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戊子,車駕至自上都。 乙卯,並翁源縣入曲江縣。 九月癸亥,大司農買住等進司農丞苗好謙所撰《栽桑圖說》,帝曰:「農桑衣食之本,此圖甚善。 」命刊印千帙,散之民間。 丙寅,廣西兩江龍州萬戶趙清臣、太平路總管李興隆率土官黃法扶、何凱,並以方物來貢,賜以幣帛有差。 豳王南忽裡等部貧乏,命甘肅省市馬萬匹給之。 丁卯,中書右丞、宣徽使亦列赤為中書平章政事,左丞高昉為右丞,參知政事換住為左丞,吏部尚書燕只干為參知政事。 壬申,以鈔給北邊軍為馬價。 甲戌,以作佛事,釋重囚三人,輕囚五十三人。 己卯,以江浙省所印《大學衍義》五十部賜朝臣。 辛巳,置大永福寺都總管府,秩三品。 壬午,敕:「軍官犯罪,行省咨樞密院議擬,毋擅決遣。 」丙戌,以僉太常禮儀院事狗兒為中書參知政事。 丁亥,立行宣政院于杭州,設官八員。 大同路金城縣大雨雹。 冬十月己丑,以大寧路隷遼陽省,宣德府隷大都路。 敕:「僧人除宋舊有及朝廷撥賜土田免租稅,余田與民一體科征。 」播州南寧長官洛麼作亂,思州守臣換住哥招諭之,洛麼遣人以方物來覲。 罷膠、萊、莒、密鹽使司,復立濤洛場。 辛卯,禁大同、冀寧、晉寧等路釀酒。 壬辰,建帝師巴思八殿于大興教寺,給鈔萬錠。 癸巳,改中翊府為羽林親軍都指揮使司。 甲午,有事于太廟。 癸丑,贛州路雩都縣裡胥劉景周,以有司征括田新租,聚眾作亂,敕免征新租,招諭之。 十一月辛酉,開成、莊浪等處禁酒。 壬戌,改黃花嶺屯儲軍民總管府為屯儲總管府,設官四員。 山後民饑,增海漕四十萬石。 增置大都南、北兩兵馬司指揮使,色目、漢人各二員,給分司印二。 丁卯,用監察御史乃蠻帶等言,追奪建康富民王訓等白身濫受宣敕,仍禁冒籍貫宿衛及巧受遠方職官、不赴任求別調者,隱匿不自首者罪之。 己巳,升同知樞密院事忠嘉知樞密院事。 丙子,集賢大學士、太保曲出言:「唐陸淳著《春秋纂例》、《辨疑》、《微旨》三書,有益後學,請令江西行省鋟梓,以廣其傳。 」從之。 癸未,敕江西茶運司歲課以二十五萬錠為額。 敕大永福寺創殿,安奉順宗皇帝禦容。 十二月壬辰,特授集賢大學士脫列大司徒。 辛亥,置重慶路江津、巴縣等處屯田,省成都歲漕萬二千石。 甲寅,敕樞密院核實蒙古軍貧乏者,存恤五年。 六年春正月丁巳朔,暹國遣使奉表來貢方物。 丁卯,敕:「福建、兩廣、雲南、甘肅、四川軍官致仕還家,官給驛傳如民官例。 」戊辰,賑晉王部貧民。 癸酉,特授同知徽政院事醜驢答剌罕金紫光祿大夫、太尉,給銀印。 甲戌,監察御史孛術魯翀等言:「皇太子位正東宮,既立詹事院以總家政,宜擇年德老成、道義崇重者為師保賓贊,俾盡心輔導,以廣緝熙之學。 」制曰:「可。 」戊寅,太陰犯心。 己卯,翙星于司天台。 廣東南恩、新州徭賊龍郎庚等為寇,命江西行省發兵捕之。 帝禦嘉禧殿,謂扎魯忽赤買閭曰:「扎魯忽赤人命所繫,其詳閲獄辭,事無大小,必謀諸同僚,疑不能決者,與省、台臣集議以聞。 」又顧謂侍臣曰:「卿等以朕居帝位為安邪?朕惟太祖創業艱難,世祖混一疆宇,兢業守成,恆懼不能當天心,繩祖武,使萬方百姓樂得其所,朕念慮在茲,卿等固不知也。 」 二月丁亥朔,日有食之。 改釋奠于中丁,祀社稷于中戊。 翙星于回回司天台。 丁酉,雲南闍裡愛俄、永昌蒲蠻阿八剌等併為寇,命雲南省從宜剿捕。 戊戌,改陝西轉運鹽使司為河東陝西都轉運鹽使司,直隷省部。 己亥,太陰犯靈台。 乙巳,敕:「諸司不由中書奏官輒署事者悉罷之。 」特授僧從吉祥榮祿大夫、大司空,加榮祿大夫、大司徒僧文吉祥開府儀同三司。 三月丁巳,以天壽節,釋重囚一人。 乙未,給鈔賑濟上都、西番諸驛。 辛酉,斡端地有叛者入寇,遣鎮西武靖王搠思班率兵討之。 詔以御史中丞禿禿合為御史大夫,諭之曰:「御史大夫職任至重,以卿勛舊之裔,故特授汝。 當思乃祖乃父忠勤王室,仍以古名臣為法,否則將墜汝家聲,負朕委任之意矣。 」丙寅,改懷孟路為懷慶路。 特授翰林學士承旨八兒思不花開府儀同三司、大司徒。 己巳,太陰犯明堂。 敕:「諸王、駙馬、宗姻諸事,依舊制領于內八府官,忽徑移文中書。 」封諸王月魯鐵木兒為恩王,給印,置王傅官。 免大都、上都、興和、大同今歲租稅。 癸酉,太陰犯日星。 甲戌,太陰犯心。 壬午,賜大興教寺僧齋食鈔二萬錠,禁甘肅行省所屬郡縣釀酒。 夏四月壬辰,中書省臣言:「雲南土官病故,子侄兄弟襲之,無則妻承夫職。 遠方蠻夷,頑獷難制,必任土人,可以集事。 今或闕員,宜從本俗,權職以行。 」制曰:「可。 」丙辰,命京師諸司官吏運糧輸上都、興和,賑濟蒙古饑民。 庚子,車駕幸上都。 以鐵木迭兒為太子太師。 內外監察御史四十餘人,劾其逞私蠹政,難居師保之任,不聽。 諸王合贊薨。 丙午,命宣政院賑給西番諸驛。 壬子,伯顏鐵木兒部貧乏,給鈔賑之。 五月辛酉,太陰犯靈台。 丁卯,太陰犯房。 丙子,太陰犯壘壁陣。 加安南國王陳益稷儀同三司。 六月戊子,以莊浪巡檢司為莊浪縣,移巡檢司于北卜渡。 癸巳,以米五千石賑大長公主所隷貧民。 甲午,改繕珍司為徽儀使司,秩二品。 己亥,歲星犯東咸。 辛丑,置河南田賦總管府,隷內史府,設達魯花赤、總管、同知各一員,副總管二員,秩從三品。 戊申,置勇校署,以角牴者隷之。 庚戌,大同縣雨雹,大如鷄卵。 詔以駝馬牛羊分給朔方蒙古民戍守邊徼者,俾牧養蕃息以自贍,仍命議興屯田。 壬子,賜大乾元寺鈔萬錠,俾營子錢,供繕修之費,仍升其提點所為總管府,給銀印,秩正三品。 給鈔四十萬錠,賑合剌赤部貧民;三十萬錠,賑諸位怯憐口被災者;諸有俸祿及能自贍者勿給。 癸丑,以羽林親軍萬人隷東宮。 丙子,升廣惠司秩正三品,掌回回醫藥。 丁丑,以濟寧等路水,遣官閲視其民,乏食者賑之,仍禁酒,開河泊禁,聽民採食。 晉陽、西涼、鈞等州,陽翟、新鄭、密等縣大雨雹,汴梁、益都、般陽、濟南、東昌、東平、濟寧、泰安、高唐、濮州、淮安諸處大水。 秋七月丙辰,緬國趙欽撒以方物來覲。 來安路總管岑世興叛,據唐興州,賜璽書招諭之。 諸王闊慳堅部貧乏,給糧賑之。 壬戌,太陰犯心。 以者連怯耶兒萬戶府軍萬人隷東宮,置右衛率府,秩正三品。 丁卯,詔諭江西官吏、豪民毋沮撓茶課。 甲戌,皇姊大長公主祥哥剌吉作佛事,釋全寧府重囚二十七人,敕按問全寧守臣阿從不法,仍追所釋囚還獄。 命分簡奴兒流囚罪稍輕者,屯田肇州。 乙亥,通州、 漷州增置三倉。 丙子,太白犯太微垣右執法。 增置上都警巡院、開平縣官各二員。 己卯,晉王也孫鐵木兒所部民,經剽掠災傷,為盜者眾,敕扎魯忽赤囊加帶往,與晉王內史審錄罪囚,重者就啟晉王誅之,當流配者加等杖之。 庚辰,賜木憐、麥該兩驛鈔一萬二千一百二十錠,俾市馬給驛。 辛巳,賜左右鷹坊及合剌赤等貧乏者鈔一十四萬錠。 八月甲申,以河東山西道宣慰使張思明為中書參知政事。 乙酉,熒惑犯輿鬼。 甲午,以授皇太子玉冊,告祭于南郊。 庚子,車駕至自上都。 丁未,告祭于太廟。 是月,伏羌縣山崩。 第113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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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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