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兆舊有三白渠,自元伐金以來,渠堰缺壞,土地荒蕪。 陝西之人雖欲種蒔,不獲水利,賦稅不足,軍興乏用。 太宗之十二年,梁泰奏:「請差撥人戶牛具一切種蒔等物,修成渠堰,比之旱地,其收數倍,所得糧米,可以供軍。 」太宗準奏,就令梁泰佩元降金牌,充宣差規措三白渠使,郭時中副之,直隷朝廷,置司于雲陽縣;所用種田戶及牛畜,別降旨,付塔海紺不于軍前應副。 是月,敕喻塔海紺不:「近梁泰奏修三白渠事,可于汝軍前所獲有妻少壯新民,量撥二千戶,及木工二十人,官牛內選肥腯齒小者一千頭,內乳牛三百,以畀梁泰等。 如不敷,于各千戶、百戶內貼補,限今歲十一月內交付數足,趁十二月入工。 其耕種之人,所收之米,正為接濟軍糧。 如發遣人戶之時,或闕少衣裝,于各千戶、百戶內約量支給,差軍護送出境,沿途經過之處,亦為防送,毋致在逃走逸,驗路程給以行糧,大口一升,小者半之。 」 洪口渠 洪口渠在奉元路。 英宗至治元年十月,陝西屯田府言: 自秦、漢至唐、宋,年例八月差使水戶,自涇陽縣西仲山下截河築洪堰,改涇水入白渠,下至涇陽縣北白公斗門,分為三限,並平石限,蓋五縣分水之要所。 北限入三原、櫟陽、雲陽,中限入高陵,南限入涇陽,澆溉官民田七萬餘畝。 近至大三年,陝西行台御史王承德言,涇陽洪口展修石渠,為萬世之利。 由是會集奉元路三原、涇陽、臨潼、高陵諸縣,洎涇陽、渭南、櫟陽諸屯官及耆老議,如準所言,展修石渠八十五步,計四百二十五尺,深二丈,廣一丈五尺,計用石十二萬七千五百尺,人日採石積方一尺,工價二兩五錢,石工二百,丁夫三百,金火匠二,用火焚水淬,日可鑿石五百尺,二百五十五日工畢。 官給其糧食用具,丁夫就役使水之家,顧匠傭直使水戶均出。 陝西省議,計所用錢糧,不及二年之費,可謂一勞永逸,準所言便。 都省準委屯田府達魯花赤只裡赤督工,自延祐元年二月十日發夫匠入役,至六月十九日委官言,石性堅厚,鑿僅一丈,水泉湧出,近前續展一十七步,石積二萬五千五百尺,添夫匠百人,日鑿六百尺,二百四十二日可畢。 文宗天歷二年三月,屯田總管兼管河渠司事郭嘉議言:「去歲六月三日驟雨,涇水泛漲,無修洪堰及小龍口盡圮,水歸涇,白渠內水淺,為此計用十四萬九千五百十一工,役丁夫一千六百,度九十三日畢。 于使水戶內差撥,每夫就持麻一斤,鐵一斤,系囤取泥索各一,長四十尺,草苫一,長七尺,厚二寸。 」陝西省準屯田府照,洪口自秦至宋一百二十激,經由三限,自涇陽下至臨潼五縣,分流澆溉民田七萬餘頃,驗田出夫千六百人,自八月一日修堰,至十月放水溉田,以為年例。 近因奉元亢旱,五載失稔,人皆相食,流移疫死者十七八。 今差夫又令就出用物,實不能辦集。 竊詳涇陽水利,雖分三限引水溉田,緣三原等縣地理遙遠,不能依時周遍,涇陽北近,俱在上限,並南限中限,用水最便。 今次修堰,除見在戶依例差役,其逃亡之家合出夫數,宜令涇陽縣近限水利戶添差一人,官日給米一升,並工修治。 省準出鈔八百錠,委耀州同知李承事,洎本府總管郭嘉議及各處正官,計工役照時直糴米給散。 李承事督夫修築,至十一月十六日畢。 揚州運河 運河在揚州之北,宋時嘗設軍疏滌,世祖取宋之後,河漸壅塞。 至元末年,江淮行省嘗以為言,雖有旨浚治,有司奉行,未見實效。 仁宗延祐四年十一月,兩淮運司言:「鹽課甚重,運河淺澀無源,止仰天雨,請加修治。 」明年二月,中書移文河南省,選官洎運司有司官相視,會計工程費用。 於是河南行省委都事張奉政及淮東道宣慰司官、運司官,會州縣倉場官,遍歷巡視,集議:河長二千三百五十里,有司差瀕河有田之家,顧倩丁夫,開修一千八百六十九里;倉場鹽司不妨辦課,協濟有司,開修四百八十二里。 運司言:「近歲課額增多,而船灶戶日益貧苦,宜令有司通行修治,省減官錢。 」省臣奏準:諸色戶內顧募丁夫萬人,日支鹽糧錢二兩,計用鈔二萬錠,于運司鹽課及減駁船錢內支用。 差官與都水監、河南行省、淮東宣慰司官專董其事,廉訪司體察,樞密院遣官鎮遏,乘農隙並工疏治。 練湖 練湖在鎮江。 元有江南之後,豪勢之家于湖中築堤圍田耕種,侵佔既廣,不足受水,遂致泛溢。 世祖末年,參政暗都剌奏請依宋例,委人提調疏治,其侵佔者驗畝加賦。 至治三年十二月,省臣奏:「江浙行省言,鎮江運河全藉練湖之水為上源,官司漕運,供億京師,及商賈販載,農民來往,其舟楫莫不由此。 宋時專設人夫,以時修濬。 練湖瀦蓄潦水,若運河淺阻,開放湖水一寸,則可添河水一尺。 近年淤淺,舟楫不通,凡有官物,差民運遞,甚為不便。 委官相視,疏治運河,自鎮江路至呂城壩,長百三十一里,計役夫萬五百十三人,六十日可畢。 又用三千餘人浚滌練湖,九十日可完,人日支糧三升、中統鈔一兩。 行省、行台分官監督。 所用船物,今歲預備,來春興工。 合行事宜,依江浙行省所擬。 」既得旨,都省移文江浙行省,委參政董中奉率合屬正官親臨督役。 於是董中奉言:「所委前都水少監崇明州知州任奉政、鎮江路總管毛中議等議:練湖、運河此非一事,宜依假山諸湖農民取泥之法,用船千艘,船三人,用竹褷撈取淤泥,日可三載,月計九萬載,三月之間,通取二十七萬載,就用所取泥增築湖岸。 自鎮江在城程公壩,至常州武進縣呂城壩,河長百三十一里一百四十六步,擬開河面闊五丈,底闊三丈,深四尺,與見有水二尺,可積深六尺。 所役夫于平江、鎮江、常州、江陰州及建康路所轄溧陽州田多上戶內差倩。 若浚湖開河,二役並興,卒難辦集。 宜趁農隙,先開運河,工畢就浚練湖。 」省準所言,與都事王徵事等於泰定元年正月至鎮江丹陽縣,洎各監工官沿湖相視,上湖沙岡黃土,下湖茭根叢雜,泥亦堅硬,不可褷取。 又議兩役並興,相離三百餘里,往來監督,供給為難,願以所督夫一萬三千五百十二人,先開運河,期四十七日畢,次浚練湖,二十日可完。 繼有江南行台侍御史及浙西廉訪司副使俱至,乃議首事運河,備文咨稟,遂於是月十七日入役。 第274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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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上》
第27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