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制提舉司,秩從五品,達魯花赤一員,提舉一員,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吏目一員,司吏四人,部役二人,掌縫製之事。 至元二十九年置,設官四員,受院札。 大德二年,升提舉司。 至治三年罷,泰定四年復置。 上都、大都貂鼠軟皮等局提領所,提領二員。 至元九年置,受府札。 二十七年,給從七品印,改受省札。 大德十一年,給從六品印,改受敕牒。 至治三年,仍改受省札。 其屬附見: 大都軟皮局,使一員,副使一員。 至元十三年置。 斜皮局,局使一員,副使一員。 至元十三年置。 上都軟皮局,局使一員,副使一員。 至無十三年置。 牛皮局,大使一員。 至元十三年置。 金絲子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直長一員。 至元十二年置,掌金絲子匠造作之事。 畫油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直長一員。 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事院札。 氈局,提領一員,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直長一員。 至元十三年,收集人戶為氈匠。 二十六年,始立局。 材木庫,大使、副使各二員。 至元十六年置,掌造作材木。 瑪瑙玉局,大使、副使各一員,直長二員。 至元十四年置。 大都奧魯提領所,提領一員,掌理人匠詞訟。 至元十八年置,受詹事院札。 上都奧魯提領所,提領一員,同提領一員,掌理人匠詞訟。 至元十八年置,受詹事院札。 上都異樣毛子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 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事院札。 上都氈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直長一員。 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事院劄。 上都斜皮等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 至元二十年置,受詹事院札。 蔚州定安等處山場采木提領所,秩正八品,提領一員,大使一員,副使二員。 至元十二年置。 上都隆興等路雜造鞍子局,提領一員,大使一員,直長二員。 至元二十二年置,受詹事院札。 真定路冀州雜造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掌造作之事。 至元十九年置。 珠翠局,大使、副使各一員,直長一員。 至元三十年置。 管領大都等路打捕鷹房胭粉人戶總管府,秩正四品。 至元十四年,打捕鷹房達魯花赤,招集平灤散逸人戶。 二十九年,立總管府。 大德十一年,撥隷皇太后位下。 延祐六年,升正四品,置達魯花赤一員,總管一員,首領官一員,令史四人,譯史一人,奏差二人。 管領本投下大都等路怯憐口民匠總管府,國初招集怯憐口哈赤民匠一千一百餘戶,中統元年,立總管府。 二年,給六品印,掌戶口錢帛差發等事。 至元九年,撥隷安西王位下。 皇慶元年,又屬公主皇后位下。 延祐元年,改隷章慶司。 天歷二年,又改隷儲政院。 達魯花赤一員,總管一員,俱受禦寶聖旨;同知一員,副總管一員,俱受安西王令旨;知事一員,令史二人。 其屬附見: 織染提舉司,秩正七品,掌織造段匹。 提舉一員,受安西王令旨;同提舉一員,本府擬人;副提舉一員,都目一員,俱受安西王傅札;司吏一人。 管民提領所,凡三,大都路兼奉聖州提領六員,曹州提領二員,河間路提領三員,受本府札。 管地提領所,凡二,奉聖州提領三員,東安州提領三員,受本府札。 管領諸路怯憐口民匠都總管府,秩正三品。 至元七年,招集析居從良還俗僧道,編籍人戶為怯憐口,立總管府以領之。 十四年,以所隷戶口善造作,屬中宮。 十六年,立織染、雜造二局以司造作,立提領所以司徭役。 二十五年,改升正三品。 延祐六年,改繕用司,仍三品。 七年,復改府。 達魯花赤一員,總管一員,並正三品;同知二員,正五品;副總管二員,從五品;經歷、知事、提控案牘兼照磨各一員,令史五人,譯史一人。 其屬附見: 各處管民提領所,秩正七品。 河間,益都,保定,冀寧,晉寧,大名,濟寧,衛輝,宣德。 以上九所,提領、副提領各一員,相副官二員,典史一人,司吏二人。 汴梁,曹州,大同,開元,大寧,上都,濟南,真定。 以上八所,提領、副提領、相副官各一員,典史一人,司吏一人。 大都,歸德,鄂漢。 以上三所,提領、同提領、副提領各一員,相副官一員,大都增一員,典史、司吏各一人。 織染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員,典史、司吏各一人。 雜造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員,典史、司吏各一人。 弘州衣錦院,秩正七品,大使、副使、直長各一員,典史、司吏各一人。 豐州毛子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員,典史、司吏各一人。 縉山毛子旋匠局,秩正七品,大使一員,典史、司吏各一人。 徐邳提舉司,秩正五品,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吏目、司吏各一人。 廣備庫,大使、副使各一員,俱受院札。 汴梁等路管民總管府,秩正三品,達魯花赤、總管、同知、府判各一員,經歷、知事、提控案牘各一員。 國初,立息州總管府,領歸附六千三百餘戶。 元貞元年,又並壽潁歸附民戶二千四百餘戶,改汴梁等路管民總管府,掌各屯佃戶差發子粒,隷徽政院。 泰定元年,改隷詹事院,後隷儲政院,其屬庫一,提領所八,管佃提領十二。 常盈庫,大使、副使各一員。 提領所: 新降戶,真陽,新蔡,息州,汝寧,陳州,汴梁,鄭州,真定。 以上八所,每所提領各一員,副提領、相副官有差。 管佃提領: 汝陽五里岡,許州郾城縣,青龍宋岡,陳州項城商水等屯,分山曲堰,許州臨潁屯,許州襄城屯,汝陽金鄉屯,潁豐堰,遂平橫山屯,上蔡浮召屯,汝陽縣煙亭屯。 以上十有二處,各設提領二員。 江淮等處財賦都總管府,秩正三品。 達魯花赤、總管各一員,並正三品;同知一員,正五品;副總管二員,從五品;經歷、知事、照磨兼提控案牘各一員,令史十五人,奏差十五人,譯史一人,典吏三人。 至元十六年,以宋謝太后、福王所獻事產,及賈似道地土、劉堅等田,立總管府以治之。 大德四年罷,命有司掌其賦。 天歷二年復立,其賦復歸焉。 儲用庫,提領、大使、副使各一員。 杭州織染局,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員。 揚州等處財賦提舉司,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提控案牘、都目各一員。 其屬附見: 安慶等處河泊所,提領、大使、副使各一員。 建康等處財賦提舉司,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提控案牘、都目各一員。 建康織染局,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員。 黃池織染局,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員。 建康等處三湖河泊所,提領、大使、副使、相副官各一員。 池州等處河泊所,提領、大使、副使各一員。 平江等處財賦提舉司,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提控案牘、都目各一員。 杭州等處財賦提舉司,設官同上。 陝西等處管領毛子匠提舉司,達魯花赤、提舉各一員。 國初,收集織造毛子人匠。 至元三年,置官二員,皆世襲。 昭功萬戶都總使司,秩正三品。 都總使二員,正三品;同知一員,從三品;副使二員,正四品;經歷、知事、照磨各一員,令史六人,譯史六人,知印二人,怯裡馬赤二人,奏差六人,典吏四人。 至順二年立,凡文宗潛邸扈從之臣,皆領於是府。 其屬則宮相、膳工等司。 第3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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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下》
第3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