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己丑朔,賽甫丁處死,餘黨杖而徙之,仍籍其家產。 壬辰,敕禮樂戶仍與軍站、民戶均輸賦。 丁酉,辰星犯右執法。 己亥,太白犯房。 辛丑,寧夏府屯田成功,升其官脫兒赤。 壬寅,括唐兀禿魯花所部闊彖赤及河西逃人入蠻地者。 甲辰,車駕至自上都。 討浙東孟總把等賊,敕諸軍之駐福建者,聽平章政事闍裡節度。 乙巳,歲星犯右執法。 丙午,用郭守敬言,浚通州至大都漕河十有四,役軍匠二萬人,又鑿六渠灌昌平諸水。 以廣濟署屯田既蝗復水,免今年田租九千二百十八石。 丁未,也黑迷失乞與高興等同征瓜哇,帝曰:「也黑迷失惟熟海道,海中事當付之,其兵事則委之史弼可也。 」以史弼為福建等處行中省平章政事,統領出征軍馬。 庚戌,高苑縣高希允以非所宜言,伏誅。 壬子,詔塔剌赤、程鵬飛討黃聖許,劉國傑駐馬軍戍守。 戊午,福建行省參政魏天祐獻計,發民一萬鑿山煉銀,歲得萬五千兩。 天祐賦民鈔市銀輸官,而私其一百七十錠,台臣請追其臓而罷煉銀事,從之。 改燕南河北廉訪司還治真定。 高麗、女直界首雙城告饑,敕高麗王于海運內以粟賑之。 弛平灤州酒禁。 詔不敦、忙兀魯迷失以軍征八百媳婦國。 九月己未朔,治書侍御史裴居安言:「月的迷失遇盜起不即加兵,盜去乃延誅平民。 」詔台院遣官按問之。 辛酉,詔諭安南國陳日燇使親入朝。 選湖南道宣慰副使梁會,授吏部尚書,佩三珠虎符,翰林國史院編修官陳孚,授禮部郎中,佩金符,同使安南。 山東東西道廉訪司劾:「宣慰使樂實盜庫鈔百二十錠,買庫銀九百五十兩,官局私造弓勒等物,受屯田鈔百八十錠,樂實宜解職。 」從之。 丁卯,中書省臣言:「茆灊、十圍、安化等新附洞蠻凡八萬,宜設管軍民司,以其土人蒙意、蒙世、莫仲文為長官,以呂天祐、塔不帶為達魯花赤。 八番斡羅思招附光蘭州洞蠻,宜置定遠府,就用其所舉禿干、高守文、黃世曾、燕只哥為達魯花赤、知府、同知、判官。 」制曰:「可。 」癸酉,徙沔州治鐸水縣,廢新得州置通江縣,復漢州綿竹縣。 沙州、瓜州民徙甘州,詔于甘、肅兩界,畫地使耕,無力者則給以牛具農器。 寧夏戶口繁多,而土田半紅花,詔令盡種穀麥,以補民食。 丁丑,以平灤路大水且霜,免田租二萬四千四十一石。 辛巳,太白犯南鬥。 罷雲南行台,徙置西川,設雲南廉訪司。 壬午,水達達、女直民戶由反地驅出者,押回本地,分置萬夫、千夫、百夫內屯田。 甲申,烏思藏宣慰司言:「由必裡公反後,站驛遂絶,民貧無可供億。 」命給烏思藏五驛各馬百、牛二百、羊五百,皆以銀;軍七百三十六戶,戶銀百五十五。 丁亥,從宣政院言,置烏思藏納裡速古兒孫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帥。 冬十月戊子朔,詔福建廉訪司知事張師道赴闕;師道至,乞汰內外官府之冗濫者。 詔麥術丁、何榮祖、馬紹、燕公楠等與師道同區別之。 數月,授師道翰林直學士。 日本舟至四明,求互市,舟中甲仗皆具,恐有異圖,詔立都元帥府,令哈剌帶將之,以防海道。 詔浚浙西河道,導水入海。 庚寅,兩淮運使納速剌丁坐受商賈賄,多給之鹽,事覺,詔嚴加鞫問。 癸巳,弛上都酒禁。 燕公楠言:「歲終,各行省臣赴闕奏事,亦宜令行台臣赴闕,奏一歲舉剌之數。 」制曰:「可。 」丙申,四川行省以洞蠻酋長向思聰等七人入朝。 壬寅,從硃清、張瑄請,授高德誠管領海船萬戶,佩雙珠虎符,復以殷實、陶大明副之,令將出征水手。 甲辰,信合納帖音國遣使入覲。 廣東道宣慰司遣人以暹國主所上金冊詣京師。 乙巳,太陰犯井。 丁未,太陰犯鬼。 己酉,樞密院臣言:「六衛內領漢軍萬戶,見存者六千戶,撥分為三:力足以備車馬者二千五百戶,每甲令備馬十五匹、牛車二輛;力足以備車者五百戶,每甲令備牛車三輛;其三千戶,惟習戰鬥,不他役之。 六千戶外,則供他役。 庶能各勤乃事,而兵亦精鋭。 」詔施行之。 詔擇囚徒罪輕者釋之。 癸丑,完澤等言:「凡賜諸人物有二十萬錠者,為數既多,先賜者盡得之,及後將賜,或無可給,不均為甚。 今計怯薛帶、怯憐口、昔博赤、哈剌赤,凡近侍人,上等以二百戶為率,次等半之,下等又半之,于下等擇尤貧者歲加賞賜,則無不均之失矣。 一歲天下所入,凡二百九十七萬八千三百五錠,今歲已辦者才一百八十九萬三千九百九十三錠,其中有未至京師而在道者,有就給軍旅及織造物料館傳俸祿者,自春至今,凡出三百六十三萬八千五百四十三錠,出數已逾入數六十六萬二百三十八錠矣。 懷孟竹課,歲辦千九十三錠,尚書省分賦於民,人實苦之,宜停其稅。 」帝皆嘉納其言。 命趙德澤、吳榮領逃奴無主者二百四十戶,淘銀耕田于廣寧、瀋州。 乙卯,太陰犯氐。 十一月庚申,岳州華容縣水,發米二千一百二十五石賑饑民。 壬戌,太陰犯壘壁陣。 戊寅,樞密院奏:「一衛萬人,嘗調二千屯田,木八剌沙上都屯田二年有成,擬增軍千人。 」從之。 己卯,太陰犯太微東垣上相。 癸未,禁所在私渡,命關津譏察奸宄。 丙戌,提省溪、錦州、銅人等洞酋長楊秀朝等六人入見,進方物。 十二月庚寅,中書省臣言:「皇孫晉王甘麻剌昔鎮雲南,給梁王印,今進封晉王,請給晉王印。 北安王府尉也裡古帶、司馬荒兀,併為晉王中尉,仍命不只答魯帶、狄琮併為司馬。 金齒適當忙兀禿兒迷失出征軍馬之沖,資其芻糧,立為木來府。 」敕應昌府給乞答帶糧五百石,以賑饑民。 癸巳,中書省臣言:「寧國路民六百戶鑿山冶銀,歲額二千四百兩,皆市銀以輸官,未嘗采之山,乞罷之。 」制曰:「可。 」庚子,太陰犯井。 甲辰,太陰犯太微西垣。 己酉,故麓川路軍民總管達魯花赤阿散男布八同趙升等,招木忽魯甸金齒土官忽魯馬男阿魯來入見,貢方物。 阿魯言其地東南鄰境未附者約二十萬民,慕化願附,請頒詔旨,命布八、趙升諭之,從之。 壬子,敕中書省用烏思藏站例,給合裡、忽必二站馬牛羊,凡為銀九千五百兩。 丁巳,敕都水監修治保定府沙塘河堤堰。 是歲,賜皇子、皇孫、諸王、籓戚、禁衛、邊庭將士等,鈔四十六萬六千七百十三錠。 給軍士畸零口糧五千五百二十三石,賑其乏者為鈔三十六萬八千四百二十八錠。 命國師、諸僧、咒師修佛事七十二會。 斷死獄七十四。 第69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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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上》
第6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