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壬子,賞大不花、脫歡等戰功銀幣。 癸丑,總管陳義願自備海船三十艘以備征進,詔授義萬戶,佩虎符。 義初名五虎,起自海盜,內附後,其兄為招討,義為總管。 敕凡盜賊必由管民官鞫問,仍不許私和。 丁巳,命各省印《授時歷》。 諸王只必帖木兒請于分地二十四城自設管課官,不從。 又請立拘榷課稅所,其長從都省所定,次則王府差設,從之。 詔:「大都田土,並令輸稅;甘州新括田土,畝輸租三升。 」己未,吏部尚書劉好禮以吉利吉思風俗事宜來上。 壬戌,復立南京宣慰司。 乙丑,罷開成路屯田總管府入開成路,隷京兆宣慰司。 戊辰,立司農司,掌官田邸舍人民。 給諸王所部撒合兒、兀魯等羊馬,以賙其乏。 河西官府參用漢人。 徙甘肅沙州民戶復業。 大都城門設門尉。 丁丑,禁雲南管課官于常額外多取餘錢。 戊寅,禁雲南權勢多取債息,仍禁沒人口為奴及黥其面者。 太白歲星相犯。 己卯,從諸王術白、蒙古帶等請,賞也禿古等銀鈔,以旌戰功。 賜皇太子鈔千錠。 以御史台臓罰鈔賜怯憐口。 十二月庚辰,賜諸王渾都帖木兒衣物,忽都兒所部軍銀鈔幣帛。 甲申,賜別速帶所部軍衣服幣帛七千、馬二千。 賞西番軍官愛納八斯等戰功。 辛卯,以茶忽所管軍六千人備征日本。 壬辰,給諸王阿只吉牛價。 以中書參議溫迪罕禿魯花廉貧,不阿附權勢,賜鈔百錠。 罷女直出產金銀禁。 甲午,給鈔四萬錠和糴于上都。 給司閽衛士貧者,人鈔二十錠。 辛丑,賜諸王昔烈門等銀。 以海道運糧招討使硃清為中萬戶,賜虎符;張瑄子文虎為千戶,賜金符。 徙新附官仕內郡。 以蠡州還隷真定府路。 癸卯,發粟賑水達達四十九站。 甲辰,太陰掩熒惑。 丙午,罷雲南造賣金箔規措所。 罷雲南都元帥府及重設官吏。 定質子令,凡大官子弟,遣赴京師。 戊申,雲南施州子童興兵為亂,敕參知政事阿合八失帥兵,合羅羅斯脫兒世合討之,給布萬匹賑女直饑民一千戶。 是歲,斷死罪二百七十八人。 本紀第十三 世祖十 本紀第十三 世祖十 二十一年春正月乙卯,帝禦大明殿,右丞相和禮霍孫率百官奉玉冊玉寶,上尊號曰憲天述道仁文義武大光孝皇帝,諸王百官朝賀如朔旦儀的馬克思主義者把馬克思的學說「公式化」、「庸俗化」,留下,赦天下。 丁巳,敕:「自今凡奏事者,必先語同列以所奏。 既奏,其所奉旨雲何,令同列知而後書之簿;不明以告而輒書簿者,杖必闍赤。 」己未,罷雲南都元帥府,所管軍民隷行省。 甲子,罷揚州等處理算官,以其事付行省。 江浙行省平章忙忽帶進真珠百斤。 丙寅,闊闊你敦言:「屯田芍陂兵二千,布種二千石,得粳糯二萬五千石有奇,乞增新附軍二千。 」從之。 丁卯,建都王、烏蒙及金齒一十二處俱降。 建都先為緬所制,欲降未能。 時諸王相吾答兒及行省右丞太卜、參知政事也罕的斤分道征緬,于阿昔、阿禾兩江造船二百艘,順流攻之,拔江頭城,令都元帥袁世安戍之。 遂遣使招諭緬王,不應。 建都太公城乃其巢穴,遂水陸併進,攻太公城,拔之,故至是皆降。 庚午,立江淮、荊湖、江西、四川行樞密院,治建康、鄂州、撫州、成都。 立耽羅國安撫司。 辛未,相吾答兒遣使進緬國所貢珍珠、珊瑚、異彩及七寶束帶。 甲戌,遣蒙古官及翰林院官各一人祠岳瀆后土。 遣王積翁賫詔使日本,賜錦衣、玉環、鞍轡。 積翁由慶元航海至日本近境,為舟人所害。 御史台臣言:「罪黜之人,久忘其名又復奏用,乞戒約。 」帝曰:「卿等所言固是,然其間豈無罪輕可錄用者?」御史大夫玉速帖木兒對曰:「以各人所犯罪狀明白敷奏,用否當取聖裁。 」從之。 丙子,建寧叛賊黃華自殺。 丁丑,雲南諸路按察司官陛辭,詔諭之曰:「卿至彼,當宣明朕意,勿求貨財,名成則貨財隨之,徇財則必失其名,而性命亦不可保矣。 」己卯,馬八兒國遣使貢珍珠、異寶、縑段。 二月辛巳,以福建宣慰使管如德為泉州行省參知政事,征緬。 浚揚州漕河。 罷高麗造征日本船。 丁亥,命翰林學士承旨撒裡蠻祀先農于藉田。 壬辰,以江西叛寇妻子賜鷹坊養虎者。 以別速帶逃軍七百餘人付安西王屯田,給以牛具。 邕州、賓州民黃大成等叛,梧州、韶州、衡州民相挻而起,湖南宣慰使撒裡蠻將兵討之。 甲午,罷群牧所。 己亥,瑞州獲叛民晏順等三十二人,並妻孥送京師。 罷阿八赤開河之役,以其軍及水手各萬人運海道糧。 放檀州淘金五百人還家。 丁未,括江南樂工。 命阿塔海發兵萬五千人、船二百艘助征占城,船不足,命江西省益之。 戊申,徙江淮行省于杭州,徙浙西宣慰司于平江,省黃州宣慰司入淮西道。 立法輪竿于大內萬壽山,高百尺。 漳州盜起,命江浙行省調兵進討。 秦州總管劉發有罪,嘗欲歸黃華,事覺伏誅,遷故宋宗室及其大臣之仕者于內地。 三月辛亥,敕思、播管軍民官自今勿遷。 丁巳,皇子北平王南木合至自北邊。 王以至元八年建幕庭于和林北野裡麻裡之地,留七年,至是始歸,右丞相安童繼至。 以張弘范等將新附軍。 壬戌,更定虎符。 丙寅,乘輿幸上都。 丁卯,太廟正殿成,奉安神主。 甲戌,置潮、贛、吉、撫、建昌戍兵。 乙亥,高麗國王王睶以皇帝尊號禮成,遣使來賀。 夏四月壬午,令軍民同築堤堰,以利五衛屯田。 乙酉,省泉府司入戶部,立大都留守司兼少府監,立大都路總管府,立西川、延安、鳳翔、興元宣課司。 從迷裡火者、蜜剌裡等言,以鈔萬錠為市于別十八里及河西、上都。 以火者赤依舊揚州鹽運使,歲市鹽八十萬石以贖過。 己亥,涿州巨馬河決,衝突三十餘里。 庚子,湖廣行省平章阿里海牙請身至海濱收集占城散軍,復使南征,且趣其未行者,許之。 壬寅,江淮行省進各翼童男女百人。 忽都鐵木兒征緬之師為賊沖潰。 戊申,高麗王王睶及公主以其世子謜來朝。 敕發思、播田、楊二家軍二千從征緬。 籍江南鹽徒軍,藏匿者有罪。 火兒忽等所部民戶告饑,帝曰:「饑民不救,儲糧何為?」發萬石賑之。 命開元等路宣慰司造船百艘,付狗國戍軍。 雲南行省為破緬國江頭城,進童男女八十人,並銀器幣帛。 第4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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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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