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戊辰朔,免兩都徭役。 辛未,安西王遣使來告貧乏,帝語之曰:「世祖以分賚之難,嘗有聖訓,阿難答亦知之矣。 若言貧乏,豈獨汝耶?去歲賜鈔二十萬錠,又給以糧,今與,則諸王以為不均;不與,則汝言人多饑死。 其給糧萬石,擇貧者賑之。 」甲戌,詔民間馬牛羊,百取其一,羊不滿百者亦取之,惟色目人及數乃取。 丁丑,太陰犯平道。 庚辰,土蕃叛,殺掠階州軍民,遣脫脫會諸王鐵木而不花、只列等合兵討之。 甲申,命也真、薛闍罕駐夏于合亦而之地。 禁諸王、公主、駙馬招戶。 己丑,詔諸徒役者,限一年釋之,毋杖。 庚寅,罷四川馬湖進獨本蔥。 詔諸王、駙馬及有分地功臣戶。 居上都、大都、隆興者,與民均納供需。 丁酉,命諸行省非奉旨毋擅調軍。 安南國遣人招誘叛賊黃勝許。 也黑迷失進紫檀,賜鈔四千錠。 是月,野蠶成繭。 河中府之猗氏雹;太原之平晉,獻州之交河、樂壽,莫州之莫亭、任丘,及湖南醴陵州皆水;濟寧之濟州螟。 六月己亥,給出伯軍馬七千二百餘匹。 詔晉王所部衣糧,糧以歲給,衣則三年賜之。 給瓜州、沙州站戶牛種田具。 御史台臣言:「官吏受賂,初既辭伏,繼以審核,而有司徇情致令異辭者,乞加等論罪。 」從之。 乙巳,太白犯天關。 以調兵妨農,免廣西容州等處田租一年。 丙午,叛賊黃勝許遁入交趾。 甲寅,降官吏受臓條格,凡十有三等。 丁巳,太白犯填星。 癸亥,太陰犯井。 丙寅,詔行省、行台,凡硃清有所陳列,毋輒止之。 賜西平王奧魯赤銀二百五十兩、鈔六千錠,所部六萬錠,諸王亦憐真所部二十萬錠,兀魯思駐冬軍三萬錠。 是月,大都、真定、保定、太平、常州、鎮江、紹興、建康、澧州、岳州、廬州、汝寧、龍陽州、漢陽、濟寧、東平、大名、滑州、德州蝗,大同、隆興、順德、太原雹。 海南民饑,發粟賑之。 秋七月庚午,肇州萬戶府立屯田,給以農具、種、食。 辛未,以鈔十一萬八千錠給西蕃諸驛。 甘、肅兩州驛戶饑,給糧有差。 賜諸王完澤印。 癸酉,詔茶鹽轉運司、印鈔提舉司、運糧漕運司官,仍舊以三年為代;雲南、福建官吏滿任者,給驛以歸。 壬午,填星犯井,太白犯輿鬼。 括伯顏、阿術、阿里海牙等所據江南田及權豪匿隱者,令輸租。 河泊官歲入五百錠者敕授。 增江西、河南省參政一員,以硃清、張瑄為之。 授特進上柱國高麗王世子王謜為儀同三司、領都僉議司事。 乙酉,遣雲南省逃軍戍亦乞不薛,命湖廣、江西兩省擇駐夏軍牧地。 丙戌,遣岳樂也奴等使馬八兒國。 己丑,命行台監察御史鈎校隨省理問所案牘,以虎賁三百人戍應昌。 諸提調錢正官,其部凡有逋欠者,勿遷敘。 廣西賊陳飛、雷通、藍青、謝發寇昭、梧、藤、容等州,湖廣左丞八都馬辛擊平之。 辛巳,賜貴由赤戍軍鈔三萬九千餘錠。 是月,平陽、大名,歸德、真定蝗,彰德、真定、曹州、濱州水,懷孟、大名、河間旱,太原、懷孟雹。 福建、廣西兩江道饑,賑粟有差。 八月丁酉朔,禁舶商毋以金銀過海,諸使海外國者不得為商。 庚子,太陰犯亢,太白犯軒轅。 壬寅,命江浙行省以船五十艘、水工千三百人,沿海巡禁私鹽。 癸卯,太陰犯天江。 乙巳,詔諸人告捕盜賊者,強盜一名賞鈔五十貫,竊盜半之,應捕者又半之,皆征諸犯人,無可征者官給。 乙卯,太陰犯天街,太白犯上將。 給諸王亦憐真軍糧三月。 是月,德州、彰德、太原蝗,咸寧縣,金、復州,隆興路隕霜殺禾,寧海州大雨,大名路水。 九月戊辰,太白犯左執法。 辛未,聖誕節,帝駐蹕安同泊,受諸王百官賀。 壬申,太陰掩南鬥。 甲戌,增鹽價鈔一引為六十五貫,鹽戶造鹽錢為十貫,獨廣西如故。 征浙東、福建、湖廣夏稅。 罷民間鹽鐵爐灶。 給襄陽府合剌魯軍未賜田者糧兩月。 罷淮西諸巡禁打捕人員。 丁丑,太陰犯壘壁陣。 戊寅,元江賊舍資殺掠邊境,梁王命怯薛丹等討降之。 甲申,雲南省臣也先不花征乞藍,拔瓦農、開陽兩寨,其黨答剌率諸蠻來降,乞藍悉平,以其地為雲遠路軍民總管府。 己丑,太陰犯軒轅。 辛卯,諸王出伯言汪總帥等部軍貧乏,帝以其久戍,命留五千駐冬,余悉遣還,至明年四月赴軍。 甲午,令廣海、左右兩江戍軍,以二年三年更戍;海都兀魯思不花部給出伯所部軍米萬石。 是月,常德之沅江縣水,免其田租。 河間之莫州、獻州旱。 河決河南杞、封丘、祥符、寧陵、襄邑五縣。 冬十月丁酉,有事于太廟。 壬寅,發米十萬石賑糶京師,以宣德、奉聖、懷來、縉山等處牧宿衛馬。 甲辰,修大都城。 壬子,車駕至自上都。 職官坐臓,經斷再犯者,加本罪三等。 贛州賊劉六十攻掠吉州,江西行省左丞董士選討平之。 是月,廣備屯及寧海之文登水。 十一月丁卯,以蠻洞將領彭安國父子討田知州有功,賜安國金符,子為蠻夷官。 答馬剌一本王遣其子進象十六。 戊辰,以廣西戍軍悉隷兩江宣慰司都元帥府。 己巳,兀都帶等進所譯《太宗》、《憲宗》、《世祖實錄》,帝曰:「忽都魯迷失非昭睿順聖太后所生,何為亦曰公主?順聖太后崩時,裕宗已還自軍中,所計月日先後差錯。 又別馬裡思丹砲手亦思馬因、泉府司,皆小事,何足書耶?」辛未,徙江浙行省拔都軍萬人戍潭州,潭州以南軍移戍郴州。 以洪澤、芍陂屯田軍萬人修大都城。 遣樞密院官整飭江南諸鎮戍軍,凡將校勤怠者,列實以聞。 增海運明年糧為六十萬石。 丁丑,太陰犯月星,又犯天街。 庚辰,太陰犯井。 丁亥,太陰犯上相。 乙酉,樞密院臣言:「江南近邊州縣,宜擇險要之地,合群戍為一屯,卒有警急,易於征發。 」詔行省圖地形、核軍實以聞。 戊子,太陰犯平道。 增大都巡防漢軍。 壬辰,太陰犯天江。 緬王遣其子僧伽巴叔撒邦巴來貢方物。 罷雲南柏興府入德昌路,賜太常禮樂戶鈔五千餘錠。 是月,象食屯水,免其田租。 十二月戊戌,立徹裡軍民總管府。 雲南行省臣言:「大徹裡地與八百媳婦犬牙相錯,今大徹裡胡念已降,小徹裡復占扼地利,多相殺掠。 胡念遣其弟胡倫乞別置一司,擇通習蠻夷情狀者為之帥,招其來附,以為進取之地。 」詔復立蒙樣剛等甸軍民官。 癸卯,定諸王朝會賜與:太祖位,金千兩、銀七萬五千兩;世祖位,金各五百兩、銀二萬五千兩;余各有差。 丁未,太陰犯井。 詔諸行省征補逃亡軍。 復司天台觀星戶。 乙卯,太陰犯進賢。 癸亥,釋在京囚百人;增置侍御史二員;賜金齒、羅斛來朝人衣。 是歲,大都、保定、汴梁、江陵、沔陽、淮安水,金、復州風損禾,太原、開元、河南、芍陂旱,蠲其田租。 是歲,斷大闢二十四人。 第7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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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上》
第7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