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春正月壬戌,詔遣使招諭漆頭、金齒蠻。 乙丑,敕福建毋進鶻。 戊戌,和林漢軍四百,留百人,余令耕屯杭海。 丙寅,太陰犯畢。 命中書汰冗員,凡省內外官府二百五十五所,總六百六十九員。 丁卯,安西王請仍舊設常侍,不允。 罷雲南延慶司,以洛波、卜兒二蠻酋遙授知州,各賜璽書。 戊辰,樞密院臣奏:「兀渾察部兀末魯罕軍,每歲運米六千四百二十六石以給之,計傭直為鈔萬二千八百五十二錠。 」詔邊境無事,令本軍屯耕以食。 庚午,驗洞酋長楊總國等來朝。 捏怯烈女直二百人以漁自給,有旨:「與其漁于水,曷若力田,其給牛價、農具使之耕。 」甲戌,河南江北行省平章伯顏言:「揚州忙兀台所立屯田,為田四萬餘頃,官種外,宜聽民耕墾,揚州鹽轉運一司設三重官府,宜削去鹽司,止留管勾。 襄陽舊食京兆鹽,以水陸難易計之,莫若改食揚州鹽。 蔡州去汴梁地遠,宜升散府,以潁、息、信陽、光州隷之。 」詔皆從其議。 升廣州為上路總管府,罷納速剌丁滅裡所立魚鹽局,割江西興國路隷湖廣行省。 乙亥,謚皇太子曰明孝。 丙子,西番一甸蠻酋三人來覲,各授以蠻夷軍民官,仍以招諭人張道明為達魯花赤。 丁丑,太陰犯氐。 戊寅,詔舊隷乃顏、勝納答兒女直戶四百,虛縻廩食,令屯田揚州。 庚辰,歲星犯左執法。 立豪、懿州七驛。 辛巳,置遼陽路慶雲至合裡賓二十八驛,驛給牛三十頭、車七輛。 壬午,淮西道宣慰使昂吉兒,斂軍鈔六百錠、銀四百五十兩、馬二匹,敕省台及扎魯火赤鞫問。 丁亥,遣使代祀岳瀆、東海及后土。 二月己丑,從阿老瓦丁、燕公楠之請,以楊璉真加子宣政院使暗普為江浙行省左丞。 詔:「上都管倉庫者無資品俸秩,故為盜詐,宜于六品、七品內委用,以俸給之。 」高麗國王王睶請易名曰昛,其簽議府請升簽議司,降二品印,從之。 減河南、江浙海運米四十萬石。 中書省添設檢校二員。 免大都今歲公賦。 益上都屯田軍千人,給農具、牛價鈔五千錠,以木八剌沙董之。 詔以只速滅裡與鬼蠻之民隷詹事院。 壬辰,太陰犯畢。 丙申,卻江淮行樞密院官不憐吉帶進鷹,仍敕自今禁戢軍官無從禽擾民,違者論罪。 丁酉,回回孛可馬合謀沙等獻大珠,邀價鈔數萬錠,帝曰:「珠何為!當留是錢以賙貧者。 」敕海運米十萬石給遼陽戍兵,仍諭其省官薛闍干,令伯鐵木部欽察等耕漁自養,糧不須給。 甲辰,中書省臣言:「侍臣傳旨予官者,先後七十人,臣今欲加汰擇,不可用者不敢奉詔。 」帝曰:「率非朕言,凡來奏者朕只令諭卿等,可用與否,卿等自處之。 」又言:「今歲給餉上都、大都及甘州、西京,經費浩繁,自今賞賜悉宜姑止。 」從之。 乙巳,熒惑犯天街。 丁未,車駕幸上都。 以新附洞蠻吳動鰲為潭溪等處軍民官,佩金符。 給新附軍三百人,人鈔十錠,屯田真定。 庚戌,太陰犯牛。 辛亥,詔發總帥汪惟和所部軍三千征土番,又發陝西、四川兵萬人,以行樞密官明安答兒統之,征西番。 敕以韶、贛相去地遠,分贛州行院官一員鎮韶州。 復立雲南行御史台。 詔沿海置水驛,自耽羅至鴨淥江口凡十一所,令洪君祥董之。 癸丑,太白犯壘壁陣。 江西行院官月的迷失言:「江南豪右多庇匿盜賊,宜誅為首者,余徙內縣。 」從之。 申嚴江南兵器之禁。 三月庚申,以同知樞密院事扎散知樞密院事,以平章政事範文虎董疏漕河之役。 平章政事李庭率諸軍扈從上都。 雨壞都城,詔發侍衛軍三萬人完之,仍命中書省給其傭直。 甲子,括天下馬十萬匹。 己巳,立行大司農司。 洪澤、芍陂屯田舊委四處萬戶,詔存其二,立民屯二十。 辛未,太陰犯氐。 夏四月己亥,行大司農燕公楠、翰林學士承旨留夢炎言:「杭州、上海、澉浦、溫州、慶元、廣東、泉州置市舶司凡七所,唯泉州物貨三十取一,余皆十五抽一,乞以泉州為定製。 」從之。 仍並溫州舶司入慶元,杭州舶司入稅務。 江南行大司農司自平江徙揚州,兼管兩淮農事。 省八番重設州縣官,罷徽州錄事司。 皇孫晉王位立內史府。 詔諸二品官府自今與各部文移相關。 鞏昌二十四城,依舊例于總帥汪氏弟兄子侄內選用二人。 壬寅,樞密院臣言:「去年征瓜哇軍二萬,各給鈔二錠,其後只以五千人往,宜征元給鈔三萬錠入官。 」帝曰:「非其人不行,乃朕中止之耳,勿征。 」癸丑,太白犯填星。 廣東肅政廉訪司復治廣州。 甲寅,詔遣使招諭暹國。 斡羅思請以八番見戶合思、播之民兼管,徙宣慰司治辰、沅、靖州,常賦外,歲輸鈔三千錠,不允。 光州蠻人光龍等一十二人及邦崖王文顯等二十八人、金竹府馬麟等一十六人、大龍番禿盧忽等五十四人、永順路彭世強等九十人、安化州吳再榮等一十三人、師壁散毛洞勾答什王等四人,各授蠻夷官,賜以璽書遣歸。 敕江南毀諸道觀聖祖天尊祠。 五月丙辰朔,給四部更番衛士馬萬匹,又給其必闍赤四百匹。 壬戌,定雲洞蠻酋長來附。 癸亥,括思、播等處亡宋涅手軍。 丙寅,詔委官與行省官閲核蠻夷軍民官。 以江南民怨楊璉真加,罷其子江浙行省左丞暗普。 詔以浙西大水冒田為災,令富家募佃人疏決水道。 辛未,敕僧寺之邸店,商賈舍止,其物貨依例收稅。 丁丑,中書省臣言:「上都工匠二千九百九十九戶,歲縻官糧萬五千二百餘石,宜擇其不切于用者,俾就食大都。 」從之。 甲申,真定路深州靜安縣大水,民饑,發義倉糧二千五百七十四石賑之。 六月丙戌,敕選河西質子軍精鋭者八百,給以鎧仗鞍勒、狐貉衣裘,遣赴皇孫阿難答所出征。 己丑,歲星犯左執法。 庚寅,詔雲南旦當仍屬西番宣慰司。 改淮西蘄、黃等路隷河南江北行省。 丙申,太陰犯鬥。 乙巳,以皇太子寶授皇孫鐵穆耳,總兵北邊。 己酉,詔浚太湖。 壬子,大興縣蝗;易州雨雹,大如鷄卵。 秋七月丁巳,敕中書省官一員監修國史。 己未,詔皇曾孫松山出鎮雲南,以皇孫梁王印賜之。 詔免福建歲輸皮貨及泉州織作紵絲。 庚申,命知鶴慶府昔寶赤賫璽書招諭農順未附蠻寨。 甲子,太陰犯建星。 己巳,命劉國傑從諸王亦吉里督諸軍征交趾。 免雲南屯田軍逋租萬石。 壬申,以月失察兒知樞密院事。 丁丑,賜新開漕河名曰通惠。 壬申,以只兒合忽所汰乞兒吉思戶七百,屯田合思合之地。 辛巳,太陰犯鬼。 八月丙戌,括所在荒田無主名者,令放良、漏籍等戶屯田。 庚寅,奉使安南國梁曾、陳孚以安南使人陶子奇、梁文藻偕來。 敕福建行省放瓜哇出征軍歸其家。 甲午,辰星犯太微西垣上將。 戊戌,給安西王府斷事官印。 甲辰,太陰犯畢。 丁未,湖廣行省臣言海南、海北多曠土,可立屯田,詔設鎮守黎蠻海北海南屯田萬戶府以董之。 戊申,太陰犯鬼。 營田提舉司所轄屯田百七十七頃為水所沒,免其租四千七百七十二石。 第70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元史 上》
第7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