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七月甲戌,彗星出輿鬼,昏見西北,貫上台,掃紫微、文昌及北斗,旦見東北,凡四十餘日。 以阿合馬言,益解州鹽課,均賦諸色僧道軍匠等戶,其太原小鹽,聽從民便。 癸未,改新鳳州為徽州。 以西番十八族部立安西州,行安撫司事。 丁亥,諸王算吉所部營帳軍民被火,發粟賑之。 庚寅,給諸王也速不花印。 壬辰,特詔諭鞏昌路總帥汪惟正勞勉之,賜元寶交鈔三萬貫,仍戍青居。 賜諸王玉龍答失印,仍以先朝獵戶賜之。 丁酉,龍門禹廟成,命侍臣阿合脫因代祀。 己亥,定用禦寶制:凡宣命,一品、二品用玉,三品至五品用金。 其文曰「皇帝行寶」者,即位時所鑄,惟用之詔誥;別鑄宣命金寶行之。 庚子,阿里不哥自昔木土之敗,不復能軍,至是與諸王玉龍答失、阿速帶、昔裡給,其所謀臣不魯花、忽察、禿滿、阿里察、脫忽思等來歸。 詔諸王皆太祖之裔,並釋不問,其謀臣不魯花等皆伏誅。 八月壬寅朔,陝西行省臣上言:「川蜀戍兵軍需,請令奧魯官徵入官庫,移文于近戍官司,依數取之。 宋新附民宜撥地土衣糧,給其牛種,仍禁邊將分匿人口。 商州險要,乞增戍兵。 陝西獵戶移獵商州。 河西、鳳翔屯田軍遷戍興元。 四川各翼軍,有地者征其稅,給無田者糧。 」皆從之。 甲辰,詔秦蜀行省發銀二十五萬兩給沿邊歲用。 乙巳,立山東諸路行中書省,以中書左丞相耶律鑄、參知政事張惠等行省事。 詔新立條格:省并州縣,定官吏員數,分品從官職,給俸祿,頒公田,計月日以考殿最;均賦役,招流移;禁勿擅用官物,勿以官物進獻,勿借易官錢;勿擅科差役;凡軍馬不得停泊村坊,詞訟不得隔越陳訴;恤鰥寡,勸農桑,驗雨澤,平物價;具盜賦、囚徒起數,月申省部。 又頒陝西四川、西夏中興、北京三處行中書條格。 定立諸王使臣驛傳稅賦差發,不許擅招民戶,不得以銀與非投下人為斡脫,禁口傳敕旨及追呼省臣官屬。 詔:「蒙古戶種田,有馬牛羊之家,其糧住支;無田者仍給之。 」庚戌,命燕王署敕、諸王設僚屬及說書官。 諸站戶限田四頃免稅,供驛馬及祗應;命各路總管府兼領其事。 癸丑,命僧子聰同議樞密院事。 詔子聰復其姓劉氏,易名秉忠,拜太保,參領中書省事。 乙卯,詔改燕京為中都,其大興府仍舊。 增都省參佐掾史月俸。 丙辰,劉秉忠、王鶚、張文謙、商挺言,燕王既署相銜,宜于省中別置幕位,每月一再至,判署朝政。 其說書官,皇子忙安以李磐為之,南木合以高道為之。 丁巳,以改元大赦天下,詔曰: 應天者惟以至誠,拯民者莫如實惠。 朕以菲德,獲承慶基,內難未戡,外兵未戢,夫豈一日,于今五年。 賴天地之畀矜,暨祖宗之垂裕,凡我同氣,會于上都。 雖此日之小康,敢朕心之少肆。 比者星芒示儆,雨澤愆常,皆闕政之所繇,顧斯民之何罪。 宜布惟新之令,溥施在宥之仁。 據不魯花、忽察、禿滿、阿里察、脫火思輩,構禍我家,照依太祖皇帝扎撒正典刑訖。 可大赦天下,改中統五年為至元元年。 於戲!否往泰來,迓續亨嘉之會;鼎新革故,正資輔弼之良。 咨爾臣民,體予至意! 戊午,給益都武衛軍千人冬衣。 己未,鳳翔府龍泉寺僧超過等謀亂遇赦,沒其財,覊管京兆僧司;同謀蘇德,責令從軍自效。 發萬戶石抹糺札剌所部千人赴商州屯田,亳州軍六百八人及河南府軍六十人助欽察戍青居。 敕山東經略副使武秀選益都新軍千人充武衛軍,赴中都。 城郯,以沂州監戰塔思、萬戶孟義所部兵戍之。 太原路總管攸忙兀帶坐藏甲匿戶,罷職為民。 九月壬申朔,立翰林國史院。 以改元詔諭高麗國,並赦其境內。 辛巳,車駕至自上都。 庚寅,益都毛璋謀逆,二子及其黨崔成並伏誅,籍其家貲,賜行省撒吉思。 冬十月壬寅朔,高麗國王王禃來朝。 乙巳,禁上都畿內捕獵。 庚戌,有事于太廟。 壬子,恩州歷亭縣進嘉禾,一莖五穗。 戊辰,改武衛軍為侍衛親軍。 十一月丙子,詔宋人歸順及北人陷沒來歸者,皆月給糧食。 辛巳,征骨嵬。 先是,吉里迷內附,言其國東有骨嵬、亦裡于兩部,歲來侵疆,故往征之。 己丑,以至元二年曆日賜高麗國王王禃。 禁登州、和州等處並女直人入高麗界剽掠。 辛卯,召衛州太一五代度師李居壽赴闕。 壬辰,罷領中書左右部,併入中書省。 以領中書省左右部兼諸路都轉運使、知太府監事阿合馬為平章政事,領中書省左右部兼諸路都轉運使阿里為中書右丞。 丁酉,太原路臨州進嘉禾二莖。 以元帥按敦、劉整、劉元禮、欽察等將士獲功,賞賚有差。 十二月乙巳,罷各投下達魯花赤,定中外百官儀從。 丁未,敕遣宋諜者四人還其國。 戊午,賞拔都軍人銀五十萬兩。 甲子,太陰犯房。 乙丑,以王鑒昔使大理沒于王事,其子天赦不能自存,優恤之。 丁卯,敕鄧州沿邊增立茱萸、常平、建陵、季陽四堡。 戊辰,命選善水者一人,沿黃河計水程達東勝可通漕運,馳驛以聞。 庚午,詔罷樞密院斷事官及各路奧魯官,令總管府兼總押所。 始罷諸侯世守,立遷轉法。 是歲,真定、順天、洺、磁、順德、大名、東平、曹、濮州、泰安、高唐、濟州、博州、德州、濟南、濱、棣、淄、萊、河間大水。 賜諸王金、銀、幣帛如歲例。 戶一百五十八萬八千一百九十五,斷死罪七十三人。 本紀第六 世祖三 本紀第六 世祖三 二年春正月辛未朔,日有食之。 癸酉,山東廉訪使言:「真定路總管張宏,前在濟南,乘變盜用官物。 」詔以宏嘗告李璮反駁佛道,非難朱陸,集永嘉之學而成一家。 著作有《習學記,免宏死罪,罷其職,征臓物償官。 邳州萬戶張邦直等違制販馬,並處死。 敕徙鎮海、百八里、謙謙州諸色匠戶于中都,給銀萬五千兩為行費。 又徙奴懷、忒木帶兒砲手人匠八百名赴中都,造船運糧。 己卯,北京路行省給札剌赤戶東徙行糧萬石。 以鄧州監戰訥懷、新舊軍萬戶董文炳併為河南副統軍。 甲申,詔申嚴越界販馬之禁,違者處死。 乙酉,以河南北荒田分給蒙古軍耕種。 戊子,諸王塔察兒使臣闊闊出至北京花道驛,手殺驛吏郝用、郭和尚,有旨征鈔十錠給其主贖死。 庚寅,城西番匣答路。 癸巳,八東乞兒部牙西來朝,貢銀鼠皮二千,賜金、素幣各九、帛十有八。 武城縣王氏妻崔一產三男。 丁酉,給親王玉龍答失部民糧二千石。 高麗國王王禃遣其弟廣平公恂奉表來貢。 二月辛丑朔,元帥按東與宋兵戰于釣魚山,敗之,獲戰艦百四十六艘。 甲辰,初立宮闈局。 戊申,賜親王兀魯帶河間王印,給所部米千石。 丁巳,車駕幸上都。 癸亥,並六部為四,以麥術丁為吏禮部尚書,馬亨戶部尚書,嚴忠范兵刑部尚書,別魯丁工部尚書。 禁山東東路私煎硝鹼。 甲子,以蒙古人充各路達魯花赤,漢人充總管,回回人充同知,永為定製。 以同知東平路宣慰使寶合丁為平章政事,山東廉訪使王晉為參知政事。 廉希憲、商挺罷。 詔並諸王只必帖木兒所設管民官屬。 詔諭總統所:「僧人通五大部經者為中選,以有德業者為州郡僧錄、判、正副都綱等官,仍于各路設三學講、三禪會。 」 三月癸酉,骨嵬國人襲殺吉里迷部兵,敕以官粟及弓甲給之。 丁亥,敕邊軍鰼水戰、屯田。 誅宋諜李富住。 乙未,罷南北互市,括民間南貨,官給其直。 遼東饑,發粟萬石、鈔百錠賑之。 第1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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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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