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伐宋,以本官領神武軍都總管,以大名路騎兵萬餘益之。 前鋒渡淮,拔昭關,遇宋兵萬餘于柘皋,力戰卻之。 至和州,宋兵十萬來拒,元宜麾軍力戰,抵暮而罷。 宋人乘夜襲營,元宜擊走之,黎明追及宋兵,斬首數萬,以功遷銀青光祿大夫。 海陵增置浙西道都統制,使元宜領之,督諸軍渡江,佩金牌,賜衣一襲。 是時,世宗已即位於遼陽,軍中多懷去就。 海陵軍令慘急,亟欲渡江,眾欲亡歸,決計于元宜。 猛安唐括烏野曰:「前阻淮渡,皆成擒矣。 比聞遼陽新天子即位,不若共行大事,然後舉軍北還。 」元宜曰:「待王祥至謀之。 」王祥者元宜子,為驍騎副都指揮使,在別軍。 元宜使人密召王祥,既至,遂約詰旦衛軍番代即行事。 元宜先欺其眾曰:「有令,爾輩皆去馬,詰旦渡江。 」眾皆懼,乃以舉事告之,皆許諾。 十月乙未黎明,元宜、王祥與武勝軍都總管徒單守素、猛安唐括烏野、謀克斡盧保、婁薛、溫都長壽等率眾犯禦營。 海陵聞亂,以為宋兵奄至,攬衣遽起,箭入帳中,取視之,愕然曰:「乃我兵也。 」大慶山曰:「事急矣,當出避之。 」海陵曰:「走將安往。 」方取弓,已中箭仆地。 延安少尹納合斡魯補先刃之,手足猶動,遂縊殺之。 驍騎指揮使大磐整兵來救,王祥出語之曰:「無及矣。 」大磐乃止。 軍士攘取行營服用皆盡,乃取大磐衣巾裹海陵屍,焚之。 遂收尚書右丞李通、浙西道副統制郭安國、監軍徒單永年、近侍局使梁珫、副使大慶山,皆殺之。 元宜行左領軍副大都督事,使使者殺皇太子光英于南京。 大軍北還。 大定二年春,入見,拜御史大夫,詔曰:「高楨為御史大夫,號為正直,頗涉煩碎,臣下衣冠不正亦被糾舉。 職事有大於此者,爾宜勉之。 」未幾,拜平章政事,封冀國公。 賜玉帶、甲第一區,復賜姓完顏氏。 往泰州路規措討契丹事,元宜使忠勇校尉李榮招窩斡,窩斡殺榮,詔追贈榮進官四階。 五月,上聞元宜將還,遣使止之。 契丹已平、元宜還朝,奏請益諸群牧鎧甲。 詔從之,每群牧益二十副。 元宜復請益臨潢戍軍士馬,詔給馬六百匹。 久之,罷為東京留守。 乞還所賜甲第,上從之,賜以襲衣、吐鶻、廄馬、海東青鶻。 未幾,致仕,薨于家。 上聞之,遣使致祭,賻贈甚厚。 大定十一年,尚書省奏擬納合斡魯補除授,上曰:「昔廢海陵,此人首入弒之,人臣之罪莫大於是,豈可復加官使?其世襲謀克姑聽仍舊。 」大定十八年,扎裏海上言:「凡為人臣能捍災禦侮有功者,宜錄用之。 今弒海陵者以為有功,賞以高爵,非所以勸事君也。 宜削奪,以為人臣之戒。 臣在當時亦與其黨,如正名定罪,請自臣始。 」上曰:「扎裏海自請其罪以勸事君,此亦人之所難。 」遂以扎裏海充趙王府祗候郎君。 元宜子習涅阿補,大定二十五年為符寶祗候,乞依女直人例遷官,上曰:「賜姓一時之權宜。 」令習涅阿補還本姓。 論曰:《春秋》書「齊公子商人弒其君舍」,又曰:「齊人弒其君商人。 」嗟乎,弒舍者商人也,弒商人者邴埸、閻職也。 海陵弒熙宗,完顏元宜弒海陵。 商人之弒也,邴埸、閻職去之。 海陵之弒也,元宜歸於世宗。 邴、閻賤役,元宜都將也,握君之親兵,窺利以弒之,其罪豈容誅乎,世宗僅能不大用之而已。 扎裏海猶殺人而自首者也,在律,殺人未聞準首免罪而又予賞者也,況弒逆乎。 海陵弒五十三年,得有胡沙虎之事。 紇石烈執中,本名胡沙虎,阿疏裔孫也。 徙東平路猛安。 大定八年,充皇太子護衛,出職太子仆丞,改鷹坊直長,再遷鷹坊使、拱衛直指揮使。 明昌四年,使過阻居,監酒官移剌保迎謁後時,飲以酒,酒味薄,執中怒,毆傷移剌保,詔的決五十。 未幾,遷右副點檢,肆傲不奉職,降肇州防禦使。 踰年,遷興平軍節度使。 丁母憂,起複歸德軍節度使,改開遠軍兼西南路招討副使。 俄知大名府事。 承安二年,召為簽樞密院事。 詔佐丞相襄征伐,執中不欲行,奏曰:「臣與襄有隙,且殺臣矣。 」上怒其言不遜,事下有司,既而赦之,出為永定軍節度使。 改西北路招討使,復為永定軍,坐奪部軍馬解職。 泰和元年,起知大興府事。 詔契丹人立功官賞恩同女直人,許存養馬匹,得充司吏譯人,著為令。 執中格詔不下,上責之曰;「汝雖意在防閒,而不知朝廷自有定格,自今勿復如此煩碎生事也。 」乃下詔行之。 淶水人魏廷實祖任兒,舊為靳文昭家放良,天德三年,編籍正戶,已三世矣。 文昭孫勍詆廷實為奴,及妄訴毆詈,警巡院鞫對無狀,法當訴本貫。 勍訴于府,執中使廷實納錢五百貫與勍。 廷實不從,還淶水,執中徑遣鎖致廷實。 御史台請移問,執中轉奏御史台不依制,府未結斷,令移推。 詔吏部侍郎李柄、戶部侍郎粘割合答推問。 炳、合答奏御史台理直,詔乃切責執中。 御史中丞孟鑄奏彈執中「貪殘專恣,不奉法令。 釋罪之後,累過不悛。 既蒙恩貸,轉生跋扈。 如雄州詐認馬,平州冒支俸,破魏廷實家。 發其塚墓,拜表不赴,祈雨聚妓,毆詈同僚擅令停職,失師帥之體,不稱京尹之任」。 上曰:「執中粗人,似有跋扈爾。 」鑄對曰:「明天子在上,豈容有跋扈之臣。 」上意寤,取閲奏章,詔尚書省問之。 由是改武衛軍都指揮使。 平章政事仆散揆宣撫河南,執中除山東東西路統軍使。 揆行省汴京伐宋,升諸道統軍司為兵馬都統府,執中為山東兩路兵馬都統,定海軍節度使完顏撒剌副之。 執中分兵駐金城、朐山,請益發東平路兵屯密、沂、寧海、登、萊以遏兵沖,詔從之,時泰和六年四月也。 五月,宋兵犯金城,執中遣巡檢使周奴以騎兵三百禦之。 會宋益兵轉趨沭陽,謀克三合伏卒五十人篁竹中,伺宋兵過突出擊之,殺十數人,追至縣城,宋兵不敢出。 會周奴以兵入城,宋兵逾城走,三合已焚其舟,合擊大破之,斬首五百餘級,殺宋統領李藻,擒忠義軍將呂璋。 十月,執中率兵二萬出清口,宋以步騎萬餘列南岸,戰艦百艘拒上流,相持累日。 執中以舟兵二千搏戰,遏宋舟兵,遣副統移剌古與涅率精騎四千自下流徑渡。 宋兵望騎兵登南岸,水陸俱潰。 追斬及溺死者甚眾,盡獲其戰艦及戰馬三百,遂克淮陰,進兵圍楚州。 遷元帥左監軍。 執中縱兵虜掠,上聞之,杖其經歷官阿里不孫,放還所掠。 未幾,宋人請和,詔罷兵。 除西南路招討使,改西京留守。 大安元年,授世襲謀克,復知大興府事,出知太原府,復為西京留守,行樞密院,兼安撫使。 以勁兵七千遇大兵,戰于定安之北,薄暮,先以麾下遁去。 眾遂潰。 行次蔚州,擅取官庫銀五千兩及衣幣諸物,奪官民馬,與從行私人入紫荊關,杖殺淶水令。 至中都,朝廷皆不問。 乃遷右副元帥,權尚書左丞。 執中益無所忌憚,自請步騎二萬屯宣德州,與之三千,令駐媯川。 崇慶元年正月,執中乞移屯南口或屯新莊,移文尚書省曰:「大兵來必不能支,一身不足惜,三千兵為可憂,十二關、建春、萬寧宮且不保。 」朝廷惡其言,下有司按問,詔數其十五罪,罷歸田裡。 明年,復召至中都,預議軍事。 左諫議大夫張行信上書曰:「胡沙虎專逞私意,不循公道,蔑省部以示強梁,媚近臣以求稱譽,骫法行事,枉害平民。 行院山西,出師無律,不戰先退,擅取官物,杖殺縣令。 屯駐媯川,乞移內地,其謀略概可見矣。 欲使改易前非。 以收後效,不亦難乎。 才誠可取,雖在微賤皆當擢用,何必老舊始能立功。 一將之用,安危所繫,惟朝廷加察,天下幸甚。 」丞相徒單鎰以為不可用,參知政事絪跪奏其奸惡,乃止。 執中善結近幸,交口稱譽。 五月,詔給留守半俸,預議軍事。 張行信復諫曰:「伏聞以胡沙虎老臣,欲起而用。 人之能否,不在新舊。 彼向之敗,朝廷既知之矣。 乃復用之,無乃不可乎。 」遂止。 第376頁完,請繼續下一頁。喜歡 寫心網 writesprite.com 作品,請記得按讚、收藏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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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
第376頁