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戊寅朔,祭先農于籍田。 壬午,升溧州為路。 遣使訪求通皇極數番陽祝泌子孫,其甥傅立持泌書來上,撥民萬戶隷明裡淘金。 以江南漕運舊米賑軍民之饑者。 癸未,增置五衛指揮司。 詔遣塔黑麻合兒、撒兒答帶括中興戶。 太史令王恂等言:「建司天台于大都,儀象圭表皆銅為之,宜增銅表高至四十尺,則景長而真。 又請上都、洛陽等五處分置儀表,各選監候官。 」從之。 甲申,平章阿里伯乞行中書省檢核行御史台文案,且請行台呈行省,比御史呈中書省例,從之。 以征日本,敕揚州、湖南、贛州、泉州四省造戰船六百艘。 移紹興宣慰司于處州。 己丑,調潭州行省軍五千戍沿海州郡。 庚寅,張弘范以降臣陳懿兄弟破賊有功,且出戰船百艘從征宋二王,請授懿招討使兼潮州路軍民總管,及其弟忠、義、勇三人為管軍總管,千夫長塔剌海獲文天祥有功,請授總管軍千戶,佩符,並從之。 壬辰,詔諭宗師張留孫悉主淮東、淮西、荊襄等處道教。 乙未,玉速帖木兒言:「行台文卷令行省檢核,於事不便。 」詔改之,其運司文卷聽御史台檢核。 饒州路達魯花赤玉古倫擅用羨餘糧四千四百石,杖之,仍沒其家。 詔湖南行省于戍軍還途,每四五十里立安樂堂,疾者醫之,饑者廩之,死者藁葬之,官給其需。 遣官核實益都、淄萊、濟南逃亡荒地之為行營牧地者。 禁諸奧魯及漢人持弓矢,其出征之所持兵仗,即輸之官庫。 壬寅,賜太史院銀一千七十八兩。 癸卯,發嘉定新附軍千人屯田脫裡北之地。 甲辰,升大都兵馬都指揮使司秩四品。 詔大都、河間、山東管鹽運司併兼管酒、醋、商稅等課程。 中書省臣請以真定路達魯花赤蒙古帶為保定路達魯花赤,帝曰:「此正人也,朕將別以大事付之。 」賞汪良臣所部蒙古、漢軍收附四川功鈔五萬錠。 命嘉定以西新鄭州郡及田、楊二家諸貴官子,俱充質子入侍。 車駕幸上都。 乙巳,命同知太史院事郭守敬訪求精天文曆數者。 西蜀四川道立提刑按察司。 丙午,遣使代祀岳瀆后土。 詔河南、西京、北京等路課程,令各道宣慰司領之。 賞西川新附軍鈔三千八百五十錠。 以斡端境內蒙古軍耗乏,並漢軍、新附軍等,賜馬牛羊及馬驢價鈔、衣服、弓矢、鞍勒各有差。 三月戊申朔,詔禁歸德、亳、壽、臨淮等處畋獵。 庚戌,敕郭守敬繇上都、大都,歷河南府抵南海,測驗晷景。 壬子,囊加帶括兩淮造回回砲新附軍匠六百,及蒙古、回回、漢人、新附人能造砲者,俱至京師。 庚申,給千戶馬乃部下拔突軍及土渾川軍屯田牛具。 丙寅,敕中書省,凡掾史文移稽緩一日二日者杖,三日者死。 甲戌,潭州行省遣兩淮招討司經歷劉繼昌招下西南諸番,以龍方零等為小龍蕃等處安撫使,仍以兵三千戍之。 中書省下太常寺講究州郡社稷制度,禮官折衷前代,參酌《儀禮》,定擬祭祀儀式及壇壝祭器制度,圖寫成書,名曰《至元州縣社稷通禮》,上之。 以保定路旱,減是歲租三千一百二十石。 夏四月己卯,立江西榷茶運司及諸路轉運鹽使司、宣課提舉司。 癸巳,以給事中兼起居注,掌隨朝諸司奏聞事。 戊戌,以池州路達魯花赤阿塔赤戰功升招討使,兼本軍萬戶。 癸卯,填星犯鍵閉。 乙巳,汪良臣言:「昔昝順兵犯成都,掠其民以歸。 今嘉定既降,宜還其民成都。 」制曰「可。 」敕以上都軍四千衛都城,凡他所來戍者皆遣歸。 從唆都請,令泉州僧依宋例輸稅,以給軍餉。 詔諭揚州行中書省,選南軍精鋭者二萬人充侍衛軍,並發其家赴京師,仍給行費鈔萬六千錠。 大都等十六路蝗。 五月己酉,中書省請復授宣慰司官虎符,不允。 又請各路設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專領課程,從之。 辛亥,蒲壽庚請下詔招海外諸蕃,不允。 詔諭漳、泉、汀、邵武等處暨八十四畬官吏軍民,若能舉眾來降,官吏例加遷賞,軍民按堵如故。 以泉州經張世傑兵,減今年租賦之半。 丙辰,以五台僧多匿逃奴及逋賦之民,敕西京宣慰司、按察司搜索之。 命畏吾界內計畝輸稅。 以各道按察司地廣事繁,並勸農官入按察司,增副使、僉事各壹員,兼職勸農水利事。 甲子,御史台臣言:「先是省臣阿里伯言,有罪者與台臣相威同問,有旨從之。 臣等謂行省斷罪以意出入,行台何由舉正。 宜從行省問訖,然後體察為宜。 」制曰:「可。 」高興侵用宋二王金三萬一千一百兩有奇、銀二十五萬六百兩,詔遣使追理。 詔漣、海等州募民屯田,置總管府及提舉司領之。 乙丑,敕江陵等路拔突戶一萬,凡千戶置達魯花赤一員,直隷省部。 丙寅,敕江南僧司文移,毋輒入遞。 臨洮、鞏昌、通安等十驛,非有海青符,不聽乘傳。 丁卯,改雲南寶山、莨渠二縣為州。 己巳,詔沿路驛店民家,凡往來使臣不當乘傳者,毋給人畜飲食芻料。 完都、河南七驛民貧乏,給其馬牛羊價鈔千八百錠。 庚午,賜乃蠻帶戰功及攻圍重慶將士及宣慰使劉繼昌等鈔、衣服各有差。 壬申,以呂虎來歸,授順慶府總管,佩虎符,仍賜鈔五十錠。 徙丁子峪所駐侍衛軍萬人,屯田昌平。 癸酉,兀裡養合帶言:「賦北京、西京車牛俱至,可運軍糧。 」帝曰:「民之艱苦汝等不問,但知役民。 使今年盡取之,來歲禾稼何由得種。 其止之。 」甲戌,給要束合所領工匠牛二千,就令運米二千石供軍。 詔諭脫兒赤等管甘州路宣課,諸人毋或沮擾。 潭州行省上言:「瓊州宣慰馬旺已招降海外四州,尋有土寇黃威遠等四人為亂,今已擒獲。 」詔置之極刑。 丙子,進封桑乾河洪濟公為顯應洪濟公。 命宗師張留孫即行宮作醮事,奏赤章于天,凡五晝夜。 賜皇子奧魯赤、撥裡答等及千戶伯牙兀帶所部軍及和州站戶羊馬鈔各有差。 第37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音調
速度
音量
語言
《元史 上》
第3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