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辛未朔,以前中書右丞相伯顏為樞密副使。 甲戌,築昭應宮于高梁河。 丙子,帝禦行宮,觀劉秉忠、孛羅、許衡及太常卿徐世隆所起朝儀,大悅,舉酒賜之。 丁丑,以歲饑罷修築宮城役夫。 甲申,置尚書省署。 乙酉,立紙甲局。 申嚴畜牧損壞禾稼桑果之禁。 壬辰,立司農司,以參知政事張文謙為卿,設四道巡行勸農司。 乙未,宋襄陽出步騎萬餘人、兵船百餘艘,來趣萬山堡,萬戶張弘范、千戶脫脫擊卻敗之,事聞,各賜金紋綾有差。 高麗國王王禃來朝,求見皇子燕王,詔曰:「汝一國主也,見朕足矣。 」禃請以子愖見,從之。 詔諭禃曰:「汝內附在後,故班諸王下。 我太祖時亦都護先附,即令齒諸王上,阿思蘭後附,故班其下,卿宜知之。 」又詔令國王頭輦哥等舉軍入高麗舊京,以脫朵兒、焦天翼為其國達魯花赤,護送禃還國。 仍下詔:「林衍廢立,罪不可赦。 安慶公淐本非得已,在所寬宥。 有能執送衍者,雖舊在其黨,亦必重增官秩。 」世子愖奏乞隨朝及尚主,不許,命隨其父還國。 三月庚子朔,日有食之。 改河南等路及陝西五路西蜀四川、東京等路行中書省為行尚書省。 尚書省臣言:「河西和糴,應僧人、豪官、富民一例行之。 」制可。 甲寅,車駕幸上都。 丙辰,浚武清縣禦河。 丁巳,定醫官品從。 戊午,益都、登、萊蝗旱,詔減其今年包銀之半。 阿術與劉整言:「圍守襄陽,必當以教水軍、造戰艦為先務。 」詔許之。 教水軍七萬餘人,造戰艦五千艘。 夏四月壬午,檀州隕黑霜二夕。 設諸路蒙古字學教授。 敕:「諸路達魯花赤子弟廕敘充散府諸州達魯花赤,其散府諸州子弟充諸縣達魯花赤,諸縣子弟充巡檢。 」改御史台典事為都事。 癸未,定軍官等級,萬戶、總管、千戶、百戶、總把以軍士為差。 己丑,省終南縣入盩厔,復真定贊皇縣、太原樂平縣。 高麗行省遣使來言:「權臣林衍死,其子惟茂擅襲令公位,為尚書宋宗禮所殺。 島中民皆出降,已遷之舊京。 衍黨裴仲孫等復集餘眾,立禃庶族承化侯為王,竄入珍島。 」 五月辛丑,懷州河內縣大雨雹。 癸卯,陝西簽省也速帶兒、嚴忠范與東西川統軍司率兵及宋兵戰于嘉定、重慶、釣魚山、馬湖江,皆敗之,拔三寨,擒都統牛宣,俘獲人民及馬牛戰艦無算。 甲辰,威州汝鳳川番族八千戶內附,其酋長來朝,授宣命,賜金符。 丁未,東京路饑,兼運糧造船勞役,免今年絲銀十之三。 以同知樞密院事合答為平章政事。 乙卯,復平灤路撫寧縣,以海山、昌黎入之。 丙辰,括天下戶。 尚書省臣言:「諸路課程,歲銀五萬錠,恐疲民力,宜減十分之一。 運司官吏俸祿,宜與民官同,其院務官量給工食,仍禁所司多取於民,歲終,較其增損而加黜陟。 上都地裡遙遠,商旅往來不易,特免收稅以優之,惟市易莊宅、奴婢、孳畜,例收契本工墨之費。 管民官遷轉,以三十月為一考,數于變易,人心苟且,自今請以六十月遷轉。 諸王遣使取索諸物及鋪馬等事,自今並以文移,毋得口傳教令。 」並從之。 改宣徽院為光祿司,秩正三品,以宣徽使綫真為光祿使。 庚申,命樞密院閲實軍數。 壬戌,東平府進瑞麥,一莖二穗、三穗、五穗者各一本。 省中都打捕鷹坊總管府入工部。 大名、東平等路桑蠶皆災,南京、河南等路蝗,減今年銀絲十之三。 六月丙子,敕西夏中興市馬五百匹。 庚辰,敕:「戍軍還,有乏食及病者,令所過州城村坊主者給飲食醫藥。 」丁亥,罷各路洞冶總管府,以轉運司兼領。 徙謙州甲匠于松山,給牛具。 賜皇子南木合馬六千、牛三千、羊一萬。 賜北邊戍軍馬二萬、牛一千、羊五萬。 丙申,立籍田大都東南郊。 禁民擅入宋境剽掠。 秋七月辛丑,設上林署。 乙卯,賜諸王拜答寒印及海青、金符二。 庚申,初給軍官俸。 壬戌,簽諸道回回軍。 乙丑,閲實諸路砲手戶。 都元帥也速帶兒等略地光州,敗宋兵于金剛台。 以遼東開元等路總管府兼本路轉運司事。 山東諸路旱蝗。 免軍戶田租,戍邊者給糧。 命達魯花赤兀良吉帶給上都扈從畋獵糧。 八月戊辰朔,築環城以逼襄陽。 己巳,賑應昌府饑。 諸王拜答寒部曲告饑,命有車馬者徙居黃忽兒玉良之地,計口給糧,無車馬者就食肅、沙、甘州。 戊寅,隆興府總管昔剌斡脫以盜用官錢罷。 庚辰,以御史大夫塔察兒同知樞密院事,御史中丞帖只為御史大夫。 高麗世子王愖來賀聖誕節。 辛巳,設應昌府官吏。 辛卯,保定路霖雨,傷禾稼。 九月庚子,敕僧、道、也裡可溫有家室不持戒律者,占籍為民。 丁巳,太陰犯井。 丙寅,括河西戶口,定田稅。 宋將範文虎以兵船二千艘來援襄陽,阿術、合答、劉整率兵逆戰于灌子灘,殺掠千餘人,獲船三十艘,文虎引退。 西京饑,敕諸王阿只吉所部就食太原。 山東饑,敕益都、濟南酒稅以十之二收糧。 冬十月戊辰朔,敕兩省以已奏事報御史台。 庚午,太白犯右執法。 癸酉,敕宗廟祭祀祝文,書以國字。 乙亥,宋人攻莒州。 乙酉,享于太廟。 丁亥,以南京、河南兩路旱蝗,減今年差賦十之六。 發清、滄鹽二十四萬斤,轉南京米十萬石,並給襄陽軍。 己丑,敕來年太廟牲牢,勿用豢豕,以野豕代之,時果勿市,取之內園。 車駕至自上都。 降興中府為州。 賑山東淄萊路饑。 十一月壬寅,熒惑犯太微西垣上將。 壬子,河西諸郡諸王頓舍,僧、民協力供給。 丁巳,敕益兵二千,合前所發軍為六千,屯田高麗,以忻都及前左壁總帥史樞,併為高麗金州等處經略使,佩虎符,領屯田事。 仍詔諭高麗國王立侍儀司。 安南國王陳光昞遣使來貢,優詔答之。 復賑淄萊路饑。 閏月丁卯朔,高麗世子王愖還,賜王禃至元八年曆。 戊辰,禁繒段織日月龍虎,及以龍犀飾馬鞍者。 己巳,給河西行省鈔萬錠,以充歲費。 以義州隷婆娑府。 癸未,詔諭西夏提刑按察司管民官,禁僧徒冒據民田。 壬辰,申明勸課農桑賞罰之法。 詔設諸路脫脫禾孫。 十二月丙申朔,改司農司為大司農司,添設巡行勸農使、副各四員,以御史中丞孛羅兼大司農卿。 安童言孛羅以台臣兼領,前無此例。 有旨:「司農非細事,朕深諭此,其令孛羅總之。 」命陝西等路宣撫使趙良弼為秘書監,充國信使,使日本。 敕歲祀太社、太稷、風師、雨師、雷師。 戊戌,徙懷孟新民千八百餘戶居河西。 壬寅,升御史大夫秩正二品。 降河南韶州為澠池縣。 宋重慶制置硃禩孫遣諜者持書榜來誘安撫張大悅等,大悅不發封,並諜者送致東川統軍司。 丁未,金齒、驃國三部酋長阿匿福、勒丁、阿匿爪來內附,獻馴象三、馬十九匹。 己酉,魚通路知府高曳失獲宋諜者,詔賞之。 辛酉,以都水監隷大司農司。 以諸王伯忽兒為札魯忽赤之長。 建大護國仁王寺于高良河。 敕更定僧服色。 是歲,天下戶一百九十二萬九千四百四十九。 賜先朝后妃及諸王金、銀、幣、帛如歲例。 斷死刑四十四人。 第2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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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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