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司農司:大司農,俸一百一十八貫六錢六分,米一十二石。 大司農卿,俸一百三貫,米一十一石。 大司農少卿,俸九十五貫三錢三分,米九石五斗。 大司農丞,俸九十貫一錢八分,米九石五斗。 經歷,俸三十四貫六錢六分,米三石。 都事,俸二十八貫,米三石。 照磨,俸二十二貫,米二石;管勾同。 內史府:內史,俸一百四十三貫三錢三分。 中尉,俸一百一十六貫六錢六分六厘。 司馬,俸八十三貫三錢三分三厘。 諮議,俸四十六貫六錢六分六厘。 記室,俸四十貫。 照磨,俸三十貫。 大都留守司:留守,俸一百一貫三錢三分,米一十石五斗。 同知,俸八十二貫六錢六分,米八石五斗。 副留守,俸五十九貫三錢三分三厘,米六石。 留判,俸四十二貫,米四石五斗。 經歷,俸三十四貫六錢六分六厘,米三石。 都事,俸二十八貫,米三石。 照磨,俸二十二貫,米二石。 都護府:大都護,俸八十二貫六錢六分六厘,米八石五斗。 同知,俸七十二貫,米七石五斗。 副都護,俸五十九貫三錢三分三厘,米六石。 經歷,俸二十八貫,米三石。 都事,俸二十六貫六錢六分六厘,米二石五斗。 照磨,俸二十二貫,米二石。 崇福司:司使,俸八十二貫六錢六分六厘,米八石。 同知,俸七十貫,米七石五斗。 副使,俸五十九貫三錢三分,米六石。 司丞,俸三十九貫三錢三分,米三石五斗。 經歷,俸二十八貫,米三石。 都事,俸二十六貫六分六厘,米二石五斗。 照磨,俸二十二貫,米二石。 給事中,俸五十三貫三錢三分三厘,米五石。 左右侍儀奉禦,俸四十八貫六錢六分六厘,米四石五斗。 武備寺:卿,俸七十貫,米七石五斗。 同判,俸五十九貫三錢三分三厘,米六石。 少卿,俸四十二貫,米四石五斗。 寺丞,俸三十九貫三錢三分三厘,米三石五斗。 經歷,俸二十五貫三錢三分三厘,米二石。 知事,俸二十四貫,米二石。 照磨,俸二十二貫,米二石。 太仆寺:卿,俸七十貫,米七石五斗。 少卿,俸四十二貫,米四石五斗。 寺丞,俸三十九貫三錢三分,米三石五斗。 經歷,俸二十五貫三錢三分三厘,米二石。 知事,俸二十二貫,米二石。 照磨,俸二十貫六錢六分,米一石五斗。 光祿、長慶、長新、長秋、承徽、長寧、尚乘、長信等寺並同。 尚舍寺:太監,俸四十八貫六錢六分,米四石。 少監,俸三十九貫三錢三分,米三石五斗。 監丞,俸三十一貫三錢三分,米二石。 知事,俸二十二貫,米二石。 侍儀司:侍儀使,俸七十貫,米七石五斗。 引進使,俸四十八貫六錢六分,米四石五斗。 典簿,俸二十五貫三錢三分,米二石。 承奉班都知,俸二十六貫六錢六分,米二石五斗。 通事舍人,俸二十五貫三錢三分,米二石。 侍儀舍人,俸一十七貫三錢三分,米一石五斗。 拱衛司:都指揮使,俸七十貫,米七石五斗。 副都指揮使,俸五十九貫三錢三分三厘,米六石。 僉事,俸四十八貫六錢六分六厘,米四石五斗。 經歷,俸二十五貫三錢三分三厘,米二石。 知事,俸二十貫六錢六分六厘,米一石五斗。 內宰司:內宰,俸七十貫,米七石五斗。 司丞,俸四十五貫,米四石五斗。 典簿,俸二十五貫三錢三分,米二石。 照磨,俸二十貫六錢六分,米一石五斗。 翊正司同。 延慶司:延慶使,俸一百貫。 同知,俸六十三貫三錢三分三厘。 副使,俸四十六貫六錢六分六厘。 司丞,俸三十四貫六錢六分六厘,米三石。 典簿,俸二十五貫三錢三分三厘,米二石。 照磨,俸二十貫六錢六分六厘,米一石五斗。 內正司:司卿,俸七十貫,米七石五斗。 少卿,俸四十七貫,米四石五斗。 司丞,俸三十九貫三錢三分三厘,米三石五斗。 典簿,俸二十五貫三錢三分三厘,米二石。 照磨,俸二十貫六錢六分,米一石五斗。 中瑞司同。 京畿運司:運使,俸五十六貫,米六石。 同知,俸三十九貫三錢三分,米三石五斗。 運副,俸三十四貫六錢六分,米三石。 運判,俸二十六貫六錢六分,米二石五斗。 經歷,俸二十貫六錢六分,米一石五斗。 知事,俸一十四貫,米一石五斗。 提控案牘,俸一十四貫六錢六分,米一石。 太府監:卿,俸七十貫,米七石五斗。 太監,俸五十九貫三錢三分,米六石。 少監,俸四十二貫,米四石五斗。 監丞,俸三十九貫三錢三分,米三石五斗。 經歷,俸二十五貫三錢三分,米二石。 知事,俸二十四貫,米二石。 照磨,俸二十二貫,米二石。 秘書、章佩、利用、中尚、度支等監並同。 國子監:祭酒,俸五十九貫三錢三分,米六石。 司業,俸三十九貫三錢三分,米三石五斗。 監丞,俸三十貫三錢三分,米三石。 典簿,俸一十五貫三錢三分,米二石。 博士,俸二十六貫六錢六分,米二石五斗;太常博士、回回國子博士同。 助教,俸二十二貫,米二石;教授同。 學錄,俸一十一貫三錢三分,米五斗。 蒙古國子監同。 經正監:卿,俸七十貫,米七石五斗。 太監,俸五十貫,米五石。 少監,俸四十二貫,米四石五斗。 監丞,俸三十四貫六錢六分六厘,米三石。 經歷,俸二十五貫三錢三分三厘,米二石。 知事,俸二十二貫,米二石。 闌遺監:太監,俸四十八貫六錢六分,米四石。 少監,俸三十九貫三錢三分三厘,米三石。 監丞,俸三十一貫三錢三分,米三石。 知事,俸二十二貫,米二石。 提控案牘,俸二十貫六錢六分,米一石五斗。 司天監:提點,俸五十九貫三錢三分,米六石。 司天監,俸五十三貫三錢三分,米五石。 監丞,俸三十一貫三錢三分,米三石。 知事,俸二十貫六錢六分六厘,米一石五斗。 教授,俸一十貫六錢六分,米一石;管勾同。 司辰,俸八貫六錢六分,米五斗;學正、押宿並同。 回回司天監:少監,俸四十二貫,米四石五斗;余同上。 都水監:都水卿,俸五十三貫,米六石。 少監,俸三十九貫三錢三分,米三石五斗。 監丞,俸三十貫,米三石。 經歷,俸二十五貫三錢三分,米二石。 知事,俸二十二貫,米二石。 大都路達魯花赤,俸一百三十貫;總管同。 副達魯花赤,一百二十貫。 同知八十貫;治中同。 判官,五十五貫。 推官,五十貫。 經歷,四十貫。 知事,三十貫。 提控案牘,二十五貫;照磨同。 並中統鈔。 行省:左丞相,俸二百貫。 平章政事,一百六十六貫六錢六分六厘;右丞、左丞同。 參知政事,一百三十三貫三錢三分三厘。 郎中,四十六貫六錢六分六厘。 員外郎,三十貫。 都事,二十六貫六錢六分六厘;檢校同。 管勾,二十三貫三錢三分三厘。 理問所:理問,俸四十六貫六錢六分六厘。 副理問,俸三十貫。 知事,俸一十六貫六錢六分六厘;提控案牘同。 宣慰司:腹裡宣慰使,俸中統鈔五百八十貫三錢三分。 同知,五百貫。 副使,四百一十六貫六錢六分。 經歷,四百貫。 都事,一百八十三貫三錢三分。 照磨,一百五十貫。 行省宣慰使,俸至元鈔八十七貫五錢。 同知,四十九貫。 副使,四十二貫。 經歷,二十八貫。 都事,二十四貫。 照磨,一十七貫五錢。 廉訪司:廉訪使,俸中統鈔八十貫。 副使,四十五貫。 僉事,三十貫。 經歷,二十貫。 知事,一十五貫。 照磨,一十二貫。 第6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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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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