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戊午春正月朔,幸也裡本朵哈之地,受朝賀。 二月,陳日煚傳國于長子光昺。 光昺遣婿與其國人以方物來見,兀良合台送詣行在所。 諸王旭烈兀討回回哈里發,平之,禽其王,遣使來獻捷。 帝獵于也裏海牙之地。 師南征,次於河。 適冰合,以土覆之而渡。 帝自將伐宋,由西蜀以入。 命張柔從忽必烈征鄂,趨杭州。 命塔察攻荊山,分宋兵力。 宋四川制置使蒲澤之攻成都,紐鄰率師與戰,敗之;進攻雲頂山,守將姚某等以眾相繼來降。 詔以紐鄰為都元帥。 帝由東勝渡河。 遣參知政事劉太平括興元戶口。 三月,命洪茶丘率師從札剌同征高麗。 夏四月,駐蹕六盤山,諸郡縣守令來覲。 豐州千戶郭燧奏請續簽軍千人修治金州,從之。 是時,軍四萬,號十萬,分三道而進:帝由隴州入散關,諸王莫哥由洋州入米倉關,孛裡義萬戶由漁關入沔州。 以明安答兒為太傅,守京兆。 詔征益都行省李亶兵,璮來言:「益都南北要衝,兵不可撤。 」從之。 璮還,擊海州、漣水等處。 五月,皇子阿速帶因獵獨騎傷民稼,帝見讓之,遂撻近侍數人。 士卒有拔民蔥者,即斬以徇。 由是秋毫莫敢犯。 仍賜所經郡守各有差。 秋七月,留輜重於六盤山,率兵由寶鷄攻重貴山,所至輒平。 八月辛丑,璮與宋人戰,殺宋師殆盡。 九月,駐蹕漢中。 都元帥紐鄰留密裡火者、劉黑馬等守成都,悉率余兵渡馬湖,禽宋制置使張實,遂遣實招諭苦竹隘,實遁。 冬十月壬午,帝次寶峰。 癸未,如利州,觀其城池並非深固,以汪田哥能守,蜀不敢犯,賜卮酒獎諭之。 帝渡嘉陵江,至白水江,命田哥造浮梁以濟,梁成,賜田哥等金帛有差。 帝駐蹕劍門。 戊子,攻苦竹隘,裨將趙仲竊獻東南門,師入,與其守將楊立戰,敗之,殺立,眾皆奔潰。 詔毋犯趙仲家屬,仍賜仲衣帽,徙于隆慶。 己亥,獲張實,支解之。 賜田哥玉帶及犒賞士卒,留精兵五百守之。 遣使招諭龍州。 帝至高峰。 庚子,圍長寧山,守將王佐、裨將徐昕等率兵出戰,敗之。 十一月己酉,帝督軍先攻鵝頂堡。 壬子,力戰于望喜門。 薄暮,宋知縣王仲由鵝頂堡出降。 是夜破其城,王佐死焉。 癸丑,誅佐之子及徐昕等四十餘人。 以彭天祥為達魯花赤治其事,王仲副之。 丙辰,進攻大獲山,守將楊大淵降,命大淵為四川侍郎,仍以其兵從。 庚午,次和溪口,遣驍騎略青居山。 是月,龍州王知府降。 諸王莫哥都攻禮義山不克,諸王塔察兒略地至江而還,並會於行在所。 命忽必烈統諸路蒙古、漢軍伐宋。 十二月壬午,楊大淵率所部兵與汪田哥分擊相如等縣。 都元帥紐鄰攻簡州,以宋降將張威率眾為先鋒。 乙酉,帝次於運山。 大淵遣人招降其守將張大悅,仍以大悅為元帥。 師至青居山,裨將劉淵等殺都統段元鑒降。 庚寅,遣使招諭未附。 丁酉,隆州守縣降。 己亥,大良山守將蒲元圭降。 詔諸軍毋俘掠。 癸卯,攻雅州,拔之。 石泉守將趙順降。 甲辰,遣宋人晉國寶招諭合州守將王堅,堅辭之,國寶遂歸。 是歲,皇子辨都薨于吉河之南。 九年己未春正月乙巳朔,駐蹕重貴山北,置酒大會,因問諸王、駙馬、百官曰:「今在宋境,夏暑且至,汝等其謂可居否乎?」札剌亦兒部人脫歡曰:「南土瘴癘,上宜北還,所獲人民,委吏治之便。 」阿兒剌部人八里赤曰:「脫歡怯,臣願往居焉。 」帝善之。 戊申,晉國寶歸次峽口,王堅追還殺之。 諸王莫哥都復攻渠州禮義山,曳剌禿魯雄攻巴州平梁山。 丁卯,大淵請攻合州,俘男女八萬餘。 二月丙子,帝悉率諸兵渡鷄爪灘,至石子山。 丁丑,督諸軍戰城下。 辛巳,攻一字城。 癸未,攻鎮西門。 三月,攻東新門、奇勝門、鎮西門小堡。 夏四月丙子,大雷雨凡二十日。 乙未,攻護國門。 丁酉,夜登外城,殺宋兵甚眾。 五月,屢攻不克。 六月丁巳,汪田哥複選兵夜登外城馬軍寨,殺寨主及守城者。 王堅率兵來戰。 遲明,遇雨,梯折,後軍不克進而止。 是月,帝不豫。 秋七月辛亥,留精兵三千守之,余悉攻重慶。 癸亥,帝崩于釣魚山,壽五十有二,在位九年。 追諡桓肅皇帝,廟號憲宗。 帝剛明雄毅,沉斷而寡言,不樂燕飲,不好侈靡,雖后妃不許之過制。 初,太宗朝,群臣擅權,政出多門。 至是,凡有詔旨,帝必親起草,更易數四,然後行之。 禦群臣甚嚴,嘗諭旨曰:「爾輩若得朕獎諭之言,即志氣驕逸,志氣驕逸,而災禍有不隨至者乎?爾輩其戒之。 」性喜畋獵,自謂遵祖宗之法,不蹈襲他國所為。 然酷信巫覡卜筮之術,凡行事必謹叩之,殆無虛日,終不自厭也。 本紀第四 世祖一 本紀第四 世祖一 世祖聖德神功文武皇帝,諱忽必烈,睿宗皇帝第四子。 母莊聖太后,怯烈氏。 以乙亥歲八月乙卯生。 及長,仁明英睿牙利、意大利出現的一種馬克思主義理論。 在某種意義上,它,事太后至孝,尤善撫下。 納弘吉剌氏為妃。 歲甲辰,帝在潛邸,思大有為于天下,延籓府舊臣及四方文學之士,問以治道。 歲辛亥,六月,憲宗即位,同母弟惟帝最長且賢,故憲宗盡屬以漠南漢地軍國庶事,遂南駐瓜忽都之地。 邢州有兩答剌罕言于帝曰:「邢吾分地也,受封之初,民萬餘戶,今日減月削,才五七百戶耳,宜選良吏撫循之。 」帝從其言,承製以脫兀脫及張耕為邢州安撫使,劉肅為商榷使,邢乃大治。 歲壬子,帝駐桓、撫間。 憲宗令斷事官牙魯瓦赤與不只兒等總天下財賦於燕,視事一日,殺二十八人。 其一人盜馬者,杖而釋之矣,偶有獻環刀者,遂追還所杖者,手試刀斬之。 帝責之曰:「凡死罪,必詳讞而後行刑,今一日殺二十八人,必多非辜。 既杖復斬,此何刑也?」不只兒錯愕不能對。 太宗朝立軍儲所于新衛,以收山東、河北丁糧,後惟計直取銀帛,軍行則以資之。 帝請于憲宗,設官築五倉于河上,始令民入粟。 宋遣兵攻虢之盧氏、河南之永寧、衛之八柳渡,帝言之憲宗,立經略司于汴,以忙哥、史天澤、楊惟中、趙璧為使,陳紀、楊果為參議,俾屯田唐、鄧等州,授之兵、牛,敵至則禦,敵去則耕,仍置屯田萬戶于鄧,完城以備之。 夏六月,入覲憲宗于曲先惱兒之地,奉命帥師征雲南。 秋七月丙午,禡牙西行。 第8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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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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