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癸亥朔,畋于近郊。 甲子,增大都巡兵千人。 給鈔賑上都饑民。 癸酉,商賈市舶物貨已經泉州抽分者,諸處貿易,止令輸稅。 益耽羅戍兵,仍命高麗國給戰具。 庚辰,還宮。 辛巳,大都立蒙古站屯田,編戶歲輸包銀者及真定等路闌遺戶,並令屯田,其在真定者與免皮貨。 癸未,京兆等路歲辦課額,自一萬九千錠增至五萬四千錠,阿合馬尚以為未實,欲核之。 帝曰:「阿合馬何知。 」事遂止。 大都、新安縣民復和顧和買。 甲申,太陰犯軒轅大星。 壬辰,占城國來貢方物。 賜修大都城侍衛軍鈔幣帛有差,賞北征軍銀鈔。 賜怯憐口及四斡耳朵下與範文虎所部將士羊馬、衣服、幣帛有差。 冬十月乙未,享于太廟,貞懿順聖昭天睿文光應皇后祔。 丙申,募民淮西屯田。 己亥,議封安南王號,易所賜安南國畏吾字虎符,以國字書之;仍降詔諭安南國,立日烜之叔遺愛為安南國王。 庚子,溪洞新附官鎮安州岑從毅,縱兵殺掠,迫死知州李顯祖,召從毅入覲。 壬寅,賜征日本將校衣裝、幣帛、靴帽等物有差。 乙巳,命安西王府協濟戶及南山隘口軍,于安西、延安、鳳翔、六盤等處屯田。 河西置織毛段匠提舉司。 丁未,安南國置宣慰司,以北京路達魯花赤孛顏帖木兒參知政事,行安南國宣慰使,都元帥、佩虎符柴椿、忽哥兒副之。 給鈔萬錠,付河西行省以備經費。 己酉,張易等言:「參校道書,惟《道德經》系老子親著,余皆後人偽撰,宜悉焚燬。 」從之,仍詔諭天下。 給隆興行省海青符。 命失裡咱牙信合八剌麻合迭瓦為占城郡王,加榮祿大夫,賜虎符。 立行中書省占城。 以唆都為右丞,劉深為左丞,兵部侍郎也裡迷失參知政事。 庚戌,敕以海船百艘,新舊軍及水手合萬人,期以明年正月征海外諸番,仍諭占城郡王給軍食。 以安南國王陳遺愛入安南,發新附軍千人衛送。 詔諭幹不昔國來歸附。 壬子,用和禮霍孫言,于揚州、隆興、鄂州、泉州四省,置蒙古提舉學校官各二員。 以翰林學士承旨撒裡蠻兼領會同館、集賢院事,以平章政事、樞密副使張易兼領秘書監、太史院、司天台事,以翰林學士承旨和禮霍孫守司徒。 改大都南陽真定等處屯田孛蘭奚總管府為農政院。 癸丑,皇太子至自北邊。 丙辰,以兀良合帶言,上都南四站人畜睏乏,賜鈔給之。 庚申,籍西川戶。 辛酉,邵武叛人高日新降。 給征日本回侍衛新附軍冬衣。 賜劉天錫等銀幣,勝兀剌等羊馬鈔,諸王阿只吉等馬牛羊,各有差。 十一月癸亥朔,詔諭探馬禮,令歸附。 甲子,敕誅陳弔眼首惡者,余並收其兵仗,系送京師。 己巳,敕軍器監給兵仗付高麗沿海等郡。 奉使占城孟慶元、孫勝夫併為廣州宣慰使,兼領出徵調度。 高麗國、金州等處置鎮邊萬戶府,以控制日本。 高日新及其弟鼎新等至闕,以日新兩為叛首,授山北路民職。 文慶之屬,遣還泉州。 賜有功將校二百二十三員銀十萬兩及幣帛、弓矢、鞍勒有差。 詔安南國王給占城行省軍食。 高麗國王請完濱海城,防日本,不允。 辛未,給諸王阿只吉糧六千石。 甲戌,太陰犯五車次南星。 乙亥,召法師劉道真,問祠太乙法。 丁丑,太陰犯鬼。 壬午,詔諭瓜哇國主,使親來覲。 昌州及蓋裡泊民饑,給鈔賑之。 丙戌,給鈔二萬錠付和林貿易。 敕征日本回軍後至者分戍沿海。 丁亥,太陰掩心東星。 給揚州行省新附軍將校鈔,人二錠。 己酉,賜安南國出征新附軍鈔。 賜禮部尚書留夢炎及出使馬八國俺都剌等鈔各有差。 十二月甲午,以甕吉剌帶為中書右丞相。 己亥,罷日本行中書省。 丙午,太陰犯軒轅大星。 丁未,議選侍衛軍萬人練習,以備扈從。 升太常寺為正三品。 辛亥,命西川行省給萬家奴所部兵仗。 癸丑,敕免益都、淄萊、寧海開河夫今年租賦,仍給其傭直。 乙卯,以諸王札忽兒所占文安縣地給付屯田。 丙辰,調新附軍屯田。 獲福州叛賊林天成,戮于市。 免福州路今年稅二分,十八年以前租稅並免征。 以漢州德陽縣隷成都府。 改漳州為府。 賜禮部尚書謝昌元鈔。 賞捏古伯戰功銀有差。 償阿只吉等助軍馬價。 賜塔剌海籍沒戶五十。 是歲,保定路清苑縣水,平陽路松山縣旱,高唐、夏津、武城等縣蟊害稼,並免今年租,計三萬六千八百四十石。 斷死罪二十二人。 本紀第十二 世祖九 本紀第十二 世祖九 十九年春正月壬戌朔,高麗國王王睶遣其大將軍金子廷來賀。 丙寅,罷征東行中書省。 丁卯,諸王札剌忽至自軍中。 時皇子北平王以軍鎮阿里麻裡之地,以禦海都。 諸王昔裡吉與脫脫木兒、棨木忽兒、撒裡蠻等謀劫皇子北平王以叛笛卡爾,他認為人們關於上帝的觀念、數學公理、邏輯法則,欲與札剌忽結援于海都,海都不從。 撒裡蠻悔過,執昔裡吉等,北平王遣札剌忽以聞。 妖民張圓光伏誅。 立太仆院。 撥信州民四百八戶隷諸王柏木兒。 丙子,車駕畋于近郊。 丁丑,高麗國王貢綢布四百匹。 丙戌,賜西平王怯薛那懷等鈔一萬一千五百二十一錠。 二月辛卯朔,車駕幸柳林。 饒州總管姚文龍言,江南財賦歲可辦鈔五十萬錠,詔以文龍為江西道宣慰使,兼措置茶法。 命司徒阿你哥、行工部尚書納懷制飾銅輪儀表刻漏。 敕改給駙馬昌吉印。 修宮城、太廟、司天台。 癸巳,調軍一萬五千、馬五千匹,征也可不薛。 遣使代祀岳瀆后土。 甲午,甘州逃軍二千二百人自陳願挈家四千九百四十口還戍,敕以鈔一萬六百二十錠、布四千九百四十匹、驢四千九百四十頭給之。 議征緬國,以大卜為右丞,也罕的斤為參政,領兵以行。 戊戌,給別十八里元帥綦公直軍需。 遣使往乾山,造江南戰船千艘。 庚子,賜諸王塔剌海籍沒五十戶,願受十二戶。 孛羅歡理算未徵糧二十七萬石,詔征之。 壬寅,升軍器監秩三品。 命軍官陣亡者,其子襲職,以疾卒者,授官降一等,具為令。 授溪洞招討使郭昂等九人虎符,仍賞張溫、顏義顯銀各千兩。 收晃兀兒塔海民匠九百五十三戶入官。 乙巳,立廣東按察司。 戊申,車駕還宮。 己酉,減省部官冗員。 改上都宣課提領為宣課提舉司。 立鐵冶總管府,罷提舉司。 減大都稅課官十四員為十員。 改羅羅斯宣慰司隷雲南省,徙浙東宣慰司于溫州。 分軍戍守江南,自歸州以及江陰至三海口,凡二十八所。 庚戌,以參知政事唐兀帶等六人,鎮守黃州、建康、江陵、池州、興國。 壬子,詔僉亦奚不薛及播、思、敘三州軍征緬國。 癸丑,大良平元帥蒲元圭遣其男世能入覲。 甲寅,車駕幸上都。 申嚴漢人軍器之禁。 丁巳,安州張拗驢以詐敕及偽為丞相孛羅署印,伏誅。 戊午,賜雲南使臣及陝西簽省八八以下銀鈔、衣服有差。 籍福建戶數。 三月辛酉朔,烏蒙民叛,敕那懷、火魯思迷率蒙古、漢人新附軍討之。 賞忽都答兒等戰功牛羊馬。 益都千戶王著,以阿合馬蠹國害民,與高和尚合謀殺之。 壬午,誅王著、張易、高和尚于市,皆醢之,餘黨悉伏誅。 甲申,的斤帖林以己貲充屯田之費,諸王阿只吉以聞,敕酬其直。 丙戌,禁益都、東平、沿淮諸郡軍民官捕獵。 戊子,立塔兒八合你驛,以烏蒙阿謀歲輸騬馬給之。 以領北庭都護阿必失哈為御史大夫,行御史台事。 第42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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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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