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乙丑,禁使臣毋入民家,令止頓析津驛。 遣崔明道、李全義為詳問官,詣宋淮東制司,訪問國信使郝經等所在,仍以稽留信使、侵擾疆場詰之。 庚辰,敕使臣及軍士所過城邑,官給廩餼,毋擾於民。 丁亥,申嚴沿邊軍民越境私商之禁。 唐慶子政臣入見,詔復其家。 弛諸路山澤之禁。 禁私殺馬牛。 申嚴越境私商,販馬匹者罪死。 以河南經略宣撫使史天澤為中書右丞相,河南軍民並聽節制。 詔成都路置惠民藥局。 遣王祐于西川等路採訪醫、儒、僧、道。 六月癸巳,括漏籍老幼等戶,協濟編戶賦稅。 丙申,賜新附人王顯忠、王誼等衣物有差。 李璮遣人獻漣水捷。 罷諸路拘收孛蘭奚。 禁諸王擅遣使招民及征私錢。 戊戌,太陰犯角。 詔諭十路宣撫司並管民官,定鹽酒稅課等法。 癸卯,以嚴忠范為東平路行軍萬戶兼管民總管,仍諭東平路達魯花赤等官並聽節制。 詔定中外官所乘馬數各有差。 乙巳,賑火少裡驛戶之乏食者。 賞欽察所部將校有功者銀二千五百兩及幣帛有差。 己酉,命竇默仍翰林侍講學士。 默與王鶚面論王文統不宜在相位,薦許衡代之,帝不懌而罷。 辛亥,轉懿州米萬石賑親王塔察兒所部饑民。 賜親王合丹所部軍幣帛九百匹、布千九百匹。 乙卯,敕平陽路安邑縣蒲萄酒自今毋貢。 詔:「宣聖廟及管內書院,有司歲時致祭,月朔釋奠,禁諸官員使臣軍馬,毋得侵擾褻瀆,違者加罪。 」丙辰,以汪良臣同簽鞏昌路便宜都總帥,凡軍民官並聽良臣節制。 丁巳,敕諸路造人馬甲及鐵裝具萬二千,輸開平。 戊午,詔毋收衛輝、懷孟賦稅,以償其所借芻粟。 庚申,宋瀘州安撫使劉整舉城降,以整行夔府路中書省兼安撫使,佩虎符。 仍諭都元帥紐璘等使存恤其民。 賜故金翰林修撰魏璠謚靖肅。 秦蜀行省言青居山都元帥欽察等所部將校有功,詔降虎符一、金符五、銀符五十七,令行省銓定職名給之。 城臨洮。 升真定鼓城縣為晉州,以鼓城、安平、武強、饒陽隷焉。 賜僧子聰懷孟、邢州田各五十頃。 罷金、銀、銅、鐵、丹粉、錫碌坑冶所役民夫及河南舞陽姜戶、藤花戶,還之州縣。 賜大理國主段實虎符,優詔撫諭之。 命李璮領益都路鹽課。 出工局綉女,聽其婚嫁。 懷孟廣濟渠提舉王允中、大使楊端仁鑿沁河渠成,溉田四百六十餘所。 高麗國王倎更名禃,遣其世子愖奉表來朝,命宿衛將軍孛裡察、禮部郎中高逸民持詔往諭,仍以玉帶賜之。 以不花為中書右丞相,耶律鑄為中書左丞相,張啟元為中書右丞。 授管領崇慶府、黎、雅、威、茂、邛、灌七處軍民小太尉虎符。 秋七月辛酉朔,立軍儲都轉運使司,以馬月合乃為使,周鍇為副使。 癸亥,初立翰林國史院。 王鶚請修遼、金二史,又言:「唐太宗置弘文館,宋太宗設內外學士院。 今宜除拜學士院官,作養人才。 乞以右丞相史天澤監修國史,左丞相耶律鑄、平章政事王文統監修《遼》、《金史》,仍採訪遺事。 」並從之。 賑和林饑民。 賞鞏昌路總帥汪惟正將校斬渾都海功銀二千五百兩、馬價銀四千九百兩。 諸王昌童招河南漏籍戶五百,命付之有司。 命總管王青制神臂弓、柱子弓。 諭河南管軍官于近城地量存牧場,余聽民耕。 巴思答兒乞于高麗鴨綠江西立互市,從之。 乙丑,遣使持香幣祀岳瀆。 丁丑,渡江新附民留屯蔡州者,徙居懷孟,貸其種食。 以萬家奴為安撫高麗軍民達魯花赤,賜虎符。 庚辰,西京、宣德隕霜殺稼。 辛巳,詔許衡即其家教懷孟生徒。 命西京宣撫司造船備西夏漕運。 壬午,遣納速剌丁、孟甲等使安南。 乙酉,以牛驛雨雪,道途泥濘,改立水驛。 己丑,命煉師王道婦于真定築道觀,賜名玉華。 諭將士舉兵攻宋,詔曰:「朕即位之後,深以戢兵為念,故年前遣使于宋以通和好。 宋人不務遠圖,伺我小隙,反啟邊釁,東剽西掠,曾無寧日。 朕今春還宮,諸大臣皆以舉兵南伐為請,朕重以兩國生靈之故,猶待信使還歸,庶有悛心,以成和議,留而不至者,今又半載矣。 往來之禮遽絶,侵擾之暴不已。 彼嘗以衣冠禮樂之國自居,理當如是乎?曲直之分,灼然可見。 今遣王道貞往諭。 卿等當整爾士卒,礪爾戈矛,矯爾弓矢,約會諸將,秋高馬肥,水陸分道而進,以為問罪之舉。 尚賴宗廟社稷之靈,其克有勛。 卿等當宣佈朕心,明諭將士,各當自勉,毋替朕命。 」鄂州青山磯、滸黃洲所招新民遷至江北者,設官領之。 敕懷孟牧地聽民耕墾。 八月壬辰,賜故金補闕李大節謚貞肅。 丁酉,命開平守臣釋奠于宣聖廟。 戊戌,以燕京等路宣撫使賽典赤為平章政事,敕以賀天爵為金齒等國安撫使,忽林伯副之,仍招諭使安其民。 己亥,諭武衛軍都指揮使李伯祐汰本軍疲老者,選精鋭代之,給海青銀符一,有奏,馳驛以聞。 辛丑,以宣撫使粘合南合為中書右丞,闊闊為中書左丞,賈文備為開元女直水達達等處宣撫使,賜虎符。 以宋降將王青為總管,教武衛軍習射。 乙巳,禁以俘掠婦女為娼。 丙午,太白犯歲星。 以許衡為國子祭酒。 丁未,以姚樞為大司農,竇默仍翰林侍講學士。 先是,以樞為太子太師,衡為太子太傅,默為太子太保,樞等以不敢當師傅禮,皆辭不拜,故復有是命。 初立勸農司,以陳邃、崔斌、成仲寬、粘合從中為濱棣、平陽、濟南、河間勸農使,李士勉、陳天錫、陳膺武、忙古帶為邢洺、河南、東平、涿州勸農使。 己酉,命大名等路宣撫使歲給翰林侍講學士竇默、太醫副使王安仁衣糧,賜田以為永業。 甲寅,賞董文炳所將渡江及北征有功者二十二人,銀各五十兩。 封順天等路萬戶張柔為安肅公,濟南路萬戶張榮為濟南公。 陝西四川行省乞就決邊方重刑,不允。 詔陝西四川行省存恤歸附軍民。 詔:「自今使臣有矯稱上命者,有司不得聽受。 諸王、后妃、公主、駙馬非聞奏,不許擅取官物。 」賜慶壽寺、海雲寺陸地五百頃。 敕西京運糧于沙井,北京運糧于魚兒泊。 立檀州驛。 頒鬥斛權衡。 賑桓州饑民。 賜諸王塔察兒金千兩、銀五千兩、幣三百匹。 給阿石寒甲價銀千二百兩。 核實新增戶口,措置諸路轉輸法。 命劉整招懷夔府、嘉定等處民戶。 宋私商七十五人入宿州,議置於法,詔宥之,還其貨,聽榷場貿易。 仍檄宋邊將還北人之留南者。 第11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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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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