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丁丑朔,阿合馬言:「常州路達魯花赤馬恕告簽浙西按察司事高源不法四十事,源亦劾恕。 」事聞,詔令廷辯。 詔發新附軍五百人、蒙古軍百人、漢軍四百人戍碉門、魚通、黎、雅。 詔諭王相府及四川行中書省,四道宣慰司撫治播川、婺川西南諸蠻夷,官吏軍民各從其俗,無失常業。 壬午,以浙東宣慰使陳祐沒王事,命其子夔為管軍總管,佩虎符。 甲申,宋張世傑所部將校百五十八人,詣瓊、雷等州來降。 敕造戰船征日本,以高麗材用所出,即其地制之,令高麗王議其便以聞。 乙酉,榆林、洪贊、刁窩,每驛益馬百五十、車二百,牛如車數給之。 丙戌,左右衛屯田蝗蝻生。 庚寅,升濟寧府為路。 壬辰,以參知政事、行河南等路宣慰使忽辛為中書左丞,行中書省事。 癸巳,以新附軍二萬分隷六衛屯田。 徹裡帖木兒言其部軍多為盜劫掠貲財,有司不即理斷,乞遣官詰治,詔兀魯帶往治之。 以不花行西川樞密院事,總兵入川,平宋諸城之未下者。 仍令東川行樞密院調兵守釣魚山寨。 西川既平,復立屯田,其軍官第功升擢,凡授宣敕、金銀符者百六十一人。 詔以高州、筠連州騰川縣新附戶于漵州等處治道立驛。 雲南都元帥愛魯、納速剌丁招降西南諸國。 愛魯將兵分定亦乞不薛,納速剌丁將大理軍抵金齒、蒲驃、曲蠟、緬國界內,招忙木、巨木禿等寨三百,籍戶十一萬二百。 詔定賦租,立站遞,設衛送軍。 軍還,獻馴象十二。 戊戌,改宣德府龍門鎮復為縣。 庚子,拘括河西、西番闌遺戶。 辛丑,以通州水路淺,舟運甚難,命樞密院發軍五千,仍令食祿諸官僱役千人開濬,以五十日訖工。 癸卯,以臨洮、鞏昌、通安等十驛歲饑,供役繁重,有質賣子女以供役者,命選官撫治之。 甲辰,以襄陽屯田戶四百代軍當驛役。 賜征北諸郡蒙古軍闊闊八都等力戰有功者銀五十兩,戰歿者家給銀百兩,從行伍者鈔一錠,其餘衣物有差。 禁伯顏察兒諸峪寨捕獵。 詔免四川差稅。 以參知政事、行中書省事別都魯丁為河南等路宣慰使。 以阿合馬子忽辛為潭州行省左丞,忽失海牙等並複舊職。 占城、馬八兒諸國遣使以珍物及象犀各一來獻。 賜諸王所部銀鈔、衣服、幣帛、鞍勒、弓矢及羊馬價鈔等各有差。 五台山作佛事。 秋七月戊申,寧國路新附軍百戶詹福謀叛,福論死,授告者何士青總把、銀符,仍賜鈔十錠。 罷西川行省。 庚戌,禁脫脫和孫搜取乘傳者私物。 乙卯,應昌府依例設官。 置東宮侍衛軍。 定江南上、中路置達魯花赤二員,下路一員。 敕發西川蒙古軍七千、新附軍三千,付皇子安西王。 丁巳,交趾國遣使來貢馴象。 己未,以朵哥麻思地之算木多城為鎮西府。 敕以蒙古軍二千、益都軍二千、諸路軍一千、新附軍五千,合萬人,令李庭將之。 壬戌,賞甕吉剌所部力戰軍人銀五十兩,死事者人百兩,給其家。 阿里海牙入覲,獻金三千五百八十兩、銀五萬三千一百兩。 罷潭州行省造征日本及交趾戰船。 丙寅,填星犯鍵閉。 癸酉,西南八番、羅氏等國來附,洞寨凡千六百二十有六,戶凡十萬一千一百六十有八。 詔遣牙納術、崔彧至江南訪求藝術之人。 以中書左丞、行四川行中書省事汪良臣為安西王相。 賜諸王納裡忽所部有功將校銀鈔、衣裝、幣帛、羊馬有差。 以趙州等處水旱,減今年租三千一百八十一石。 命散都修佛事十有五日。 八月丁丑,車駕至自上都。 庚辰,太陰犯房距星。 戊子,範文虎言:「臣奉詔征討日本,比遣周福、欒忠與日本僧賫詔往諭其國,期以來年四月還報,待其從否,始宜進兵。 」又請簡閲舊戰船以充用。 皆從之。 海賊賀文達率眾來歸文虎,文虎以所得銀三千兩來獻。 有旨釋其前罪,官其徒四十八人,就以銀賜文虎。 己丑,宋降臣王虎臣陳便宜十七事,令張易等議,可者行之。 庚寅,敕沅州路蒙古軍總管乞答合徵取桐木籠、犵狫、伯洞諸蠻未附者。 調江南新附軍五千駐太原,五千駐大名,五千駐衛州。 以每歲聖誕節及元辰日,禮儀費用皆斂之民,詔天下罷之。 丁酉,以江南所獲玉爵及坫凡四十九事,納于太廟。 己亥,海賊金通精死,獲其從子溫,有司欲論如法,帝曰:「通精已死,溫何預焉?」特赦其罪。 庚子,歲星犯軒轅大星。 甲辰,詔漢軍出征逃者罪死,且沒其家。 置大護國仁王寺總管府,以散扎兒為達魯花赤,李光祖為總管。 賜範文虎僚屬二十一人金紋綾及西錦衣。 賞征重慶將校幣帛有差。 賜諸王阿只吉糧五千石、馬六百匹、羊萬口。 九月乙巳朔,範文虎薦可為守令者三十人。 詔:「今後所薦,朕自擇之。 凡有官守不勤於職者,勿問漢人、回回皆論誅之,且沒其家。 」女直、水達達軍不出征者,令隷民籍輸賦。 己酉,罷金州守船軍千人,量留監守,余皆遣還。 庚戌,詔行中書省左丞忽辛兼領杭州等路諸色人匠,以杭州稅課所入,歲造繒段十萬以進。 杭、蘇、嘉興三路辦課官吏,額外多取分例,今後月給食錢,或數外多取者罪之。 阿合馬言:「王相府官趙炳雲,陝西課程歲辦萬九千錠,所司若果盡心措辦,可得四萬錠。 」即命炳總之。 同知揚州總管府事董仲威坐臓罪,行台方按其事,仲威反誣行台官以他事。 詔免仲威官,仍沒其產十之二。 戊午,王相府言:「四川宣慰司有籍無軍虛受賞者一萬七千三百八人。 」命詰治之。 議罷漢人之為達魯花赤者。 御史台臣言:「江南三路管課官,于分例外支用鈔一千九百錠。 」命盡征之。 詔遣使招諭西南諸蠻部族酋長,能率所部歸附者,官不失職,民不失業。 乙丑,以忽必來、別速台為都元帥,將蒙古軍二千人、河西軍一千人,戍斡端城。 己巳,樞密院臣言:「有唐兀帶者冒禁引軍千餘人,于辰溪、沅州等處劫掠新附人千餘口及牛馬、金銀、幣帛等,而麻陽縣達魯花赤武伯不花為之鄉導。 」敕斬唐兀帶、武伯不花,余減死論,以所掠者還其民。 給河西行省鈔萬錠,以備支用。 冬十月己卯,享于太廟。 辛巳,敘州、夔府至江陵界立水驛。 乙酉,帝禦香閣。 命大樂署令完顏椿等肄文武樂。 戊子,張融訴西京軍戶和買和僱,有司匿所給價鈔計萬八千餘錠;官吏坐罪,以融為侍衛軍總把。 千戶脫略、總把忽帶擅引軍入婺州永康縣界,殺掠吏民,事覺,自陳扈從先帝出征有功,乞貸死。 敕沒入其家貲之半,杖遣之。 辛卯,賑和州貧民鈔。 乙未,納碧玉爵于太廟。 丙申,太陰犯太微西垣上將。 辛丑,以月直元辰,命五祖真人李居壽作醮事,奏赤章,凡五晝夜。 畢事,居壽請間言:「皇太子春秋鼎盛,宜預國政。 」帝喜曰:「尋將及之。 」明日,下詔皇太子燕王參決朝政,凡中書省、樞密院、御史台及百司之事,皆先啟後聞。 甲辰,賜高麗國王至元十七年曆日。 第3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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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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