國重事、樞密、宣徽使。 」大德四年,拜太師。 初,金山南北,叛王海都、篤娃據之,不奉正朔垂五十年,時入為寇。 嘗命親王統左右部宗王諸帥,屯列大軍,備其衝突。 五年,朝議北師少怠,紀律不嚴,命月赤察兒副晉王以督之。 是年,海都、篤娃入寇。 大軍分為五隊,月赤察兒將其一。 鋒既交,頗不利。 月赤察兒怒,被甲持矛,身先陷陣,一軍隨之,出敵之背,五軍合擊,大敗之。 海都、篤娃遁去,月赤察兒亦罷兵歸鎮。 厥後篤娃來請臣附。 時武宗亦在軍,月赤察兒遣使詣武宗及諸王將帥議曰:「篤娃請降,為我大利,固當待命于上。 然往返再閲月,必失事機。 事機一失,為國大患,人民困于轉輸,將士疲于討伐,無有已時矣。 篤娃之妻,我弟馬兀合剌之妹也,宜遣使報之,許其臣附。 」眾議皆以為允。 既遣,始以事聞,帝曰:「月赤察兒深識機宜。 」既而馬兀合剌覆命,由是叛人稍稍來歸。 十年冬,叛王滅裡鐵木兒等屯于金山,武宗帥師出其不意,先逾金山,月赤察兒以諸軍繼往,壓之以威,啖之以利,滅裡鐵木兒乃降。 其部人驚潰,月赤察兒遣禿滿鐵木兒、察忽將萬人深入,其部人亦降。 察八兒者,海都長子也,海都死,嗣領其眾,至是掩取其部人,凡兩部十餘萬口。 至大元年,月赤察兒遣使奏曰:「諸王禿苦滅本懷攜貳,而察八兒遊兵近境,叛黨素無悛心,倘合謀致死,則垂成之功顧為國患。 臣以為昔者篤娃先眾請和,雖死,宜遣使安撫其子款徹,使不我異。 又諸部既已歸明,我之牧地不足,宜處諸降人于金山之陽,吾軍屯田金山之北,軍食既饒,又成重戍,就彼有謀,吾已搗其腹心矣。 」奏入,帝曰:「是謀甚善,卿宜移軍阿答罕三撒海地。 」月赤察兒既移軍,察八兒、禿苦滅果欲奔款徹,不見納,去留無所,遂相率來降,於是北邊始寧。 帝詔月赤察兒曰:「卿之先世,佐我祖宗,常為大將,攻城戰野,功烈甚著。 卿乃國之元老,宣忠底績,靖謐中外。 朕入繼大統,卿之謀猷居多。 今立和林等處行中書省,以卿為右丞相,依前太師、錄軍國重事,特封淇陽王,佩黃金印。 宗籓將領,實瞻卿麾進退。 其益懋乃德,悉乃心力,毋替所服。 」四年,月赤察兒入朝,帝宴于大明殿,眷禮優渥。 尋以疾薨于第。 詔贈宣忠安遠佐運弼亮功臣,謚忠武。 塔察兒,一名奔盞,居官山。 伯祖父博爾忽,從太祖起朔方,直宿衛為火兒赤。 火兒赤者,佩橐鞬侍左右者也。 由是子孫世其職。 博爾忽從太祖平諸國,宣力為多,當時與木華黎等俱以功號四傑。 塔察兒,其從孫也,驍勇善戰,幼直宿衛。 太祖平燕,睿宗監國,聞燕京盜賊恣意殘殺,直指富庶之家,載運其物,有司不能禁。 乃遣塔察兒、耶律楚材窮治其黨,誅首惡十有六人,由是巨盜屏跡。 太宗伐金,塔察兒從師,授行省兵馬都元帥,分宿衛與諸王軍士俾統之,下河東諸州郡,濟河,破潼關,取陝洛。 辛卯,從圍河中府,拔之。 壬辰,從渡白坡。 時睿宗已自西和州入興元,由武關出唐、鄧,太宗以睿宗與金兵相持久,乃遣使約期,會兵合進。 即詔發諸軍至鈞州,連日大雪,睿宗與金人戰于三峰山,大破之。 詔塔察兒等進圍汴城。 金主即以兄子曹王訛可為質,太宗與睿宗還河北。 塔察兒復與金兵戰于南薰門。 癸巳,金主遷蔡州,塔察兒復帥師圍蔡。 甲午,滅金,遂留鎮撫中原,分兵屯大河之上,以遏宋兵。 丙申,破宋光、息諸州,事聞于朝,以息州軍民三千戶賜之。 戊戌卒。 子別裡虎,嗣為火兒赤。 憲宗即位,歲壬子,襲父職,總管四萬戶蒙古、漢軍,攻宋兩淮,悉定邊地。 戊午,會師圍宋襄陽,逼樊城,力戰死之。 次曰宋都,至元七年,賜金虎符,襲蒙古軍萬戶。 八年,悉兵再攻襄陽,圍樊城,進戰鄂、岳、漢陽、江陵、歸、峽諸州,皆有功。 十二年,加昭毅大將軍,受詔為隆興出征都元帥,與李恆等長驅,而宋人莫當其鋒,戰勝攻取,望風迎降,盡平江西十一城,又徇嶺南、廣東。 宋亡,還師,未及論功卒。 列傳第七 列傳第七 ○察罕亦力撒合 立智理威 察罕,初名益德,唐兀烏密氏。 父曲也怯律,為夏臣。 其妾方懷察罕,不容于嫡母,以配掌羊群者及裡木。 察罕稍長,其母以告,且曰:「嫡母已有弟矣。 」察罕武勇過人,幼牧羊于野,植杖于地,脫帽置杖端,跪拜歌舞。 太祖出獵,見而問之。 察罕對曰:「獨行則帽在上而尊,二人行則年長者尊,今獨行,故致敬于帽。 且聞有大官至,先習禮儀耳。 」帝異之,乃挈以歸,語光獻皇后曰:「今日出獵得佳兒,可善視之。 」命給事內廷。 及長,賜姓蒙古,妻以宮人弘吉剌氏。 嘗行困,脫靴藉草而寢。 鴞鳴其旁,心惡之,擲靴擊之,有蛇自靴中墜。 歸,以其事聞。 帝曰:「是禽人所惡者,在爾則為喜神,宜戒子孫勿殺其類。 」 第12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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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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