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德元年春正月庚午,增諸王要木忽而、兀魯而不花歲賜各鈔千錠。 辛未,諸王亦憐真來朝,薨于道,賜幣帛五百匹。 乙亥,給月兒魯匠者田,人百畝。 乙酉,以邊地乏芻,給出伯征行馬粟四月。 丙戌,以鈔十二萬錠、鹽引三萬給甘肅行省。 昔寶赤等為叛寇所掠,仰食于官,賜以農具牛種,俾耕種自給。 己丑,以藥木忽而等所部貧乏,摘和林漢軍置屯田于五條河,以歲入之租資之。 辛卯,以張斯立為中書省參知政事。 諸王阿只吉駐太原,河東之民困于供億,詔詰問之,仍歲給鈔三萬錠、糧萬石。 給晉王所部屯田農器千具。 建五福太乙神壇畤。 汴梁、歸德水,木鄰等九站饑,以米六百餘石賑之。 給可溫種田戶耕牛。 二月甲午朔,賜晉王甘麻剌鈔七萬錠,安西王阿難答三萬錠。 丙申,蒙陽甸酋長納款,遣其弟阿不剌等來獻方物,且請歲貢銀千兩及置驛傳,詔即其地立通西軍民府,秩正四品。 戊戌,升全州為全寧府。 庚子,詔東部諸王分地蒙古戍軍,死者補之,不勝役者易之。 癸卯,徙揚州萬戶鄧新軍屯蘄、黃,以闍裡台所隷新附高麗、女直、漢軍居瀋州。 甲申,諸軍民相訟者,命軍民官同聽之。 丁未,省打捕鷹房府入東京路。 戊午,羅羅斯酋長來朝。 己未,改福建省為福建平海等處行中書省,徙治泉州。 平章政事高興言泉州與琉求相近,或招或取,易得其情,故徙之。 減福建提舉司歲織段三千匹,其所織者加文綉,增其歲輸衲服二百,其車渠帶工別立提舉司掌之。 封的立普哇拿阿迪提牙為緬國王,且詔之曰:「我國家自祖宗肇造以來,萬邦黎獻,莫不畏威懷德。 向先朝臨禦之日,爾國使人稟命入覲,詔允其請。 爾乃遽食前言,是以我帥閫之臣加兵于彼。 比者爾遣子信合八的奉表來朝,宜示含弘,特加恩渥,今封的立普哇拿阿迪提牙為緬國王,賜之銀印;子信合八的為緬國世子,錫以虎符。 仍戒飭雲南等處邊將,毋擅興兵甲。 爾國官民,各宜安業。 」又賜緬王弟撒邦巴一珠虎符,酋領阿散三珠虎符,從者金符及金幣,遣之。 以新附軍三千屯田漳州。 庚申,升寧都、會昌縣為州,並隷贛州路;寧陽鎮為縣,隷濟寧路;隩州巡檢司為河曲縣,隷保德州。 安豐路設錄事司。 以行徽政院副使王慶端為中書右丞。 詔改元赦天下。 免上都、大都、隆興差稅三年,給也只所部六千戶糧三月。 三月戊辰,熒惑犯井。 己巳,完澤等奏定銓調選法。 庚午,以陝西行省平章也先鐵木而為中書平章政事,中書省左丞梁暗都剌為中書省右丞。 癸酉,太陰掩軒轅大星。 畋于柳林。 免武當山新附軍徭賦。 甲戌,西蕃寇階州,陝西行省平章脫列伯以兵進討,其黨悉平,留軍五百人戍之。 詔各省合併鎮守軍,福建所置者合為五十三所,江浙所置者合為二百二十七所。 丙子,車駕幸上都。 丁丑,封諸王鐵木而不花為鎮西武靖王,賜駝紐印。 以江西省左丞八都馬辛為中書左丞。 庚辰,札魯忽赤脫而速受賂,為其奴所告,毒殺其奴,坐棄市。 乙酉,遣阿里以鈔八萬錠糴糧和林。 丁亥,禁正月至七月捕獵,大都八百里內亦如之。 庚寅,立江淮等處財賦總管府及提舉司。 賜諸王岳木忽而及兀魯思不花金各百兩,兀魯思不花母阿不察等金五百兩,銀鈔有差。 賜稱海匠戶市農具鈔二萬二千九百餘錠,及牙忽都所部貧戶萬錠,別吉韂匠萬九百餘錠。 五台山佛寺成,皇太后將親往祈祝,監察御史李元禮上封事止之。 歸德、徐、邳、汴梁諸縣水,免其田租。 道州旱,遼陽饑,並發粟賑之。 岳木忽而及兀魯思不花所部民饑,以乳牛牡馬濟之。 夏四月癸巳朔,日有食之。 丙申,中書省、御史台臣言:「阿老瓦丁及崔彧條陳台憲諸事,臣等議,乞依舊例。 御史台不立選,其用人則于常調官選之,惟監察御史首領官,令御史台自選。 各道廉訪司必擇蒙古人為使,或闕,則以色目世臣子孫為之,其次參以色目、漢人。 又合剌赤、阿速各舉監察御史非便,亦宜止於常選擇人。 各省文案,行台差官檢核。 宿衛近侍,奉特旨令台憲擢用者,必須明奏,然後任之。 行台御史秩滿而有效績者,或遷內台,或呈中書省遷調,廉訪司亦如之;其不稱職者,省、台擇人代之。 未歷有司者,授以牧民之職;經省、台同選者,聽御史台自調。 中書省或用台察之人,亦宜與御史台同議,各官府憲司官,毋得輒入體察。 今擬除轉運鹽使司外,其餘官府悉依舊例。 」制曰:「可。 」壬寅,賜兀魯思不花圓符。 賜暹國、羅斛來朝者衣服有差。 賜牙忽都部鈔萬錠,給岳木忽而所部和林屯田種,以米二千石賑應昌府。 五月丙寅,河決汴梁,發民三萬餘人塞之。 戊辰,安南國遣使來朝。 追收諸位下為商者制書、驛券。 命回回人在內郡輸商稅。 給鈔千錠建臨洮佛寺。 詔強盜奸傷事主者,首從悉誅;不傷事主,止誅為首者,從者剌配,再犯亦誅。 給葛蠻安撫司驛券一。 辛未,遂寧州軍戶任福妻一產三男,給復三歲。 癸酉,太白犯鬼積屍氣。 乙亥,太陰犯房。 丁丑,禁民間捕鬻鷹鷂。 庚寅,平伐酋領內附,乞隷于亦乞不薛,從之。 各路平準行用庫,舊制選部民富有力者為副,命自今以常調官為之,隷行省者從行省署用。 上思州叛賊黃勝許遣其子志寶來降。 漳河溢,損民禾稼。 饒州鄱陽、樂平及隆興路水。 亦乞列等二站饑,賑米一百五十石。 六月甲午,諸王也裡干遣使乘驛祀五嶽、四瀆,命追其驛券,仍切責之。 以湖廣行省參政崔良知廉貧,特賜鹽課鈔千錠。 給和林軍需鈔十萬錠。 乙未,太白晝見。 戊戌,平伐九寨來降,立長官司。 己酉,令各部宿衛士輸上都、隆興糧各萬五千石于北地。 甲寅,罷亦奚不薛歲貢馬及氈衣。 丙辰,監察御史斡羅失剌言:「中丞崔彧兄在先朝嘗有罪,還其所籍家產非宜。 又買僧寺水碾違制。 」帝以其妄言,笞之。 詔僧道犯姦盜重罪者,聽有司鞫問。 賜諸王也裡乾等從者鈔二萬錠,朵思麻一十三站貧民五千餘錠。 是月,平灤路蟲食桑,歸德徐、邳州蝗,太原風、雹,河間、大名路旱,和州歷陽縣江漲,漂沒廬舍萬八千五百餘家。 以糧四千餘石賑廣平路饑民,萬五千石賑江西被水之家,二百九十餘石賑鐵裡乾等四站饑戶。 秋七月庚午,太陰犯房。 辛未,賜諸王脫脫、孛羅赤、沙禿而鈔二千錠,所部八萬四千餘錠,撒都失裡千錠,所部二萬餘錠。 罷蒙古軍萬戶府入曲先塔林都元帥府。 癸未,增晉王所部屯田戶。 甲申,增中禦府官一員。 賜馬八兒國塔喜二珠虎符。 詔出使招諭者授以招諭使、副;諸取藥物者,授以會同館使、副,但降旨差遣,不給制命。 丙戌,以八兒思禿倉糧隷上都留守司,招籍宋兩江鎮守軍。 丁亥,免上都酒課三年。 賜諸王不顏鐵木而及其弟伯真孛羅鈔四千錠,所部八萬四千八百餘錠,仍給糧一年。 寧海州饑,以米九千四百餘石賑之。 河決杞縣蒲口。 郴州路、耒陽州、衡州之酃縣大水山崩,溺死三百餘人。 懷州武陟縣旱。 第7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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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上》
第7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